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7, 2014

美維州通過日本海標註東海 日遺憾

美維州通過日本海標註東海 日遺憾


美國南部維吉尼亞州議會眾院全體會議,6日以81票贊成、15票反對,表決通過了一項法案,規定州內公立學校教科書在提到「日本海」時一併標註南韓主張的名稱「東海」。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7日對此表示極為遺憾。
菅義偉強調:「日本海是國際上已確立的唯一名稱。美國政府也支持單獨使用。」該法案近期將在維州州長麥考利夫簽署後正式成為法律。維吉尼亞州是美國第一個通過此類法案的州。

 

南海防識區 陸駁美不負責任

〔中央社〕美批評中國大陸計畫在南海劃設防空識別區,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洪磊今天表示,美國部分官員僅憑謠言就無端指責中國,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根據大陸外交部網站資訊,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提問,美方一些官員近日在不同場合談到大陸「計畫」在南海劃設防空識別區,指此舉是挑釁行為,並將引發地區不穩定。大陸外交部有何評論。

洪磊首先重申,中國作為主權國家,完全有權根據自身面臨的空中安全形勢,採取包括劃設防空識別區在內的任何措施,維護國家安全。任何國家無權對此說三道四。

但洪磊指出,近來日本右翼勢力在南海問題上散布一系列謠言,目的是為轉移國際視線,為自身推行右傾化政策做掩護。

洪磊表示,美方一些官員在未核實情況下,「僅憑上述謠言就對中方無端指責,這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行為」。他還呼籲美方,多做有利於中美關係健康穩定發展的事情。

 

 美淡化官員爆粗口 俄否認搞鬼

美國主管歐洲事務的助理國務卿盧嵐,今天不願談論她以三字經指責歐洲聯盟的電話交談遭披露1事。俄羅斯官員則說,此事與俄方無關。
根據4日張貼在YouTube網站上的錄音,盧嵐(Victoria Nuland)在電話中告訴美駐烏克蘭大使皮雅特(Geoffrey Pyatt),她不認為由拳壇投身政壇的烏克蘭反對派領袖克里契科(Vitaly Klitschko)應在未來的新政府中任職。
她談及歐盟在烏克蘭危機中的角色時還爆粗口說:「去他的歐盟。」
這段遭披露的談話勢必會令美國政府尷尬,並且助長有關烏克蘭反對派受到美國操縱的指控。
美國官員表示,他們懷疑這段談話會曝光,全都是俄國在背後搞鬼,因為是俄國副總理羅戈辛(DmitryRogozin)的幕僚羅斯庫托夫(Dmitry Loskutov)最先推文提及此事。YouTube貼出的影片中除了有對話,還貼出盧嵐和皮雅特的照片,並且有俄文字幕。
白宮發言人卡尼(John Carney)對記者表示:「由於俄國政府最先推文提及這段影片,我想這說明了俄國所扮演的角色。」
盧嵐今天在被詢及此事時告訴記者:「我不會談論私下的外交對話。」
她表示,將此談話錄音,是「相當令人印象深刻的諜報技倆」,但此事不會損及她與烏克蘭反對派的關係。
她並否認俄方所稱,烏克蘭反政府好戰分子是在美國駐烏大使館接受訓練。她說,這「純屬幻想」。
羅斯庫托夫則說,上述電話交談內容外洩,與他或俄國政府無關。
羅斯庫托夫今天在接受美國記者的電話訪問時說,他是在社群網站衝浪時,無意中發現盧嵐抨擊歐盟的談話。至於他將此轉貼,也與他在俄國政府擔任的工作無關。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莎琪(Jen Psaki)表示:「盧嵐已聯繫歐盟外交夥伴,當然也表示道歉。」
莎琪說,她不知道這些對話如何遭攔截,並上傳至YouTube。她說:「但我認為,這是俄羅斯諜報技倆的低劣新手法。」
德國總理發言人沃茨(Christiane Wirtz)今天說,盧嵐對歐盟的指責,令梅克爾總理「完全無法接受」;而梅克爾肯定歐盟外交政策專員艾希頓(CatherineAshton)在烏克蘭朝野間的調停表現。


入籍加拿大新安排重點

本報記者

今次提交國會的公民入籍制度修改法案,主要做出如下重要改革:

第一、對申請者的居住要求提高:

