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美國何故願意率先提出讓民國政府收回關稅自主權,蔣介石在日記中曾寫道:「美國與我國簽訂關稅自主之約,其實為平常應有之事,然他國尚多觀望,此乃美國對華政策先佔一著之勝利;以言平等待我之民族,當以美國為嚆矢也。(蔣總統一九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日記)
言下之意,是蔣介石認為美國是想透過恢復中國的關稅自主權,贏取民國政府歡心。這可能是美國的其中一個用意,但最主要,是因為北伐成功和受到當時共產黨主義的威脅。
他之所以能夠收回關稅自主權,第一是因為北伐的成功。早在一九二六年七月,美國便已公開提出希望和一個能夠代表中國的政府就關稅決定權進行談判。只是當時,中國陷於分裂。南北政府互相對侍,因此當時談判不了了之。
到了一九二八年,中國在爭取關稅自主權上開始出現轉機。蔣介石的北伐軍得到成功,北洋政府元首張作霖撤出北京時被日軍炸死。從此,南北政權統一,南京國民政府成為有代表的中央政權,蔣介石遂立即重整南京政府。新任外表王正延主張收復關稅自主權手法要軟硬兼施,先平衝了黨內部廢約派和修約派的矛盾,以有法可依理念處理廢約問題,定爭取民心、提昇國際地位和經濟效益為關稅自主的三大目標。七月份,南京政府首先與美國達成新關稅協議,其後分別與十多個國家簽訂新約。
除了王正延等人的努力外,當時共產主義抬頭,對美國,英國等奉行資本主義的國家產生威脅,即是其中一個解釋為何英美等國願意讓民國政府收回關稅自主權。
雖然北伐令中國暫歸同一,但是北洋政權結束後,國內另一股分裂勢力中國共產黨開始冒起。國際間,十月革命的勝利令各國蘊釀反蘇反共情緒,共產國際集團在全球的勢力日漸擴張,對資本主義國家產生威脅。各國願意與南京政府簽訂新約,不惜減少自身利益改善南京政府的經濟條件,藉以抑制中共在國內的擴張和影響。因此機會,蔣介石才可收回關稅自主權。
雖然歐洲各國如德國、挪威、比利時、義大利、丹麥、葡萄牙及英國、法國之等紛紛繼美國後和中國簽訂新關稅條約。但是日本卻遲遲未有跟隨美國做法。
要到一九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田中內閣宣佈辭職,新內閣成立後施行「協調外交」對華政策,才於一九三零年五月正式簽訂《中日關稅協定》,中國終告成功收復關稅自主權。
http://talktojoyce.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979180
http://freeman2.com/milu0013.htm#miluindex
中國關稅問題開始於第一次鴉片戰爭,加上其後發生的甲午戰爭和八國聯軍,中國與多國簽訂多張不平等條約,除了因此而負下巨額賠款和定立租界外,還喪失了海 關的自主權。具體來說,中國不能自主決定關稅條款,如要改變稅則,除了要得到合眾國領事同意外,還要待十二年後才能生效;外商的免稅範圍越來越廣,只需納 極低稅項便可隨意通關。
一次大戰之後,縱使中國支持的協約國集團得到勝利,然而中國在巴黎和會上提出關於「關稅自主權」的要求時,卻不被列國重視而擱置,而且更藉口將戰敗國德國 在中國擁有的利益轉給國勢漸漸走強的日本。一九二一年,包括中國在內的九個國家在華盛頓召開會議,中國在會上再次提出「關稅自主權」的要求,被列國將事情 拖延至翌年通過「九國公約」。基本上同意各國遵守門戶開放政策,不再在中國謀求利益並且同意中國增徵附加稅,但增收的稅款用途卻要由列國另會議決,列國實 際上仍然控制著中國的關稅決定權。國內南北關口受控於不同政府,雖然把守關口的政府部門分別向列國爭取海關自主權,但始終沒有結果。一九二六年七月,美國 公開提出希望和一個能夠代表中國的政府進行談判,明顯地,中國內部的分裂情況對外交事務產生著負面影響。日本亦同時向各國施行外交政策,以經濟利益作為遊 說手段來阻止中國關稅自主。時值中國內部政局複雜混亂,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的對立,加上中共抬頭後國民黨內發生內鬥,國內局面四分五裂,南北政府在爭取關 稅自主權上實在有心無力。
一九二八年,中國在爭取關稅自主權上開始出現轉機。蔣介石的北伐軍得到成功,北洋政府元首張作霖撤出北京時被日軍炸死。從此,南北政權統一,南京國民政府 成為有代表的中央政權,蔣介石遂立即重整南京政府。新任外表王正延主張收復關稅自主權手法要軟硬兼施,先平衝了黨內部廢約派和修約派的矛盾,以有法可依理 念處理廢約問題,定爭取民心、提昇國際地位和經濟效益為關稅自主的三大目標。七月份,南京政府首先與美國達成新關稅協議,其後分別與十多個國家簽訂新約。
