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5, 2016

《皇極經世書》觀物外篇 (宋)邵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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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極經世書》觀物外篇
  (宋)邵雍
 
第一章:河圖天地全數
 
第一節:天數五地數五
 
天數五,地數五,合而為十,數之全也。
天以一而變四,地以一而變四,四者有體也,而其一者無體也,是謂有無之極也。
天之體數四,而用之者三,不用者一也;地之體數四,而用之者三,不用者一也。
是故無體之一,以況自然也;不用之一,以況道也;用之者三,以況天地人也。
 
第二節:易之真數
 
易有真數三而已。
參天者,三三而九;兩地者,倍三而六。參天兩地而倚數,非天地之正數也。倚者,擬也,擬天地正數而生也。
 
第三節:易之大衍
 
一、大衍之數
 
易之大衍、何數也?聖人之倚數也。
天數二十有五,合之為五十;地數三十,合之為六十,故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
五十者,蓍數也;六十者,卦數也。五者,蓍之小衍也,故五十為大衍也;八者,卦之小成,則六十四為大成也。
 
二、蓍與卦之體用
 
蓍德圓,以況天之數,故七七四十九也,五十者,存一而言之也;卦德方,以況地之數,故八八六十四也,六十者,去四而言之也。
蓍者、用數也,卦者、體數也。用以體為基,故存一也;體以用為本,故去四也。
圓者本一,方者本四,故蓍存一而卦去四也。蓍之用數七,併其餘分,亦存一之義也。掛其一,亦去一之義也。
 
三、策數
 
蓍之用數,掛一以象三,其餘四十八,則一卦之策也。四其十二,為四十八也。
十二去三而用九,四三十二,所去之策也;四九三十六,所用之策也,以當乾之三十六陽爻也。
十二去五而用七,四五二十,所去之策也;四七二十八,所用之策也,以當兌離之二十八陽爻也。
十二去六而用六,四六二十四,所去之策也;四六二十四,所用之策也,以當坤之二十四陰爻也。
十二去四而用八,四四十六,所去之策也;四八三十二,所用之策也,以當坎艮之二十四爻、並上卦之八陰、為三十二爻也。
 
四、陰陽之極
 
是故七九為陽,六八為陰也。九者陽之極數,六者陰之極數,數極則反,故為變也。
震巽無策者,從當不用之數。天以剛為德,故柔者不見;地以柔為體,故剛者不生,是以震巽不用也。
 
第四節:乾坤之策
 
乾用九,故其策九也,四之以應四時,一時九十日也。坤用六,故其策亦其六也。
 
第五節:蓍數不以六而以七
 
蓍數不以六而以七,何也?併其餘分也。去其餘分則六,故策數三十六也。是以五十者,六十四卦閏歲之策也;其用四十有九者,六十卦一歲之策也。歸奇、卦一,猶一歲之閏也。卦直去四者、何也?天變而地效之,是以蓍去一,則卦去四也。
 
第六節:奇偶之數
 
奇數四,有一、有二、有三、有四;策數四,有六、有七、有八、有九,合而為八數,以應方數之八變也。
歸合卦之數有六,謂五與四四也、九與八八也、五與四八也、九與四八也、五與八八也、九與四四也,以應圓數之六變也。
奇數極於四而五不用,策數極於九而十不用,五則一也,十則二也,故去五十而用四十九也。
奇不用五,策不用十,有無之極也,以況自然之數也。
 
第七節:歸奇合卦之數
 
歸奇合卦之數,得五與四四,則策數四九也;得九與八八,則策數四六也;得五與八八、得九與四八,則策數四七也;得九與四四、得五與四八,則策數四八也。
為九者一變,以應乾也;為六者一變,以應坤也;為七者二變,以應兌與離也;為八者二變,以應艮與坎也。
五與四四,去掛一之數,則四三十二也;九與八八,去掛一之數,則四六二十四也;五與八八、九與四八,去掛一之數,則五四二十也;九與四四、五與四八,去掛一之數,則四四十六也。故去其三四五六之數,以成七八九六之策也。
 
第八節:陰陽先後
 
九進之為三十六,皆陽數也,故為陽中之陽;七進之為二十八,先陽後陰也,故為陽中之陰;六進之為二十四,皆陰數也,故為陰中之陰;八進之為三十二,先陰後陽也,故為陰中之陽。
 
第九節:陽陰互生
 
陽得陰而生,陰得陽而成。故蓍數四而九,卦數六而十也。猶幹枝之相錯,幹以六終,而枝以五終也。
 
第十節:蓍數全
 
蓍數全,故陽策三十六與二十八,合之為六十四也。卦數去其四,故陰策二十四與三十二,合之為五十六也。
 
第十一節:一時止於三月
 
一時止於三月,一月止於三十日,皆去其辰數也。是以八八之卦六十四,而不變者八,可變者七八五十六,其義亦由此矣。
 
第十二節:天有四時
 
天有四時,一時四月,一月四十日。四四十六,而各去其一,是以一時三月,一月三十日也。
四時體數也,三月三十日用數也。體雖具四,而其一常不用也。故用止於三,而極於九也。體數常偶,故有四、有十二,用數常奇,故有三、有九。
 
第十三節:大數不足
 
大數不足,而小數常盈者,何也?以其大者不可見,而小者可見也。故時止於四,月止於三,而日盈於十,是以人之肢體有四,而指有十也。
 
第十四節:天見乎南而潛乎北
 
天見乎南而潛乎北,極於六而餘於七,是以人知其前而昧其後,而略其左右也。
 
第十五節:天地體數
 
天體數四而用三,地體數四而用三。天剋地、地剋天,而剋者在地,猶晝之餘分在夜也。
是以天三而地四。天有三辰,而地有四行也。然地之火,且見且隱,其餘分之謂耶。
 
第十六節:天之變六
 
天之變六,六其六,得三十六,為乾一爻之策,積六爻之數,共得二百一十六,為乾之策;地之體四,六其四,得二十四,為坤一爻之策。積六爻之數,共得一百四十四,為坤之策。積二篇之策,乃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也。
語其體,則天分而為地,地分而為萬物,而道不可分也;語其終,則萬物歸地,地歸天,天歸道。是以君子貴道也。
 
第十七節:三四十二自然之符
 
三四十二也,二六亦十二也。
二其十二、二十四也,三八亦二十四也,四六亦二十四也。
三其十二、三十六也,四九亦三十六也,六六亦三十六也。
四其十二、四十八也,三其十六、亦四十八也,六八亦四十八也。
五其十二、六十也。三其二十亦六十也,六其十,亦六十也,皆自然之符也。
 
第十八節:四九三十六
 
四九三十六也,六六亦三十六也。陽六而又兼陰六之半,是以九也。故以二卦言之,陰陽各三也;以六爻言之,天地人各二也。陰陽之中,各有天地人;天地人之中,各為陰陽,故參天兩地而倚數也。
 
第十九節:陽數一衍之而十
 
陽數一,衍之而十,十干之類也;陰數二,衍之為十二,十二支、十二月之類也;十干天也,十二支地也,支、干,配天地之用也。
干者,幹之義,陽也。支者,枝之義,陰也。干十而支十二,是陽數中有陰,陰數中有陽也。一十百千萬億為奇,天之數也。十二、百二十,千二百,萬二千,億二萬為偶,地之數也。
蓍、四進之則百,卦、四進之則百二十。百則十也,百二十則十二也。又四其六十得二百四,六其六十得三百六十。元會運世,迭相經緯,莫不由此。
 
第二十節:五十分之則為十
 
五十分之則為十,若參天兩之則為六;兩地又兩之則為四,此天地分太極之數也。
 
第二十一節:氣者神之宅
 
氣者,神之宅也。體者,氣之宅也。氣以六變,體以四分,體四而變六,兼神與氣也。氣變必六,故三百六十也。
 
第二十二節:天六地四天以氣為質
 
天六地四,天以氣為質,而以神為神;地以質為質,而以氣為神。惟人兼乎萬物,而為萬物之靈。如禽獸之聲,以類而各能其一,無所不能者人也。推之他事,亦莫不然。惟人得天地日月交之用,他類則不能也,人之生真可謂之貴矣!天地與之貴而不自貴,是悖天地之理,不祥莫大焉。
 
