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履歷書——謝國民(11)運豬掙小錢
2016/07/15
幾千頭豬在船上的狹小空間裏擠來擠去,椰子樹葉用來遮風避雨。每次船到達香港時都會有很多豬死掉。為了減少豬的死亡率,二哥對我提議,少死一頭豬,給我 100泰銖的獎賞。要是能少死10頭豬,我就能拿到1000泰銖。那個年代,有300泰銖就可以在香港最高級的餐廳消費,而且綽綽有餘。
我仔細觀察後發現豬的死亡跟船的搖晃有很大關係。船頭直衝風浪,晃動劇烈,豬在狹小的空間裏很容易發生碰撞。我向碼頭裝運工的工頭提出,少死一頭豬給他20泰銖,工頭欣然接受了我的建議。按照我的要求,他每次都把豬放置在船的中部或是後部。
在泰國合作社工作的時候。左2是我,右4是Chamnan Yuvaboon博士。 |
上世紀50年代末,泰國政府推行新政策,要對雞、鴨等禽蛋出口實施管理,並專門為此成立了合作社公司。在店裏工作了大約兩年的我,通過積極爭取,進入與政府合營的公司擔任經理。
在此政策之前,禽蛋可以自由向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和澳門出口。實施管理後,出口變成了禽蛋合作社獨家壟斷。這樣做的好處是出口商之間沒有競爭,價格比較穩定,政府也能從合作社得到一定的稅收。
我進入合作社負責出口業務。泰國政府委任了一位官員擔任合作社的董事長,這位官員叫 Chamnan Yuvaboon,是位留法回來的法學博士,此人是當時內政部行政司司長,位高權重。博士對我説:「我看好你,你放開幹吧」,他把重要的工作都交給了我。
一個20歲的毛頭小夥就這樣成了曼谷所有雞、鴨、鵝肉初加工的「大總管」。從博士那裏我學會了組織運作的方法,學會了怎樣引導、組織人員,怎樣籌備和召集會議,就連向董事會彙報的工作也由我來負責。
20歲時我身邊來了一個秘書,説是秘書其實是董事長派來幫我的官員。我沒多拿過一分錢,沒做過任何抵觸法律的事情。日子久了,合作社的老闆們開始對我這個年輕人刮目相看。
在合作社時代,泰國的家禽業面臨一個重大課題。當時脫毛、屠宰等禽肉初加工全部是人工操作。1天需加工10萬隻家禽以上,單靠人工根本做不到,效率低成本也高。為了降低成本,採用機械化加工成了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