軍人出身的蔣介石以武力暫時平穩了政局,以其為首的南京民府於當時擔當了統一中國的關鍵角色,然而,北洋政權結束後,國內另一股分裂勢力中國共產黨開始冒 起。國際間,十月革命的勝利令各國蘊釀反蘇反共情緒,共產國際集團在全球的勢力日漸擴張,對資本主義國家產生威脅。各國願意與南京政府簽訂新約,不惜減少 自身利益改善南京政府的經濟條件,藉以抑制中共在國內的擴張和影響。面對在爭取關稅自主過程中不斷刁難的日本,中國本處於被動弱勢。發生《濟南慘案》後, 國內反日呼聲漸見強烈,其後發生日軍炮車碾斃中國車夫事件,觸發各反日團體上街遊行示威。全國爆發反日貨運動,民間組織天津反日會公佈《日貨登記條例》, 危害日商在華投資。日商利益受到嚴重打擊後紛紛表示不滿,日本政府受到沉重壓力;日本官方在發生《濟南慘案》後欲封銷消息,處理對華事務的田中內閣得到反 對黨投不信任票。一九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田中內閣宣佈亂職,新內閣成立後施行「協調外交」對華政策,於一九三零年五月正式簽訂《中日關稅協定》,中國終 告成功收復關稅自主權。
在中國爭取關稅自主的過程中,有兩個值得留意的轉捩點,分別是南北政府統一以及全國抵制日貨運動,兩者是自主運動成功的關鍵元素。國家是否應該統一?人民力量有多大?這是個人從閱讀中國關稅自主運動始末後,感到有興趣繼續探討的問題。(文:張珮華)
林輝:中華民國政府收回關稅自主權的歷程
作者﹕林輝
鴉片戰爭後,清政府相繼與西方國家簽訂了若幹不平等條約,不僅被迫出讓領土,而且還喪失了尤為重要的海關控制權和關稅自主權;此外,西方公民在中國還享有
治外法權。對此種種不平等之事,當時不少中國人痛在心中,一些有識之士還為贏得主權不懈地努力著。最終,國民黨領導下的國民政府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先後收
回了海關控制權和關稅自主權。
據畢業於美國哈佛大學、曾任國民政府海關關務署署長的張福運回憶,中國之所以放棄其海關控制權和關稅自主,除了國運衰弱外,主要原因是由於不熟悉當
時的國際貿易規則。早在1842年中英簽訂《南京條約》之際,清政府就表示同意對進口商品徵收5%的進口關稅,從而開啟了一個國家不是依照其主權,而是根
據條約規定來徵收關稅的先河。接這樣,中國關稅自主權被讓了出去,隨後的其它不平等條約及最惠國條約更使這一待遇惠及其他國家。
由於清政府 對洋商洋行不熟悉,遂委託英國領事李泰國創建海關,對國外商品收取進口關稅。本來清政府打算派一名中國人創辦海關,但被戶部侍郎文祥以「中國人有中飽私 囊」之由給否決了。李泰國雖然為清政府成立了海關,但真正使這一機構名聲鵲起的卻是其繼任者——1863年到任的赫德。赫德創製了近代意義上的中國海關, 並在從晚清到1949年前的數十年間,一直發揮著重要作用,即便在日本侵華期間也不例外。
在赫德的主持下,中國海關成為了一個國際社會公認的廉潔、高效的機構,並成為了從晚清到民國政府可以獲得西方貸款的保障。
1895年甲午戰爭後簽訂的《馬關條約》和此後的《辛丑條約》,使清政府不得不以海關稅收作抵押向外國借款,以償還巨額的戰爭賠款。這一做法使海關捲入了國內貨幣體系,並使得海關總稅務司在中國國內事務中有了較大的發言權。
清 政府垮臺後,為了維護中國的國際聲譽,保證中國能繼續償還外國戰爭賠款和貸款,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授權當時擔任總稅務司的安格繼續掌管海關。從1911年到 1928年間,中國的海關關稅,除去必要的海關運營費用外,全部交給在上海的一個國際銀行業委員會,該委員會代表外國債權人的在華利益。只有在繳納賠款和 貸款等費用後的剩餘部份,總稅務司才會交給民國政府。而在支付這些款項前,關稅則被托管在英國的匯豐銀行。
巨額的庚子賠款(1938年中止),連海關收入都難以填滿。民國政府不得不動用部份常關稅(註:過境稅)。這使得由英國人擔任的海關總稅務司取得了更多的權力,並具有了更多的獨立性。雖然海關中中方僱員不少,但直至1927年,沒有一個中國人做到海關副稅務司的位置上。
1926年蔣介石北伐戰爭期間,國民政府宣告關稅自主,並在財政部下設立關務署,負責接收和管理海關事務。1927年,蔣介石北伐成功後在南京建立了國民政府。當時,儘管國民政府控制了大部份省,但海關關余仍控制在北洋政府的海關總稅務司手中。