第二十三節:陰無一陽無十
 
陰無一,陽無十。陽無十,故不足於後;陰無一,故不足於首。
 
第二十四節:天一地二之數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參伍以變,錯綜其數,如天地之相銜,晝夜之相交也。
 
第二十五節:一者數之始而非數
 
一者數之始,而非數也。
故二二為四,三三為九,四四為十六,五五為二十五,六六為三十六,七七為四十九,八八為六十四,九九為八十一,而一不可變也。
百則十也,十則一也,亦不可變也。是以數去其一而極於九,皆用其變者也。
五五二十五,天數也;六六三十六,乾之策數也;七七四十九,大衍之用數也;八八六十四,卦數也;九九八十一,元範之數也。
 
第二十六節:大衍之數
 
大衍之數,其算法之源乎?是以算法之起,不過方圓曲直也;乘數,生數也;除數,消數也。算法雖多,不出乎此矣。
 
第二十七節:陽尊而神
 
陽尊而神,尊故役物,神故藏用。是以道生天地萬物,而不自見也。天地萬物亦取法乎道矣。
 
第二十八節:陽者道之用
 
陽者,道之用;陰者,道之體也。陽用陰,陰用陽。以陽為用,尊陰也;以陰為用,尊陽也。陰幾於道,故以況道也。
 
第二十九節:六變而成三十六
 
六變而成三十六矣;八變而成六十四矣;十二變而成三百八十四矣。六六而變之,八八六十四,變而成三百八十四矣。八八而變之,七七四十九,變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第三十節:陽不能自立必得陰而後立
 
陽不能自立,必得陰而後立,故陽以陰為基。陰不能自見,必待陽而後見,故陰以陽為唱。陽知其始而享其成;陰效其法而終其勞。
 
第三十一節:陽能知而陰不能知
 
陽能知,而陰不能知;陽能見,而陰不能見也。能知能見者為有,故陽性有而陰性無也。陽有所不遍,而陰無所不遍也,陽有去而陰常居也。
 
第三十二節:氣變而形化
 
氣變而形化。
 
第三十三節:形可分而神不可分
 
形可分而神不可分。
 
第三十四節:陽生陰故水先成
 
陽生陰,故水先成;陰生陽,故火後成。陰陽相生也,體性相須也,是以陽去則陰竭,陰盡則陽滅。
 
第三十五節:陰對陽為二
 
陰對陽為二,然陽來則生,陽去則死。天地萬物生死主於陽,則歸之於一也。
 
第三十六節:陽中陽日也
 
陽中陽、日也,陽中陰、月也;陰中陽、星也,陰中陰、辰也。柔中柔、水也,柔中剛、火也;剛中柔、土也,剛中剛、石也。
夫四象若錯綜而用之,日月天之陰陽,水火地之陰陽。星辰天之剛柔,土石地之剛柔。
 
第三十七節:天晝夜常見
 
天,晝夜常見,日見於晝,月見於夜而半不見,星半見於夜,貴賤之等也。
 
第三十八節:月晝可見
 
月,晝可見也,故為陽中之陰;星,夜可見也,故為陰中之陽。
 
第三十九節:日隨天而轉
 
日隨天而轉,月隨日而行,星隨月而見。故星法月,日法日,日法天。天半明半晦,日半盈半縮,月半盈半虧,星半靜半動,陰陽之義也。
 
第四十節: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陽中有陰,陰中有陽,天之道也。陽中之陽,日也,暑之道也。陽中之陰,月也,以其陽之類,故能見乎晝。陰中之陽,星也,所以見於夜。陰中之陰,辰也,天壤也。
 
第四十一節:辰數十二
 
辰數十二,日月交會,謂之辰。辰,天之體也。天之體,無物之氣也。
 
第四十二節:星為日餘辰為月餘
 
星為日餘,辰為月餘。
 
第四十三節:天以剛為德
 
天以剛為德,故柔者不見;地以柔為體,故剛者不生。是以辰、天之陰也;石、地之陽也。
 
第四十四節:地陰也
 
地、陰也,有陽而陰效之,故至陰者辰也,至陽者日也,皆在乎天。地則水火而已,是以地上皆有質之物。
 
第四十五節:陰伏陽而形質生
 
陰伏陽,而形質生;陽伏陰,而性情生。是以陽生陰,陰生陽;陽剋陰,陰剋陽。
陽之不可伏者,不見於地;陰之不可伏者,不見於天。伏陽之少者,其體必柔,是以畏陽而為陽所用;伏陽之多者,其體必剛,是以禦陽而為陰所用。
陽有可伏者,有不可伏者。
陰有可剋、有不可剋者。
 
第四十六節:日有於水則生
 
日有於水則生,離則死,交與不交之謂也。
 
第四十七節:乾陽中陽,不可變
 
乾、陽中陽,不可變,故一年只舉十二月也。震、陰中陰,不可變,故一日之十二時不可見也。兌、陽中陰,離、陰中陽,皆可變,故日月之數皆可分也。
是以陰數以十二起,陽數以三十起,而常存二、六也。
 
第四十八節:舉年見月舉月見日舉日見時
 
舉年見月,舉月見日,舉日見時,陽統陰也。是天四變含地四變,日之變含月與星辰之變也。
 
第四十九節:易之生數
 
易之生數,十二萬九千六百,總為四千三百二十世,此消長之大數也。衍三十年之辰數,即其數也。歲三百六十日,得四千三百二十辰,以三十年乘之,得其數矣。
 
第五十節:甲子甲午為世首
 
凡甲子、甲午,為世首,此經世之數,始於日甲、月子、星甲、辰子。又云;此經世日甲之數,月子、星甲、辰子,從之也。
 
第五十一節:陰陽一氣
 
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故二者,一而已矣;四者、二而已矣;六者、三而已矣;八者、四而已矣。是以言天不言地;言君不言臣;言父不言子;言夫不言婦也。
然天得地而萬物生,君得臣而萬化行,父得子、夫得婦而家道成。故有一則有二,有二則有四,有三則有六,有四則有八。
 
第五十二節:日月星辰共為天
 
日月星辰共為天;水火土石共為地;耳目鼻口共為首;隨血骨肉共為身,此乃五之數也。
 
第五十三節:易爻為真天文
 
易有三百八十四爻,真天文也。
 
第五十四節:生者性天
 
生者性,天也;成者形,地也。
 
第五十五節:易之道
 
生而成,成而生,易之道也。
 
第五十六節:天地生萬物
 
以天地生萬物,則以萬物為萬物;以道生天地,則天地亦為萬物也。
 
第五十七節:道為太極
 
道為太極。
 
第二章:先天象數
 
第一節:天地定位
 
天地定位一節,明伏犧八卦也。八卦者,明交相錯而成六十四卦也。數往者順,若順天而行,是左旋也,皆已生之卦也,故云數往也。
知來者逆,若逆天而行,是右行也,皆未生之卦也,故曰知來也。
夫易之數,由逆而成矣。此一節,直解圖意,若逆知四時之謂也。
 
第二節:太極既分
 
太極既分,兩儀立矣。陽下交於陰,陰上交於陽,四象生矣。陽交於陰,陰交於陽,而生天之四象;剛交於柔,柔交於剛,而生地之四象,於是八卦成矣。八卦相錯,然後萬物生矣。
是故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八分為十六、十六分為三十二,三十二分為六十四。故曰分陰分陽,迭用剛柔,故易六位而成章也。
十分為百,百分為千,千分為萬,猶根之有幹、幹之有枝、枝之有葉,愈分則愈細,愈細則愈繁。合之斯為一,衍之斯為萬。
是故乾以分之,坤以翕之,震以長之,巽以消之。長則分、分則消、消則翕也。
 
