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曾鈺成:不能重新宣誓說法荒謬 褫奪議員資格屬重大修改
宣誓風波持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出席學校活動時指,人大及時主動釋法確有需要,是依法辦事、天經地義;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周一在專欄撰文,指釋法後有意見認為,立法會議員如在就職宣誓時被裁定宣誓無效,便立即失去議員資格,那多位建制派議員也應失去議員員資格,形容「這顯然是荒謬的」。
曾鈺成以題「監誓權責」在am730撰文指,過去一星期,社會上對「人大釋法」議論紛紛,他認為如果將釋法理解為宣誓無效者立即失去議員資格,那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在誓辭中少唸了「香港」二字;建制派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把Administrative誤唸為Administration,便都要失去議員資格,沒有重新宣誓的機會,曾鈺成指這種理解顯然是荒謬。曾鈺成指,釋法正文沒有指出如何處理議員宣讀誓辭時的無心之失,但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就《解釋》所作補充「至於不是出於宣誓人的故意而出現的不符合規範的情況,可允許宣誓人進行再次宣誓」,顯示不得重新宣誓並非絕對,要看宣誓不符規定故意造成的。至於「誰有權作出裁定」的問題,曾續指,有意見認為監誓人有這個權力,但釋法內容並沒有說監誓人可以裁定宣誓人是否故意違反;《基本法》和有關法律,亦沒授權作為議員監誓人的立法會主席或秘書因議員宣誓,自行宣布褫奪議員資格,他指若釋法真的作了這項賦權,就是對原有法律的重大修改。
【人大釋法】梁愛詩指不信大批議員失議席 應逐步修例推23條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宣誓問題釋法後,有聲音指陸續會有多名立法會議員失去議席;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出席電台節目時指,不相信會有大批議員會在人大釋法後,被司法覆核而失去議席。
梁愛詩指,司法覆核需由法院批准才可進行,若法庭認為無道理或無可辯論機會,就不會進行司法覆核。梁又強調釋法是中央政府表態港獨聲音不可接受,不希望有人在建制平台上宣揚港獨。被問到「民主自決」可否討論時,她指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不可自己決定所有事情,她又指不應標籤「民主自決」,應視乎主張的實質內容再決定。梁愛詩又指,2003年政府推動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已將很多保障人權和自由的原則納入法例,但若以一條《國家安全條例》去推動,做法不理想。她指現時法例上並非完全沒有法律落實二十三條,若果再推動,應以逐步修改現有法例的方式進行。梁又指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提出要將「愛國」加入作為核心價值的看法不無道理,因在殖民地長大的港人缺乏愛國理念,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宣誓風波】梁特稱禁港獨份子進政治體系 :會依法處置他們
立法會議員宣誓事件引起軒然大波。特首梁振英以個人身份,提出緊急司法覆核,阻止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安排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重新宣誓,其後觸發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被稱為「港獨之父」的梁振英接受內地傳媒新華電視專訪時稱,港獨雖是極少數人的主張,但強調不能掉以輕心和姑息。他指,不容許港獨勢力進入本港政治體系,要求公務員要嚴守政治中立,形容「在這問題上我們毫不含糊」,政府會按法律處置民間的港獨份子。
梁振英指,自己身為特區首長,有責任全面執行人大釋法。他又稱包括學校在內,不能討論和發表港獨言論,認為這不屬於言論自由。他又稱,本港實施行政主導,他身為特首是落實一國兩制的第一責任人,要按基本法「一章一節一款的高度自治」,強調香港非完全自治,會團結所有立法會議員執行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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