Saturday, October 12, 2013

推斷李嘉誠撒資部份看法

卓文:超人撤資

長和集團先在7月宣布放售百佳超市,上月安排分拆港燈。除此之外,市傳屈臣氏也上了出售清單,若再加上大陸其他
的資產放賣,整個集團套現高達千多億港元。見到這個情況,一些口痕友便大聲話誠哥從中港撤資,又有些八卦言論分析事情底因是不滿梁振英。當然亦有建制派指超人受到民粹人士攻擊,心灰意冷。總之各有所需,噏得就噏。

筆者覺得這些言論,一是沒有財經知識,又或者缺乏國際視野。若是出售手上資產便是撤資,香港每天不知有多少人作出同樣行動。股票買賣,物業轉讓,都是賣出資產,為什麼誠哥的是撤資,普通市民則是買賣?長和是跨國集團,將資金重新整頓,對股東是應有之義。當年和黃將資金由葵涌碼頭轉到深圳發展,為什麼大家不批評它撤出香港?最重要的,套現後的資金仍是屬於集團所有。除非集團將上市地轉到其他地方(比如當年的怡和置地,轉到新加坡上市),又除非李氏出售長實的股權,只要他家族繼續擁有控制權,撤資之說不知從何說起。

奉勸大家不要為表面迷惑,而要看背後動機。李氏和他的團隊身經百戰,對市場動向一向掌握有道。與其說撤資,倒不如說他們認為香港(甚至環球)零售市場沒有增長餘地,亦可能是資產價格見頂,趁好價出售。坊間智慧,千萬不要和誠哥對着幹。若是他看淡資產價格,你們便要考慮手上物業股票,是否值得繼續持有。(節錄)









一個商人,因為政策不再向自己傾斜,即是過去在容許下的壟斷無以為繼,競爭風險必然上升,而利潤必然下降;所以
趁在會計報告更新前出售業務,是高沽,其實是很商業的決定,也是其一直賺到盡的手法。若為此擔心香港營商環境是否惡化,是過慮了。

香港,是一個自重光以前,就被戰後強權定為「國際自由港」的商貿交易地方,而由九七前開始,為怕

大擧撤資影響穩定,政府用撤租管、廢集體談判權、容許以建築

 面積賣樓、發水等這些「損民利商」政策,向港商提供傾斜的營

 商環境這種利益輸送形式,是中共一向的「統戰」方式,貪

污,就是其維持政權的根基。

經過二十多年,這種傾斜發展成壟斷,連或可撥亂反正的,如反壟斷、檔案、公民查冊這些法案都一直被建制壓下;應酬民怨的,就只是消委、平權這類沒有懲處權,只能做建議的機構。而現在因為政權轉變,由以往

土共跟本土財閥角力,到如今中共新貴欲求取代,這只是傾斜的

方向不同,而並非「惡化」。要在一個已壟斷的地方進駐,不是逼既得利益者撤出,就是更改法例改變政策傾斜;所以放棄低利潤業務如超巿,及低增長發展如水電公共服務,以換取其他業務可繼續壟斷,只是商業權宜。因為若要硬拼,可預期的下一步,就是鼓動民憤逼使立法,但這樣一來,整體壟斷就會崩潰,而中共亦要處理土共落地,出現兩個共產黨的問題;利益輸送的代價,總是要付的。

要深思的,不是由何方傾斜向那方,而是對這種「惡化」的擔心。這種所謂「惡化」,就算是以國際營商環境指標做考量,也是應該用反向思維的:因為指標愈高,好的就是巿場開放,壞的就是法例監管極少,容易造成壟斷、暴利及剝削。而對這些靠在香港起家,郤又一直搾取港人每分血汗的商人,這種以大欺小賺到盡導致小生意無法生存的營商手法,根本就不利香港;所以不論是港資或外資,要撤該是無任歡迎,走不足惜的。不然,就可能是患上支聯會所言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被害的對加害者留戀;有病,應該延醫診治,不要病入膏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