第三節:乾坤定位震巽一交
 
乾坤定位也,震巽一交也,兌離坎艮再交也。故震、陽少而陰尚多也;巽、陰少而陽尚多也;兌、離,陽浸多也;坎、艮,陰浸多也,是以辰與火不見也。
 
第四節:無極之前有象之後
 
無極之前,陰含陽也;有象之後,陽分陰也。陰為陽之母,陽為陰之父,故母孕男而為復,父生長女而為姤,是以陽起於復,陰起於姤也。
 
第五節:離在天而當夜
 
離在天而當夜,故陽中有陰也;坎在地而當晝,故陰中有陽也。
 
第六節:震始交陰
 
震、始交陰而陽生;巽、始消陽而陰生;兌、陽長也;艮、陰長也。
 
第七節:震兌在天之陰
 
震、兌,在天之陰也;巽、艮,在地之陽也。天以始生言,故陰上而陽下,交泰之義也;地以既成言之,故陽上而陰下,尊卑之義也。
 
第八節:乾坤定上下之位
 
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天地之所闔闢,日月之所出入。是以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晝夜長短,行度盈縮,莫不由乎此。
 
第九節:一氣分而陰陽判
 
一氣分而陰陽判,得陽之多者為天,得陰之多者為地。是故陰陽半而形質具焉;陰陽偏而性情分焉。
形質又分,則多陽者為剛也,多陰者為柔也;性情又分,則多陽者陽之極也,多陰者陰之極也。
 
第十節:乾四分取一以與坤
 
乾四分取一以與坤,坤四分取一以奉乾,乾坤合而生六子,三男皆陽也,三女皆陰也。兌分一陽以與艮,坎分一陰奉離,震巽以二相易,合而言之,陰陽各半。是以水火相生、而相剋,然後既成萬物也。
 
第十一節:乾坤之名位
 
乾坤之名位,不可易也,兌艮名與位,皆可易也。
 
第十二節:離肖乾坎肖坤
 
離肖乾,坎肖坤,中孚肖乾,頤肖離,小過肖坤,大過肖坎,是以乾、坤、離、坎、中孚、頤、大過、小過,皆不可易。
 
第十三節:體者八變用者六變
 
體者八變,用者六變。是以八卦之象,不易者四,反易者二,以六卦變而成八也。
重卦之象,不易者八,反易者二十八,以三十六變而成六十四也。
故爻止於六,卦盡於八,策窮於三十六,而重卦極於六十四也。卦成於八,重於六十四;爻成於六,策窮於三十六,而重於三百八十四也。
 
第十四節:天有二正地有二正
 
天有二正,地有二正,而共用二變,以成八卦也。天有四正,地有四正,而共用二十八變,以成六十四卦也。
是以小成之卦,正者四,變者二,共六卦也;大成之卦,正者八,變者二十八,共三十六卦也。
乾坤坎離,為三十六卦之祖也;兌震巽艮,為二十八卦之祖也。
 
第十五節:卦之正變共三十六
 
卦之正變,共三十六,而爻又有二百一十六,則用數之策也。
三十六去四,則三十二也;又去四,則二十八也;又去四,則二十四也。
故卦數三十二位,去四而言之也;天數二十八位,去八而言之也;地數二十四位,去十二而言之也。
四者,乾、坤、坎、離也;八者併頤、中孚、大、小過也;十二者,兌、震、泰、既濟也。
 
第十六節:陽四卦十二爻
 
陽四卦,十二爻,八陽四陰,以三十六乘其陽,以二十四乘其陰,則三百八十四也。
 
第十七節:卦之反對皆六陽六陰
 
卦之反對,皆六陽六陰也。在易則六陽六陰者,十有二對也。去四正者,八陽四陰,八陰四陽,各六對也。十陽二陰,十陰二陽,各三對也。
 
第十八節:一變而二二變而四
 
一變而二,二變而四,三變而八卦成矣;四變而十六,五變而三十二,六變而六十四卦備矣。
 
第十九節:復至乾百有十二陽
 
復至乾,凡百有十二陽,姤至坤,凡百有十二陰;姤至坤,凡八十陽,復至乾,凡八十陰。
 
第二十節:乾三十六坤十二
 
乾三十六,坤十二,離兌巽二十八,坎艮震二十。
 
第二十一節:易根於乾坤而生於復姤
 
夫易根於乾坤,而生於復姤。蓋剛交柔而為復,柔交剛而為姤,自此而無窮矣。
 
第二十二節:陽在陰中陽逆行
 
陽在陰中,陽逆行;陰在陽中,陰逆行。陽在陽中,陰在陰中,則皆順行。此真至之理,按圖可見之矣。
 
第二十三節:生生長類天地成功
 
生生長類,天地成功;別生分類,聖人成能。
 
第二十四節:先天之學心法也
 
先天之學,心法也,故圖皆自中起,萬化、萬事生於心。
 
第二十五節:圖雖無文吾終日言而未嘗離
 
圖雖無文,吾終日言而未嘗離乎是,蓋天地萬物之理,盡在其中矣。
 
第三章:先天圓圖卦數
 
第一節:先天圖者環中也
 
先天圖者,環中也。
 
第二節:自下而上謂之升
 
自下而上謂之升,自上而下謂之降。升者生也,降者消也。故陽生於下,陰生於上。是以萬物皆反生。陰生陽,陽生陰,陰復生陽,陽復生陰,是以循環而無窮。
 
第三節:辰至日為生
 
辰至日為生,日至辰為用,蓋順為生,而逆為用也。
 
第四節:四正者乾坤坎離也
 
四正者,乾坤坎離也。觀其象無反覆之變,所以為正也。
 
第五節:陽爻晝數陰爻夜數
 
陽爻晝數也,陰爻夜數也。天地相銜,陰陽相交,故晝夜相雜,剛柔相錯。春夏陽多也,故晝數多,夜數少;秋冬陰多也,故晝數少,夜數多。
 
第六節:氣一而已
 
氣、一而已,主之者乾也。神、亦一而已,乘氣而變化,出入於有無生死之間,無方而不測也。
 
第七節:有地然後有二
 
有地然後有二,有二然後有晝夜,二三以變,錯綜而成,故易以二而生,數以十二而起,而一非數也,非數、而數以之成也。
 
第八節:天行不息未嘗有晝夜
 
天行不息,未嘗有晝夜,人居地上,以為晝夜,故以地上之數,為人之用也。
 
第九節:天數起乾而止震
 
天之有數,起乾而止震,餘入於無者,天辰不見也。地去一而起十二者,地火常潛也。故天以體為基,而常隱其基;地以用為本,而常藏其用也。
 
第十節:天以氣為主
 
天以氣為主,體為次;地以體為主,氣為次,在天、在地者,亦如之。
 
第十一節:天地之本起於中
 
天地之本,起於中乎?是以乾坤屢變,而不離乎中。人居天地之中,心居人之中,日中則盛,月中則盈,故君子貴中也。
 
第四章:先天方圖卦數
 
第一節:諸卦不交於乾坤則生於否泰
 
諸卦不交於乾坤者,則生於否泰,否泰天地之交也。乾坤起自奇偶,生自太極。
 
第二節:乾七子兌六子
 
乾七子,兌六子,離五子,震四子,巽三子,坎二子,艮一子,坤全陰,故無子。
 
第三節:乾七子坤六子
 
乾七子,坤六子,兌五子,艮四子,離三子,坎二子,震一子,巽陰剛,故無子。
 
第四節:乾坤七變
 
乾坤七變,是以晝夜之極,不過七分也;艮兌六變,是以月止於六,共為十二也;離坎五變,是以日止於五,共為十也;震巽四變,是以體止於四,共為八也。
 
第五節:天之陽在東南
 
天之陽在東南,日月居之;地之陽在西北,火石居之。
 
第六節:日有八位用止於七
 
日有八位而用止於七,去乾而言之也;月有八位而用止於六,去兌而言之也;星有八位而用止於五,去離而言之也;辰有八位而用止於四,去震而言之也;日有八位而數止於七,去泰而言之也。
 
第七節:月自兌起
 
月自兌起者,月不及日之數也,故十二月,常餘十二日也。
 
第八節:天之陽在南而陰在北
 
天之陽在南,而陰在北;地之陰在南,而陽在北;人之陽在上,而陰在下,既交則陽下而陰上。
 
第九節:在人則天道成男
 
在人則天道成男,坤道成女;在物則乾道成陽,坤道成陰。
 
第十節:圓數有一
 
圓數有一,方數有二,奇偶之義也。六即一也,十二即二也。
 
第十一節:天圓而地方
 
天圓而地方,圓之數起一而積六;方之數起一而積八,變之則起四而積十二也。六者常以六變,八者常以八變,而十二者,亦以八變,自然之道也。八者天地之體也,六者天之用也,十二者地之用也。
 
