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24, 2014

商船三井向中方支付40億日元託管金

商船三井向中方支付40億日元託管金

2014/04/24
就商船三井旗下的鐵礦石運輸船在中國被扣押的問題,商船三井已向中國法院以託管金的形式支付了約40億日元(約合2.4億元人民幣)。商船三井有可能認為 船舶長期被扣押將給業務造成影響,因此決定為解決事態而支付託管金。在支付託管金之後,被扣押的運輸船最快有望在24日出港。

在中國浙江省港口遭到扣押的是面向中國鋼鐵巨頭的專用船「BAOSTEEL EMOTION」。上海海事法院19日宣佈扣押該船。

  關於1930年代在中日戰爭中徵用的船隻,將船租給一家日本海運公司的中國企業經營者的親屬要求繼承海運公司業務的商船三井支付拖欠的租金。2007年, 法院作出要求商船三井支付約29億日元的判決,2010年商船三井最終敗訴。此前商船三井正在與原告方面推進和解談判。

  日本政府認為,根據1972年簽署的《中日聯合聲明》,中國已經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索賠權,因此民間和個人的索賠權已不復存在。另一方面,中國針對此次事件表示,這與戰爭賠償沒有關係,是根據有關普通商業合同的民事訴訟採取的措施。

  針對中國政府扣押商船三井旗下船舶一事,日本首相安倍晉三22日表示,「對此感到遺憾。強烈敦促中國方面採取妥善應對措施」。

  日本政府相關人士24日早上針對商船三井決定支付託管金一事表示,「我們對僅僅因可能對業務造成影響就支付(託管金)很為難」,透露了曾呼籲商船三井方面不要支付託管金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