在 時任關務署署長張福運的建議和運作下,海關最終被納入了民國政府管理體系。其採用的辦法是,與海關總稅務司梅樂和協作,對海關進行改革,如停止招錄外籍人 員,中外職員在權利和義務上平等,中外員工同工同酬,任命一名華人為海關總稅務司秘書,派遣中方職員出國深造,廢除總稅務司對海關關余的絕對處置權;關稅 不再存進匯豐銀行,而是置於國民政府的中央銀行,政府可充分利用這部份資金;重新修訂關稅,等等。改革的直接效果就是使中國的對外貿易和海關關稅獲得了突 飛猛進的增長。
在國民政府關務署成功地取得了對海關的控制權後,張福運又開始醞釀關稅自主的談判。他首先提出海關稅則及進口關稅制度制定的問題,並決定調整關稅稅率。其後,他開始就中國關稅稅率問題與各國談判,並達成了一致。
1928 年7月,中國政府率先與美國簽訂《中美關稅條約》,其後又同與挪威、比利時、意大利、丹麥、葡萄牙、荷蘭、英國、瑞典、法國、西班牙等國簽訂了「友好通商 條約」或「關稅條約」。到1930年,日本也終於同意簽署了《中日關稅條約》。新稅則規定了不超過12.5%的新關稅稅率。新關稅實行後,所有的關稅均由 海關徵收。從1933年,中國政府正式收回了關稅自主權,曾經是獨立王國的海關自此成為了民國政府財政部的下屬機構。
擁有了關稅自主權的民國政府,以後又幾次調整稅率,所獲得的關稅收入在國民建設和以後的抗戰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由於清政府 對洋商洋行不熟悉,遂委託英國領事李泰國創建海關,對國外商品收取進口關稅。本來清政府打算派一名中國人創辦海關,但被戶部侍郎文祥以「中國人有中飽私 囊」之由給否決了。李泰國雖然為清政府成立了海關,但真正使這一機構名聲鵲起的卻是其繼任者——1863年到任的赫德。赫德創製了近代意義上的中國海關, 並在從晚清到1949年前的數十年間,一直發揮著重要作用,即便在日本侵華期間也不例外。
在赫德的主持下,中國海關成為了一個國際社會公認的廉潔、高效的機構,並成為了從晚清到民國政府可以獲得西方貸款的保障。
1895年甲午戰爭後簽訂的《馬關條約》和此後的《辛丑條約》,使清政府不得不以海關稅收作抵押向外國借款,以償還巨額的戰爭賠款。這一做法使海關捲入了國內貨幣體系,並使得海關總稅務司在中國國內事務中有了較大的發言權。
清 政府垮臺後,為了維護中國的國際聲譽,保證中國能繼續償還外國戰爭賠款和貸款,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授權當時擔任總稅務司的安格繼續掌管海關。從1911年到 1928年間,中國的海關關稅,除去必要的海關運營費用外,全部交給在上海的一個國際銀行業委員會,該委員會代表外國債權人的在華利益。只有在繳納賠款和 貸款等費用後的剩餘部份,總稅務司才會交給民國政府。而在支付這些款項前,關稅則被托管在英國的匯豐銀行。
巨額的庚子賠款(1938年中止),連海關收入都難以填滿。民國政府不得不動用部份常關稅(註:過境稅)。這使得由英國人擔任的海關總稅務司取得了更多的權力,並具有了更多的獨立性。雖然海關中中方僱員不少,但直至1927年,沒有一個中國人做到海關副稅務司的位置上。
1926年蔣介石北伐戰爭期間,國民政府宣告關稅自主,並在財政部下設立關務署,負責接收和管理海關事務。1927年,蔣介石北伐成功後在南京建立了國民政府。當時,儘管國民政府控制了大部份省,但海關關余仍控制在北洋政府的海關總稅務司手中。
在 時任關務署署長張福運的建議和運作下,海關最終被納入了民國政府管理體系。其採用的辦法是,與海關總稅務司梅樂和協作,對海關進行改革,如停止招錄外籍人 員,中外職員在權利和義務上平等,中外員工同工同酬,任命一名華人為海關總稅務司秘書,派遣中方職員出國深造,廢除總稅務司對海關關余的絕對處置權;關稅 不再存進匯豐銀行,而是置於國民政府的中央銀行,政府可充分利用這部份資金;重新修訂關稅,等等。改革的直接效果就是使中國的對外貿易和海關關稅獲得了突 飛猛進的增長。
在國民政府關務署成功地取得了對海關的控制權後,張福運又開始醞釀關稅自主的談判。他首先提出海關稅則及進口關稅制度制定的問題,並決定調整關稅稅率。其後,他開始就中國關稅稅率問題與各國談判,並達成了一致。
1928 年7月,中國政府率先與美國簽訂《中美關稅條約》,其後又同與挪威、比利時、意大利、丹麥、葡萄牙、荷蘭、英國、瑞典、法國、西班牙等國簽訂了「友好通商 條約」或「關稅條約」。到1930年,日本也終於同意簽署了《中日關稅條約》。新稅則規定了不超過12.5%的新關稅稅率。新關稅實行後,所有的關稅均由 海關徵收。從1933年,中國政府正式收回了關稅自主權,曾經是獨立王國的海關自此成為了民國政府財政部的下屬機構。
擁有了關稅自主權的民國政府,以後又幾次調整稅率,所獲得的關稅收入在國民建設和以後的抗戰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