第十二節:天變方為圓
 
天變方為圓,而常存其一;地分一為四,而常執其方。天變其體、而不變其用也;地變其用、而不變其體也。
 
第十三節:六併一為七
 
六者併其一而為七,十二者併其四而為十六也。陽主進,故天併其一而為七;陰主退,故地去其四而止於十二也。是陽常存一,而陰常晦一也。故天地之體止於八,而天之用極於七,地之用止於十二也。
 
第十四節:圓者刓方以為用
 
圓者刓方以為用,故一變四,四去其一則三也;三變九,九去其三則六也。方者引圓以為體,故一變三,併之四也;四變十二,併之十六也。
故用數成於三,而極於六;體數成於四,而極於十六也。是以圓者徑一而圍三,起一而積六;方者分一而為四,分四而為十六,皆自然之道也。
 
第十五節:圓者六變
 
圓者六變,六六而進之,故六十變而三百六十矣。方者八變,故八八而成六十四矣。陽主進,是以進之為六十也。
 
第十六節:圓者徑一而圍三
 
圓者徑一而圍三,重之則六也;方者徑一圍四,重之則八也。
 
第十七節:裁方而為圓
 
裁方而為圓,天所以運行;分大而為小,地所以生化。故天用六變,地用四變也。
 
第十八節:圓者星也
 
圓者星也,歷紀之數,其肇於此乎?方者土也,畫州井地之法,其倣於此乎?蓋圓者河圖之數,方者洛書之文,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敘之而作範也。
 
第五章:後天象數
 
第一節:起震終艮
 
起震終艮一節,明文王八卦也。
 
第二節:至哉文王之作易
 
至哉文王之作易也,其得天地之用乎?
故乾坤交而為泰,坎離交而為既濟,乾生於子,坤生於午;坎終於寅,離終於申,以應天之時也。
置乾於西北,退坤於西南,長子用事,而長女代母,坎離得位,而兌艮為偶,以應地之方也。
王者之法,其盡於是矣!
 
第三節:易者一陰一陽之謂也
 
易者,一陰一陽之謂也。震兌始交者也,故當朝夕之位;離坎交之極者也,故當子午之位;
巽艮雖不相交,而陰陽相雜也,故當用中之偏;乾坤純陰陽也,故當不用之位。
 
第四節:離兌巽得陽之多
 
離兌巽、得陽之多者也,艮坎震、得陰之多者也,是以為天地之用也;乾陽極,坤陰極,是以不用也。
 
第五節:乾坤縱而六子橫
 
乾坤縱而六子橫,易之本也。震兌橫而六卦縱,易之用也。
 
第六節:先天之學心也
 
先天之學,心也,後天之學跡也,出入、有無、死生者,道也。
 
 
第六章:後天理數
 
第一節:乾坤天地之本
 
乾坤天地之本,坎離天地之用。是以易始於乾坤,中於坎離,終於既、未濟,而否泰為上經之中,咸恆當下經之首,皆言乎其用也。
 
第二節:坤統三女於西南
 
坤統三女於西南,乾統三男於東北。上經起於三,下經終於四,皆交泰之義也。乾用九,坤用六,大衍用四十九,而潛龍勿用也。大哉用乎!吾於此見聖人之心矣。
 
第三節:自乾坤至坎離以天道也
 
自乾坤至坎離,以天道也;自咸恒至既濟、未濟,以人事也。易之首於乾坤,中於坎離,終於水火之交、不交,皆至理也。
 
第四節:乾坤交而為泰
 
乾坤交而為泰,變而為雜卦也。
 
第五節:乾坤坎離為上篇之用
 
乾坤坎離,為上篇之用,兌艮震巽,為下篇之用也。頤、中孚、大過、小過,為二篇之正也。
 
第六節:乾奇坤偶
 
乾奇也、陽也,健也,故天下之健莫如天;坤偶也、陰也,順也,故天下之順莫如地,所以順天也。
震起也,一陽起也,起、動也,故天下之動莫如雷;坎陷也,一陽陷於二陰,陷下也,故天下之下莫如水;
艮止也,一陽於是而止也,故天下之止莫如山;巽入也,一陰入二陽之下,故天下之入莫如風;離麗也,一陰離於二陽,其卦錯然成文而華麗也,故天下之麗莫如火,又為附麗之麗;兌說也,一陰出於外而說於物,故天下之說莫如澤。
 
第七節:元享利貞之德
 
元享利貞之德,各抱吉凶悔吝之事。雖行乎德,若違乎時,亦或凶矣。
 
第八節:元享利貞變易不常
 
元享利貞,變易不常,天道之變也;吉凶悔吝,變易不定,人道之應也。天變而人效之,故元享利貞易之變;人行而天應之,故吉凶悔吝易之應也。
以元亨為變,則利貞為應;以吉凶為應,則悔吝為變。元則吉,吉則利應之;亨則凶,凶則應之以貞。悔則吉,吝則凶,是以變中有應,應中有變也。
變中之應,天道也。故元為變,則亨應之;利為變,則應之以貞。應中之變,人事也,故變則凶,應則吉,變則吝,應則悔也。
悔者吉之先,而吝者凶之本,是以君子從天不從人。
 
第九節:元者春也仁也
 
元者春也,仁也。春者時之始,仁者德之長。時則未盛而德足以長人,故言德不言時。
亨者夏也,禮也。夏者時之盛,禮者德之文,盛則必衰,而文不足以救之,故言時而不言德,故曰大哉乾元,而上九有悔也。
利者秋也,義也。秋者時之成,義者德之方,萬物方成而獲利。義者不通於利,故言時而不言德也。
貞者冬也,智也。冬者時之末,智者德之衰,正則吉,不正則凶。故言德而不言時也。故曰利貞者、性情也。
 
第十節:不知乾無以知性命之理
 
不知乾,無以知性命之理。
 
第十一節:道生天天生地
 
道生天,天生地,及其功成而身退。故子繼父禪,是以乾退一位也。
 
第十二節:火生於無
 
火生於無,水生於有。
 
第十三節:火內暗而外明
 
火內暗而外明,故離陽在外,火之用,用外也;水外暗而內明,故坎陽在內,水之用,用內也。
 
第十四節:兌說也
 
兌說也。其他皆有所害,惟朋友講習,無說於此,故言其極者也。
 
第十五節:大過本末弱也
 
大過本末弱也,必有大德大位,然後可救,常分有可過者,有不可過者,有大德大位可過者也,伊尹周公其人也,不可懼也。有大德無大位,不可過也,孔孟其人也,不可悶也,其位不勝德耶。大哉位乎,待才用之宅也。
 
第十六節:復次剝姤坎夬
 
復次剝,明治生於亂乎?姤次夬,明亂生於治乎?時哉!時哉!未有剝而不復,未有夬而不姤者。防乎其防,邦家之長,子孫其昌,是以聖人貴未然之防,是謂易之大綱。
 
第十七節:寂然不動
 
寂然不動,反本復靜,坤之時也。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陽動於中,間不容髮,復之意也。
不見動而動,妄也,動乎否之時,是也。見動而動,則為無妄,然所以有災者,陽微而無應也。有應而動,則為益矣。
 
第十八節:以尊臨卑曰臨
 
以尊臨卑曰臨,以上觀下曰觀。
 
第十九節:天地之心
 
天地之心者,生萬物之本也。天地之情者,情者狀也,與鬼神之情狀同也。
 
第二十節:初與上同
 
初與上同,然上亢不及初之進也;二與五同,然二之陰,不及五之陽中也;三與四同,然三處下卦之上,不若四之近君也。
 
第二十一節:君子於易
 
君子於易,玩象、玩數、玩辭、玩意。
 
第二十二節:象起於形
 
象起於形、數起於質、名起於言、意起於用。
 
第二十三節:有意必有言
 
有意必有言、有言必有象、有象必有數。數立則象生、象生則言彰、言彰則意顯。「象數」、則筌蹄也,「言意」、則魚兔也,得魚兔而忘筌蹄則可也,捨筌蹄而求魚兔,則未見其得也。
 
