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國多年來一直禁止地方政府發行地方債,因此地方政府讓名為「融資平臺」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公司來籌集資金,由其代理建設公共住宅和道路等。這類公司 雖説由政府出資,但並不屬於政府機構,因此未納入政府的預算和決算範圍。由於這一隱性債務,使得國際上對中國地方財政的不信任感不斷加劇。
此外,融資平臺的融資成本較高,達到6%左右。財政部解禁置換債發行後,除增加透明度外,信用水平相對較高的地方政府還可以較低的成本進行融資,具有降低 總融資成本的好處。根據國家審計署截至2013年6月底的調查,在全國7170家地方政府旗下的投資公司當中,地方政府負有償債責任及可救濟的債務合計約 7萬億元,佔地方債務總量的約40%。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銀行)副行長潘功勝5月15日就置換債問題強調了可減輕地方財政風險的好處。
但置換債只是將償債主體轉移到地方政府,不能幫助從根本上消除地方債務。地方政府在接過償債義務後,債務餘額將會增加。因此地方政府難以積極進行基礎設施 建設投資,有可能對地方經濟造成打擊。中國政府在實現財政透明化的同時,也希望已經明顯減速的地方經濟保持平穩。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 )土居倫之 上海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