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5, 2017

郭炳湘要求重新分產 再掀爭議鬧上英法庭

郭炳湘要求重新分產 再掀爭議鬧上英法庭


【星島日報報道】老牌富豪新鴻基地產郭氏家族自〇八年發生內訌,郭老太鄺肖卿於二〇一四年初公布向郭氏三兄弟平均分配新地股權,郭炳湘同時宣佈辭任新地非執行董事職位,本以為郭氏兄弟「分身家」鬧不和終可「大和解」,但本報得悉,郭家長兄郭炳湘不滿在分配屬家族信託基金的私人資產時,讓他先挑選美國三藩市房地產物業,而兩弟郭炳江及郭炳聯則在一年後,有充裕時間看透全球經濟環境後,才揀選香港及加拿大的物業,事隔三年,本港房地產急升近三成,令他未能得到一成半的公平分家待遇。負責管理郭氏家族信託基金的滙豐信託,於本月初向英國澤西島皇家法院尋求法庭指示,經過一連三天的聆訊後,首席法官押後裁決。消息指,郭氏家族信託基金持有的資產於二〇一四年一月市值高達四百二十億港元。
消息指,今次郭炳湘不滿意兩胞弟在揀選家族私人物業財產,沒有事前向他諮詢,對他造成不公,他亦不接納郭老太一方所聘請估價行及會計師行所提供的專業報告,郭炳湘欲推翻一四年「大和解」的協議,或以現時的估價值來重新分配一成半的資產,初步估計,郭炳湘要追討的差額大約為七十億港元。假使今次英國澤西島皇家法院否決郭炳湘的要求,不排除郭氏家族或在本港掀起「爭產戰」。
消息指,郭氏信託基金要鬧上英國澤西島皇家法院(Royal Court of The Island Of Jersey),皆因有關信託基金在當地註冊,而今次的爭議絕不涉及新地的股權及旗下一切的公司和資產,純碎就郭氏家族名下的私人財產進行爭拗,雖然是次為滙豐信託主動向澤西島皇家法院尋求法庭指示及解決方法,但據知,郭老太,郭氏三兄弟均以相關人士身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本港的資深大狀以及當地的律師近三十人代表出庭及作出陳詞,陣容相當頂盛。
據悉,新地創辦人郭得勝於九〇年十月三十日逝世,生前已訂立家族信託基金,指明新地主席必須由姓郭家族成員出任,直至病逝前一年訂明名下所有財產分成四份,當中五成半由妻子鄺肖卿持有,三名兒子郭炳湘,郭炳江及郭炳聯則各佔一成半。〇九年六月十二日郭老太乃遵從丈夫指示,訂立三份信託基金,分別是「郭炳湘及其家人」,「郭炳江及其家人」和「郭炳聯及其家人」各佔一成半的權益,但必須在她百年歸老,該三份信託基金資產才可動用,一一年十二月一日郭老太另增多一份信託基金,受益人僅為郭炳湘的兩名兒子郭基俊及郭基豪(譯音)。郭老太名下的五成半家族財產,亦必須在她死後,才能平均分配給三名兒子及男孫。
消息指,郭氏家族信託基金名下的資產有近三百家公司及位於美國、加拿大、澳洲、馬來西亞及香港大量物業,流動現金,上市公司股票等,該等資產均由四家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四公司分別為Ace PrecIsIon Developments Ltd, Genuine Result Ltd , Kamina Investments(BVI)Ltd, 及Middaugh Enterprises Ltd (合稱The HoldCos)。根據郭老太訂下的家族信託基金的分配,郭炳江及郭炳聯及其家人為受益人的信託各佔The HoldCos三分一股權,郭炳湘則佔約六分一,而郭炳湘兩名兒子基俊及基豪則佔逾六分一。
消息指,郭氏家族名下的公司並非由滙豐信託去管理,而是由郭氏家族控制的King Yip Group Ltd全權管理。郭炳湘於〇八年五月前與家族主要成員關係破裂,引發多宗涉及家族生意的訴訟。二〇一三年郭炳湘更向主要家族成員要求重組〇九年的信託基金的入稟狀草擬書,直至一四年初郭氏主要家族成員與郭炳湘達成初步和解協議,只要郭炳湘同意一次過接受家族財產的分配,雙方商議後,終於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彼此簽立了「大和解」協議書(Heads Of Agreement)。
一四年「大和解」協議書簽立後,郭炳湘所挑選的房地產,酒店及其他資產則納入新的信託基金,名為「郭炳湘新私人資產信託」。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