第二十四節:易有意象
 
易有意象,立意皆所以明象。統下三者:有言象,不擬物,而直言以明事;有像象,擬一物以明意;有數象,七日、八月、三年、十年之類是也。
 
第二十五節:易有內象
 
易有內象,理數是也;有外象,指定一物而不變者是也;自然而然,不得而更者,內象內數也,他皆外象外數也。
 
第二十六節:乾為天之類
 
乾為天之類,本象也;為金之類,別象也。
 
第二十七節:天下之數出於理
 
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不入於理也。
 
第二十八節:易無體
 
易無體也,曰:既有典常,常也,則是有體也,恐遂以為有體,故曰:不可為典要,變也。
 
第二十九節:六虛
 
六虛者,六位虛以待變動之事也。
 
第三十節:自然而然者天也
 
自然而然者,天也,惟聖人能索之。效法者人也,若時行時止。雖人亦天也。
 
第三十一節:精義入神
 
「精義入神,以致用也」,不精義,則不能入神;不能入神,則不能致用。
 
第三十二節:神者易之主也
 
神者,易之主也,所以無方;易者,神之用也,所以無體。
 
第三十三節:神無方而易無體
 
神無方而易無體,滯於一方,則不能變化,非神也;有定體,則不能變通,非易也。易雖有體,體者象也,假象以見體,而本無體也。
 
第三十四節:神無方而性有質
 
神無方而性有質。
 
第三十五節: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陰一陽之謂道,道無聲無形,不可得而見者也,故假道路之道而為名。人之行,必由於道。一陰一陽,天地之道也,物由是而生,由是而成也。
 
第三十六節:天主用地主體
 
天主用,地主體,聖人主用,百姓主體,故日用而不知。
 
第三十七節:顯諸仁者天地生萬物之功
 
顯諸仁者,天地生萬物之功,則人可得而見也;所以造萬物,則人不可得而見,是藏諸用也。
 
第三十八節:或問顯諸仁
 
或問「顯諸仁,藏諸用」?
曰:若日月之照臨,四時之成歲,是顯諸仁也;其度數之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是藏諸用也。
 
第三十九節:人謀
 
人謀,人也;鬼謀,天也。天人同謀而皆可,則事成而吉也。
 
第四十節:變從時而便天下之事
 
變從時、而便天下之事,不失禮之大經;變從時、而順天下之理,不失義之大權者,君子之道也。
 
第四十一節:無思無為
 
無思無為者,神妙致一之地也。所謂一以貫之,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
 
第四十二節:天使我有
 
天使我有,是之謂命;命之在我之謂性;性之在物之謂理。
 
第四十三節:理窮而後知性
 
理窮而後知性,性盡而後知命,命知而後知至。
 
第四十四節:太極一也
 
太極一也,不動生二,二則神也。神生數,數生象,象生器。
 
第四十五節:太極不動
 
太極不動,性也。發則神,神則數,數則象,象則器,器則變復歸於神也。
 
第四十六節:精氣為物
 
精氣為物,形也;遊魂為變,神也。又曰:精氣為物,體也;遊魂為變,用也。
 
第四十七節:陽性而陰情
 
陽性而陰情,性神而情鬼。
 
第四十八節:陰者陽之影
 
陰者陽之影,鬼者人之影也。
 
第四十九節:鬼神者
 
鬼神者,無形而有用,其情狀可得而知也,於用則可見之矣。若人之耳目、口鼻、手足;草木之枝葉、花實、顏色,皆鬼神之所為也。福善禍淫,主之者誰耶?聰明正直,有之者誰也耶?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任之者誰耶?皆鬼神之情狀也。
 
第五十節:人之畏鬼
 
人之畏鬼,亦猶鬼之畏人,人積善而陽多,鬼亦畏之矣,積惡而陰多,鬼弗畏之矣。大人者,與鬼神合其吉凶,夫何畏之有?
 
第五十一節:震為龍
 
震為龍,一陽動於二陰之下,震也。重淵之下,有動物者,豈非龍乎?
 
第五十二節:陰事大半
 
陰事大半,蓋陽一而陰二也。
 
第五十三節:作易者
 
作易者,其知盜乎?聖人知天下萬物之理,而一以貫之。
 
第五十四節:夫易者
 
夫易者,聖人長君子、消小人之具也。及其長也,闢之於未然;及其消也,闔之於未然。一消一長,一闢一闔,渾渾然無跡,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
 
第七章:以元經會大小運數
 
第一節:元有二
 
元有二。有生天地之始者,太極也;有萬物之中,各有始者,生之本也。
 
第二節:天自臨以上
 
天自臨以上,地自師以上,運數也;天自同人以下,地自遯以下,年數也;運數則在天者也,年數則在地者也。
天自賁以上,地自艮以上,用數也;天自明夷以下,地自否以下,交數也。
天自震以上,地自晉以上,有數也;天自益以下,地自豫以下,無數也。天地之交,十之三。
 
第三節:乾為一
 
乾為一。
乾之五爻,分而為大有,以當三百六十之數也;
乾之四爻,分而為小畜,以當十二萬九千六百之數也;
乾之三爻,分而為履,以當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之數也;
乾之二爻,分而為同人,以當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之數也;
乾之初爻,分而為姤,以當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萬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萬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萬一千九百三十六兆之數也。
是謂分數也,分大為小,皆自上而下,故以陽數當之也。
 
第四節:一生二為夬
 
一生二為夬,當十二之數也;
二生四為大壯,當四千三百二十之數也;
四生八為泰,當五億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之數也;
八生十六為臨,當九百四十兆三千六百九十九萬六千九百一十五億二千萬之數也;
十六生三十二為復,當二千六百五十二萬八千八百七十垓三千六百六十四萬八千八百京二千九百四十七萬九千七百三十一兆二千萬億之數也。
三十二生六十四為坤,當無極數也。
是謂長數也,長小為大,皆自下而上,故以坤數當之。
 
第五節:天統乎體
 
天統乎體,故八變而終於十六;地分乎用,故六變而終於十二。
天起於一,而終於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萬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萬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萬一千九百三十六兆;
地起於十二,而終於二百四垓六千九百八十萬七千三百八十一京五千四百九十三萬八千四百九十九兆七百二十萬億也。
 
第六節:日一位
 
日一位,月一位,星一位,辰一位。
日有四位,月有四位,星有四位,辰有四位。
四四十有六位,盡此一變,而日月之數窮矣。天有四變,地有四變,有長也,有消也。十有六變而天地之數窮矣。
 
第七節:日起於一
 
日起於一,月起於二,星起於三,辰起於四。衍而伸之,陽數常六,陰數常二,十有二變而大小之運窮矣。
 
第八節:三百六十變
 
三百六十,變為十二萬九千六百;
十二萬九千六百,變為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
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變為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
以三百六十為時,以十二萬九千六百為日,以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為月,以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為年。則大小運之數立矣。
 
第九節:二萬八千分為十二
 
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分而為十二。前六限為長,後六限為消。以當一年十二月之數,而進退三百六十日矣。
 
第十節:一百六十七億分為三十
 
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分為三十,以當一月三十日之數,隨大運之消長,而進退六十日矣。
 
第十一節:十二萬九千六百分而為十二
 
十二萬九千六百,分而為十二,以當一日十二時之數,而進退六日矣。
 
第十二節:三百六十以當一時之數
 
三百六十,以當一時之數,隨小運之進退,以當晝夜之時也。
 
第十三節:十六變之數
 
十六變之數,去其交數,取其用數,得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分為十二,前六限為長,後六限為消,每限得十三億九千九百六十 八萬之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每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年,開一分進六十日也。六限開六分,進三百六十日也,猶有餘分之一。故開七分進三百 六十六日也,其退亦若是矣。
 
第十四節:十二萬九千六百去其三者
 
十二萬九千六百,去其三者,交數也;取其七者,用數也。用數三,而成於六,加餘分,故有七也。七之,得九萬七百二十年;半之,得四萬五千三百六十年,以進六日也。
日有晝夜,數有朓朒,以成十有二日也。每三千六百年進一日,凡四萬三千二百年,進十有二日也。餘二千一百六十年,以進餘分之六,合交數之二千一百六十年,共進十有二分,以為閏也。
故小運之變,凡六十日,而成三百六十有六日也。
 
