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10, 2017

日本天皇退位《特例法》獲通過並成立

日本天皇退位《特例法》獲通過並成立

2017/06/09
      在6月9日上午舉行的日本國會參議院全體會議上,允許天皇退位的《特例法》以除自由黨之外的朝野各黨的贊成多數表決通過。在規定天皇終身在位的日本明治時期以後尚屬首次,時隔約200年的退位將得以實現。雖然退位以明仁天皇一代為對象,但日本政府提出看法稱,「有可能成為將來的先例」。今後,更改年號和儀式等退繼位所需的準備工作將加速。

日本明仁天皇和皇后(2017年5月28日)

    有關天皇退位的《特例法》第1條規定了法案的「宗旨」,詳細寫明瞭明仁天皇決定退位的原委。指出明仁天皇已屆83歲高齡,難以繼續處理公務等,「深深感到擔憂」。明確表示「國民理解陛下的心情,具有共鳴」。為避免走向一般化,強調了退位是明仁天皇的個別情況這一點。

    這是因為如果使退位制度永久化,肆意強制退位將成為可能,有可能抵觸禁止天皇參與政治的日本《憲法》第4條。但在日本眾參兩院的委員會,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針對《特例法》回答稱,「有可能成為將來的先例」。顯示出的看法是,只要每次制定法律,退位即成為可能。

    皇位繼承還與規定由《皇室典範》確定這一憲法第2條形成一致性,《皇室典範》的附則納入了寫明「《特例法》與《典範》屬於一體」的規定。這是因為將《特例法》定位為皇位繼承事由僅限於駕崩的《皇室典範》的特例。

    關於成為退位日的《特例法》的施行日,表示在公佈之日的3年以內,由政令作出決定。此外,還提出了屆時日本首相在聽取由三權之長和皇族等構成的皇室會議的意見後作出決定這一規定。退位後天皇將被稱為「上皇」,而皇后為「上皇后」。敬稱沿用「陛下」稱呼。

    在天皇退位後,皇太子隨即繼位為天皇。《特例法》關於天皇生日表示,將從現在的12月23日改為屬于皇太子生日的2月23日。

    隨著皇太子繼位,皇位繼承順序居第1位的秋筱宮的待遇將與「皇太子」相同。但不作為內廷皇族,將維持近30年受到國民喜愛的秋筱宮家。另一方面,著眼於公務的擴大,活動預算將利用分配給各皇族的「皇族費」,支付相當於現在約3倍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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