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3, 2016

高僧遺產爭奪案 裁定原訴人需負責法界佛教總會6成訟費



【星 島日報報道】赴美弘揚佛法、創建萬佛聖城的已故高僧度輪法師,其侄女白淑琴興訟取回法師在港遺下的物業包括大嶼山慈興寺、尖沙嘴美麗都大廈單位以及大嶼山 一幅農地。高院今頒下判詞,裁定大嶼山慈興寺及大嶼山一幅農地並非屬度輪法師遺產,及聲明兩物業均是為作崇拜及佛教發展之用的公共慈善機構。而尖沙嘴美麗 都大廈單位則屬度輪法師遺產,故法界佛教總會需於3個月內交出單位,及繳付由本年6月起直至交吉的125萬多元的損失。法官亦裁定原訴人需負責法界佛教總 會6成訟費。
  原告為白玉書,又名釋度輪,由馬華潤律師及王志良律師以遺產管理人興訟,5名被告分別為法界佛教總會、葉運通、顧栢秋、李湛,以及佔用有關物業的人士。度輪法師的遺產受益人是內地侄兒及侄女,包括白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