第十五節:陽數盈陰數縮
 
陽數於三百六十上盈,陰數於三百六十上縮。
 
第十六節:堯典期數
 
堯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夫日之餘、盈也;六則月之餘、縮也,亦六。若去日月之餘十二,則有三百五十四,乃日行之數。以十二除之,則得二十九日。
 
第十七節:朔易
 
朔易、以陽氣自北方而生,至北方而盡,謂變易循環也。
 
第十八節:二至相去東西之度
 
二至相去東西之度,凡一百八十,南北之度,凡六十。
 
第十九節:冬至之月
 
冬至之月,所行如夏至之日;夏至之月,所行如冬至之日。
 
第二十節:冬至之子中
 
冬至之子中,陰之極;春分之卯中,陽之中;夏至之午中,陽之極;秋分之酉中,陰之中。凡三百六十,中分之,則一百八十。此二至二分相去之數也。
 
第二十一節:冬至後為呼
 
冬至之後為呼;夏至之後為吸。此天地一歲之呼吸也。
 
第二十二節:極南大暑
 
極南大暑,極北大寒,故南融而北結,萬物之死地也。夏則日隨斗而北,冬則日隨斗而南。故天地交而寒暑和,寒暑和而物乃生焉。
 
第二十三節:天行所以為晝夜
 
天行所以為晝夜,日行所以為寒暑。夏淺冬深,天地之交也,左旋右行,天日之交也。
 
第二十四節:日朝在東
 
日朝在東,夕在西,隨天之行也。夏在北,冬在南,隨天之交也。天一周而超一星,應日之行也。故春酉正,夏午正,秋卯正,冬子正,應日之交也。
 
第二十五節:日以遲為進
 
日以遲為進,月以疾為退,日月一會,而加半日、減半日,是以為閏餘也。日一大運而進六日,月一大運而退六日,是以為閏差也。
 
第二十六節:一歲之閏
 
一歲之閏六陰、六陽。三年三十六日,故三年一閏,五年六十日,故五歲再閏。
 
第二十七節:陽主舒長
 
陽主舒長,陰主慘急,日入盈度,陰從於陽;日入縮度,陽從於陰。
 
第二十八節:日行
 
日行陽度則盈,行陰度則縮,賓主之道也;月遠日、則明生而遲;近日、則魄生而疾,君臣之義也。
 
第二十九節:陽消則陰生
 
陽消則陰生,故日下而月西出也;陰盛則敵陽,故日望而日東出也。天為父,日為子,故天左旋,日右行;日為夫,月為婦,故日東出,月西生也。
 
第三十節:東赤南白
 
東赤、南白、西黃、北黑,此正色也。驗之於曉、午、暮、夜之時,可見之矣。
 
第三十一節:水者火之地
 
水者火之地,火者水之氣;黑者白之地,寒者暑之地。
 
第三十二節:日月之相食
 
日月之相食,數之交也。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猶水火之相剋也。是以君子用智,小人用力。
 
第三十三節:天之象數
 
天之象數,則可得而推。如其神用,則不可得而測也。
 
第三十四節:天可以理盡
 
天可以理盡而不可以形盡,渾天之術,以形盡天,可乎?
 
第三十五節:洛下閎改顓帝曆為太初曆
 
洛下閎改顓帝曆為太初曆,子雲準太初而作太玄,凡八十一卦,九分共二卦,凡一五隔一四。細分之,則四分半當一卦,氣起於中心,故首中卦。
 
第三十六節:太玄九日當兩卦
 
太玄九日當兩卦,餘一卦當四日半。
 
第三十七節:楊雄作元
 
楊雄作元,可謂見天地之心者也。
 
第三十八節:五星之說
 
五星之說,自甘公石公始也。
 
第三十九節:曆不能無差
 
曆不能無差。今之學曆者,但知曆法,不知曆理,能布算者,洛下閎也;能推步者,甘公石公也。洛下閎但知曆法,揚雄知曆法,又知曆理。
 
第八章:以會經運生物用數
 
第一節:體有三百八十四
 
體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於三百六十,何也?以乾坤坎離之不用也。乾坤坎離之不用何也?乾坤坎離之不用,所以成三百六十之用也,故萬物變易,而四者不變也。夫惟不變,是以能變也。
用止於三百六十,而有三百六十六者何也?數之贏也。
數之贏,則何用也?乾之全用也。乾坤不用,則離坎用半也。
乾全用者何也?陽主贏也。
乾坤不用者何也?獨陽不生,專陰不成也。
離坎用半何也?離東坎西,當陰陽之半,為春秋、晝夜之門也。
或用乾,或用離坎何也?主陽而言之,故用乾也;主贏分而言之,則陽侵陰、晝侵夜,故用離坎也。
陽主贏,故乾全用也;陰主虛,故坤全不用也;陽侵陰、陰侵陽,故坎離用半也。
是以天之南全見,而北全不見,東西各半見也。
 
第二節:離坎陰陽之限
 
離坎,陰陽之限也,故離當寅,坎當申,而數常踰之者,蓋陰陽之溢也。然用數不過乎寅,交數不過乎申。
 
第三節:乾四十八
 
乾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為陰所剋;坤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為所剋之陽也。故乾得三十六,而坤得十二也。陽主進,是以進之為三百六十日;陰主消,是以十二月,消十二日也。
 
第四節:順數之乾一兌二
 
順數之,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逆數之,震一、離兌二、乾三、巽四、坎艮五、坤六也。
 
第五節:一生六
 
一生六,六生十二,十二生十八,十八生二十四,二十四生三十,三十生三十六,衍而伸之,六十變而生三百六十矣,此運行之數也。
四生十二,十二生二十,二十生二十八,二十八生三十六,此生物之數也。
乾之陽策三十六,兌離巽之陽策二十八,震坎艮之陽策二十,坤之陽策十二也。
 
第六節:體數之策
 
體數之策三百八十四,去乾坤坎離之策,為用數三百六十;體數之用二百七十,去乾與坎離之策,為用數之用,二百五十二也。
體數之用二百七十,其一百五十六為陽,一百一十四為陰,去離之策,得一百五十二陽,一百一十二陰,為實用之數也。蓋陽去離而用乾,陰去坤而用坎也。
是以,天之陽策一百十二,陰策八十,去其陰也;地之陰策一百十二,陽策四十,去其南北之陽也。極南大暑,極北大寒,物不能生,是以去之也。
其四十,為天之餘分邪?陽侵陰,晝侵夜,是以在地也。合之為一百五十二陽,一百十二陰也。陽去乾之策,陰去坎之策,得一百四十四陽,一百八陰,為用數之用也。
陽三十六,三之為一百八;陰三十六,三之為一百八。三陰三陽,陰陽各半也。陽有餘分之一,為三十六,合之為一百四十四陽,一百八陰也。故體數之用,二百七十;而實用二百六十四;用數之用,二百五十二也。
卦有六十四,而用止於三十六。爻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於二百一十六。陽一百十二,陰一百十二,去其坎離之爻,則二百一十六也,加艮坎位中四十陽爻,共為二百五十六也。
六十四分而為二百五十六。是一卦去其初上之爻,亦二百五十六,此生物之數也,故坎離為生物之主。離四陽,坎四陰,故生物者必四也。
是以八卦用六爻,乾坤主之也;六爻用四位,離坎主之也。故天之昏曉不生物,而日中生物;地之南北不生物,而中央生物也。
 
第七節:體數何為者
 
體數,何為者也?生物者也;用數,何為者也?運行者也。運行者天也,生物者地也。
天以獨運,故以用數自相乘,而以用數之用,為生物之時也;地偶而生,故以體數之用,陽乘陰,為生物之數也。
 
第八節:天數三
 
天數三,故六六而又六之,是以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地數兩,故十二而又十二之,是以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也。
乾用九,故三其八為二十四,而九之,亦二百一十六。兩其八為十六,而九之,亦百四十有四。
坤用六,故三其十二為三十六,而六之,亦二百一十六。兩其十二為二十四,而六之,亦百四十有四也。
坤以十二之三,十六之四,六之一與半,為乾之餘分。則乾得二百五十二,坤得一百八也。
 
第九節:天圓而地方
 
天圓而地方,天南高而北下,是以望之如倚蓋然。地東南下,西北高,是以東南多水,西北多山也。天覆地,地載天,天地相函,故天上有地,地上有天。
 
第十節:天奇而地偶
 
天奇而地偶,是以占天文者,觀星而已;察地理者,觀山水而已。觀星而天體見矣,觀山水而地體見矣。天體容物,地體負物,是故體幾於道也。
 
第十一節:天之陽在南
 
天之陽在南,故日處之;地之剛在北,故山處之。所以地高西北,天高東南也。
圓圖天在南為日,其他各說,各見前。
 
第十二節:倚蓋之說
 
倚蓋之說,崑崙四垂而為海,推之理,則不然。夫地直方而靜,豈得如圓動之天乎?
 