目前規定永久居民在申請入籍前4年內,必須在加國居住滿3年(1095天)。新法將門檻提高至必須在申請入籍前6年內實際居住(physical presence)滿4年(1460天)。同時在這6年內,申請者必須在其中4年裡每年在加拿大實際居住至少183天。
提 高入籍要求的其它規定還包括:申請者在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前在加居住的時間(non-PR) ,在入籍申請時將不再被計算進居住天數(現時一天可抵半天)。申請者必須按照加拿大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的要求向國稅局報稅,才有資格申請公民。此外,申請者必須聲明並令入籍官員相信確有意願在加拿大居住,才能獲批准入籍。此一新規定名為「有意定居 條款」(intent to reside provision)。

第二、更嚴格的公民入籍考試:

目前規定年齡在18歲至54歲的申請者必須達到一定的語言程度及通過公民考試,但允許申請者借助翻譯幫助完成公民考試。新法案規定需參加語言測試及公民考試的申請人年齡範圍擴大至14歲至64歲,且公民考試必須由申請者以英語或法語獨立完成。

第三、增加成人申諸者入籍申請規費:

由2014年2月6日起,成人的入籍申請費由100元增加到300元,入籍費(Right of Citizenship fee)仍保持100元。所以總費用由原來的200元增加至現在的400元。未成年申請者的收費保持不變。增加收費主要是為了加快審批速度,削減積壓個 案。

第四、簡化公民申請的審批程序,提高效率,改變上訴程序:

目前審批程序分三步,移民部的公民官員(citizenship officers)審核申請資料,上報給公民法官(citizenship judge)決定接受或拒絕公民申請,然後將資料交回移民部公民官員。後者或代表移民部長向申請者授予公民身份,或是(在申請被拒時)指引申請人對公民法 官的決定提出上訴。
新法案建議的審批程序簡化為一個步驟,即由移民部公民官員審核申請資料,並決定是否批准該申請案。材料不再上報給公民法官做決 定。未來公民法官僅有主持公民入籍儀式一項職責。相應地上訴機制亦有所改變。目前公民法官做出的決定只可上訴至聯邦法院。日後由公民官員做出的決定在一定 情況下,可由聯邦法院再上訴至聯邦上訴法院,甚至聯邦最高法院。
第五、打擊公民申請欺詐行為,對造假進行更嚴厲懲罰:

聯邦政府將被授權設立一個新的規管機構,授權合格公民顧問的專業資格並規管公民入籍顧問的行為。申請人未來若使用公民顧問代理申請,必須在 申請資料中明確申明顧問的情況,否則將被視作材料不全而退回。未經授權的無牌顧問收費代理申請人進行公民申請及出席聆訊屬違法行為,可被處以最高10萬元 罰款、入監兩年的懲罰。
在公民申請過程中採取欺詐行為的個人,以及教唆、指導、引誘、協助他人在申請過程中採取欺詐行為的人, 其處罰由目前的罰款1000元、入監1年增加至罰款最多10萬元及入監5年。申請者若提供虛假材料,或故意隱瞞有關事實以獲取公民資格,其申請將被拒絕, 並且5年之內不能再次申請入籍。
在新法之下,剝奪公民資格(revocation)的法律程序亦將簡化。對於大多數涉及偽造居住紀錄、隱瞞犯罪紀 錄等欺詐方式獲取公民資格的案件,移民部長有權直接決定剝奪其公民資格,一旦罪成,十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公民。相關人士可向聯邦法院上訴。對於涉及戰爭 罪、反人類罪、恐怖行為等而遭剝奪公民資格,相關決定由聯邦法院做出。加拿大公安部根據法院判決進行遣反作業。
第六、增強愛國觀念,保護國土安全,打擊犯罪和恐怖活動:

法案將對在加國軍隊服役的永久居民及其子女申請入籍提供快速通道和便利,對其入籍居住要求降低一年。
對於1947年加國首部公民法實施以前在加國出生或歸化、因種原因從未申請或未取得加拿大國籍的人士(被稱為迷失的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s),以及他們的第一代子女,將明確其加拿大公民身份。

對於擁有雙重國籍、參與外國軍隊或武力團體、與加國作戰或不利加拿大利益的人,或是參與國際恐怖活動、叛國、間諜等活動被定罪者,本國可剝 奪其加拿大公民資格,或拒絕其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請。對於在加國以外犯有刑事罪或被判入監的人,將被拒絕入籍申請資格(現時只要求申請者在加拿大境內無犯罪 紀錄)。這項規定旨在加強加拿大的國土安全。
對於確實在國外遭受不公正司法待遇而被入罪判刑的人,可通過部長特許令豁免這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