第十三節:天有五辰
 
天有五辰,日月星辰,與天為五;地有五行。金木水火,與土為五。
 
第十四節:五行之木
 
五行之木,萬物之類也;五行之金,出乎石也。故水火土石,不及金木,金木生其間也。
 
第十五節:金火相守則流
 
金火相守則流,火木相得則然,從其類也。
 
第九章:以運經世觀物理數
 
第一節:卦有六十四
 
卦有六十四,而用止於六十者,何也?六十卦者,三百六十爻也,故甲子止於六十也,六甲而天道窮矣。是以策數應之,三十六與二十四,合之則六十,三十二與二十八,合之亦六十也。
乾四十八,坤十二;震二十,巽四十;離、兌三十二,艮、坎二十八,合之為六十。
 
第二節:自泰至否
 
自泰至否,其間則有蠱矣;自否至泰,其間則有隨矣。
 
第三節:天地之氣運
 
天之之氣運,北而南則治,南而北則亂,亂久則復北而南矣,天道人事皆然,推之歷代,可見消長之理也。
 
第四節:人為萬物之靈
 
人為萬物之靈,寄類於走,走陰也,故有百二十。
 
第五節:有一日之物
 
有一日之物,有一月之物,有十歲之物,至於百千萬皆有之。天地亦物也,亦有數焉。雀三年之物,馬三十年之物,凡飛走之物,皆可以數推,人百有二十年之物。
 
第六節:易之數
 
易之數,窮天地始終。或曰:天地亦有始終乎?曰:既有消長,豈無終始!天地雖大,是亦形器,乃二物也。
 
第七節:法始於伏羲
 
法始於伏羲,成乎堯,革於三王,極於五伯,絕於秦。萬事治亂之跡,無以逃此矣。
 
第八節:皇帝王伯者
 
所謂皇帝王伯者,非獨三皇、五帝、三王、五伯而已。但用「無為」,則皇也;用「恩信」,則帝也;用「公正」,則王也;用「智力」,則伯也。
 
第九節:易始於三皇
 
易始於三皇,書始於二帝,詩始於三王,春秋始於五霸。
 
第十節:堯之前先天也
 
堯之前,先天也;堯之後,後天也。後天乃效法耳。
 
第十一節:昊天生萬物
 
昊天生萬物,聖人生萬民。
 
第十二節:天道之變
 
天道之變,王道之權也。
 
第十三節:為治之道
 
為治之道,必通其變,不可以膠柱,猶春之時,不可行冬之令也。
 
第十四節:聖人之經
 
夫聖人之經,渾然無跡,如天道焉。春秋錄實事,而善惡形於其中矣。
 
第十五節:瞽瞍殺人
 
瞽瞍殺人,舜棄天下猶敝屣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訢然,樂而忘天下。聖人、雖天下之大,不能移天性之愛。
 
第十六節:湯放桀武王伐紂
 
湯放桀,武王伐紂,而不以為弒者,若孟子言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則援之以手,權也。故孔子既尊夷齊,亦與湯武。夷齊仁也,湯武義也,然惟湯武則可,非湯武則是篡也。
 
第十七節:秦穆公有功於周
 
秦穆公有功於周,能遷善改過,為霸者之最;
晉文侯世世勤王,遷平王於洛,次之;
齊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又次之;
楚莊強大,又次之;
宋襄公雖霸而力微,會諸侯而為楚所執,不足論也。
治春秋者不先定四國之功過,則事無統理,不得聖人之心矣!
 
第十八節:平王名雖王
 
平王名雖王,實不及一小國之諸侯。齊晉雖侯,而實潛王,皆春秋之名實也。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羊名也,禮實也,名存而實亡,猶愈於名實俱亡。茍存其名,安知後世無王者作?是以有所待也。
 
第十九節:始作兩觀
 
始作兩觀。始者,貶之也,誅其舊無也。初獻六羽。初者,褒之也,以其舊潛八佾也。
 
第二十節:五霸者功之首罪之魁
 
五霸者,功之首,罪之魁也。春秋者,孔子之刑書也。功過不相掩,聖人先褒其功,後貶其罪,故罪人有功者,亦必錄之,不可不恕也。
 
第二十一節:秦穆公伐鄭敗而有悔
 
秦穆公伐鄭,敗而有悔過自誓之言,此非止霸者之事,幾於王道,能悔則無失也。此聖人所以錄於書末也。
 
第二十二節:人言春秋非性命之書
 
人言春秋非性命之書,非也。至於書郊牛之口傷,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猶三望。此因魯事而貶之也。聖人何容心哉?無我故也。豈非由性命而發言也。又云:春秋皆因事而褒貶,豈容人特立私意哉。
 
第二十三節:春秋之筆削
 
又曰:人但知春秋之筆削,為天下之至公,不知聖人之所以為公也。如因牛傷,則知魯之潛郊;因初獻六羽,則知舊潛八佾;因新作雉門,則知舊無雉門。皆非聖人有意於其間,故曰春秋盡性之書也。
 
第二十四節:魯之兩觀郊天
 
魯之兩觀,郊天、大禘,皆非禮也。諸侯茍有四時之禘,以為常祭可也。至於五年之大禘,不可為也。
 
第二十五節:晉狐射姑殺陽處父
 
晉狐射姑殺陽處父。春秋書:「晉,殺其大夫陽處父」。上漏言也。「君不密,則失臣」,故書國殺。
 
第二十六節:漢儒以反經合道為權
 
漢儒以反經合道為權,得一端者也。權,所以平物之輕重。聖人行權,酌其輕重而行之,合其宜而已。故執中無權者,猶為偏也。
王通言:「春秋王道之權」。非王通莫能及此。故在一身,則有一身之權;在一鄉,則有一鄉之權;以至於天下,則有天下之權。用雖不同,其權則一也。
 
第二十七節:春秋三傳之外
 
春秋三傳之外,陸淳、啖助,可以兼治。
 
第二十八節:治春秋辯名實
 
某人受春秋於尹師魯,尹師魯受於穆伯長。某人後復攻穆伯長,曰,春秋無褒,皆是貶也。田述古曰,孫復亦云,春秋有貶而無褒。
曰:春秋禮法廢,君臣亂,其間有能為小善者,安得不進之也?況五霸實有功於天下,且五霸固不及於王,不猶愈於夷乎?安得不與之也!治春秋者,不辯名實,不定五霸之功過,則未可言治春秋。先定五霸之功過,而治春秋,則大意立。若事事求之,則無緒矣。
 
第二十九節:天時地理
 
天時、地理、人事三者,知之不易。
 
第三十節:巨配天地
 
巨配天地,謂之人,惟仁者,真可以謂之人矣。
 
第十章:聲音唱和萬物通數
 
第一節:正音律數
 
正音律數,行至於七而止者,以夏至之日,出於寅而入於戌,亥子丑三時,則日入於地,而目無所見。此三數不行者,所以比於三時也。
故生物之數亦然,自寅、至戌中,而亥子丑三時不生,非數之不行也,有數而不見也。
韻法:闢翕者,律天;清濁者,呂地。先閉後開者,春也;純開者,夏也;先開後閉者,秋也;冬則閉而無聲。東為春音,陽為夏聲,此見作韻者,亦有所至也,「銜、凡」,冬聲也。
 
第二節:陽主闢而出
 
陽主闢而出,陰主翕而入。
 
第三節:陰陽生而分二儀
 
陰陽生而分二儀,二儀交而生四象,四象交而成八卦,八卦交而生萬物。
故二儀生天地之類,四象定天地之體;四象生日月之類,八卦定日月之體;八卦生萬物之類,重卦定萬物之體。
類者生之序也,體者象之交也。推類者必本乎生,觀體者必由乎象。生則未來而逆推,象則既成而順觀。
是故日月一類也,同出而異處也,異處而同象也。推此以往,物焉逃哉!
 
第四節:天變時而地應物
 
天變時而地應物,時則陰變而陽應;物則陽變而陰應。故時可逆知,物必順成。是以陽逆而陰隨,陰逆而陽順。
 
第五節:有變則必有應也
 
有變則必有應也。故變於內者應於外;變於外者應於內;變於下者應於上;變於上者應於下也。
天變而日應之,故變者從天,而應者法日也。是以日紀乎星;月會於辰;水生於土;火潛於石;飛者棲木;走者依草。心肺之相聯,肝膽之相屬,無他,變應之道也。
 
第六節:得天氣者動
 
得天氣者動,得地氣者靜。
 
第七節:陽之類圓
 
陽之類圓,成形則方;陰之類方,成形則圓。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故變之與應,常反對也。
 
第八節:陽交於陰
 
陽交於陰,而生蹄角之類也;剛交於柔,而生根荄之類也;陰交於陽,而生羽翼之類也;柔交於剛,而生枝幹之類也。
天交於地,地交於天,故有羽而走者,騰而飛者;草中有木,木中有草也。各以類而推之,則生物之類不過是矣。走者便於下,飛者利於上,從其類也。
 
第九節:動物自首生
 
動物自首生,植物自根生。自首生,命在首;自根生,命在根。
 
第十節:人寓形於走類
 
人寓形於走類者何也?走類者,地之長子也。
 
第十一節:體必交而後生
 
體必交而後生。故陽與剛交,而生心肺;陰與柔交,而生膽肝;柔與陰交,而生腎與膀胱;剛與陰交,而生脾胃。
心生目,膽生耳,脾生鼻,腎生口,肺生骨,肝生肉,胃生髓,膀胱生血。
故乾為心,兌為脾,離為膽,震為腎;坤為血,艮為肉,坎為髓,巽為骨。
泰為目,中孚為鼻,既濟為耳,頤為口,大過為肺,未濟為胃,小過為肝,否為膀胱。
 
第十二節:天地有八象
 
天地有八象,人有十六象,何也?合天地而生人,合父母而生子,故有十六象也。
 
第十三節:心居肺膽居肝
 
心居肺,膽居肝,何也?言性者必歸之天,言體者必歸之地。地中有天,石中有火,是以心膽象之也。
 
第十四節:心膽之倒懸
 
心膽之倒懸何也?草木者,地之體也,人與草木皆反生,是以倒垂也。
 
第十五節:口目橫而鼻耳縱
 
口目橫而鼻耳縱,何也?體必交也。故動者宜縱而反橫,植者宜橫而反縱,皆交也。
 
第十六節:天有四時地有四方
 
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肢。是以指節可以觀天,掌紋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指掌矣,可不貴哉?
 
第十七節:動者體橫
 
動者體橫,植者體縱,人宜橫而反縱也。飛者有翅,走者有趾,人之兩手,翅也,兩足趾也。飛者食木,走者食草,人皆兼之,而又食飛走也。故最貴於萬物也。
 
第十八節:神統於心
 
神統於心,氣統於腎,形統於首,形氣交,而神主乎其中,三才之道也。
 
第十九節:人之四肢各有脈
 
人之四肢各有脈也。一脈三部,一部三候,以應天數也。
 
第二十節:心藏神腎藏精
 
心藏神、腎藏精、脾藏魂、膽藏魄,胃受物而化之,傳氣於肺,傳血於肝,而傳水穀於脬腸矣。
 
第二十一節:天之神棲乎日
 
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發乎目。人之神寤則棲心,寐則棲腎,所以象天。此晝夜之道也。
 
第二十二節:神者人之主
 
神者人之主,將寐在脾,熟寐在腎,將寤在肝,正寤在心。
 
第二十三節:天地之大寤在夏
 
天地之大寤在夏,人之神則存於心。
 
第二十四節:氣形盛則魂魄盛
 
氣形盛,則魂魄盛;氣形衰,則魂魄亦從而衰矣。魂隨氣而變,魄隨形而止,故形在則魄存,形化則魄散。
 
第二十五節:臟者天行也
 
臟者天行也,腑者地行也,天地並行則配為八卦。
 
第二十六節:水在人之身為血
 
水在人之身為血,土在人之身為肉。
 
第二十七節:膽與腎同陰
膽與腎同陰,心與脾同陽。心主目,脾主鼻。
 
第二十八節:鼻之氣目見之
 
鼻之氣,目見之;口之言,耳聞之,以類應也。
 
第二十九節:素問肺主皮毛
 
素問:肺主皮毛、心脈、脾肉、肝筋、腎骨,上而下,外而內也。心血腎骨交也,交即用也。
 
第三十節:天地並行
 
天地並行,則臟腑配。四臟天也,四腑地也。
 
第三十一節:目口凸而耳鼻竅
 
目口凸而耳鼻竅,竅者受聲嗅氣,物或不能閉之;凸者視色別味,物則能閉之也,四者雖象於一,而各備其四矣。
 
第三十二節:萬物各有太極
 
萬物各有太極,兩儀、四象、八卦之次,亦有古今之象。
 
第三十三節:有形則有體
 
有形則有體,體者析乎形而已。有性則有情,情者分乎性而已。
 
第三十四節:火以性為主
 
火以性為主,體次之;水以體為主,性次之。
 
第三十五節:卦各有性有體
 
卦各有性、有體,然皆不離乾坤之門,如萬物受性於天,而各為其性也。其在人則為人之性,在禽獸則為禽獸之性,在草木則為草木之性。
 
第三十六節:發於性則見於情
 
發於性,則見於情;發於情,則見於色。以類而應也。
 
第三十七節:水遇寒則結
 
水遇寒則結,遇火則竭,從其所勝也。
 
第三十八節:天火無體之火
 
天火,無體之火也;地火,有體之火也。火無體,因物以為體。
金石之火,烈於草木之火者,因物而燃也。
 
第三十九節:有溫泉而無寒火
 
有溫泉而無寒火,陰能從陽,而陽不能從陰也。
 
第四十節:火生濕
 
火生濕,水生燥。
 
第四十一節:陽得陰而為雨
 
陽得陰而為雨;陰得陽而為風;剛得柔而為雲;柔得剛而為雷。無陰則不能為雨;無陽則不能為雷。雨、柔也,而屬陰,陰不能獨立,故待陽而後興;雷、剛也,而屬體,體不能自用,必待陽而後發也。
 
第四十二節:雲有水火土石之異
 
雲有水火土石之異,他類亦然。
 
第四十三節:明則有日月
 
明則有日月,幽則有鬼神。
 
第四十四節:月者日之影
 
月者,日之影也;情者,性之影也。心性而膽情,性神而情鬼。
 
第四十五節:燈之明暗之境
 
燈之明,暗之境,日月之象也。
 
第四十六節:星之至微如沙塵
 
星之至微如沙塵者,隕而為堆阜。
 
第四十七節:有雷則有電
 
有雷則有電,有電則有風。雨生於水,露生於土,雷生於石,電生於火,雷與風,同為陽之極,故有電必有風。
 
第四十八節:吹噴噓呵呼
 
吹、噴、噓、呵、呼;風、雨、雲、霧、雷,言相類也。
 
第四十九節:木之堅非雷不能震
 
木之堅,非雷不能震;草之柔,非露不能潤。
 
第五十節:木者星之子
 
木者星之子,是以果實象之。
 
第五十一節:草類之細
 
草類之細,入於坤。
 
第五十二節:葉陰也
 
葉、陰也;華、實、陽也,枝葉軟而根幹堅也。
 
第五十三節:人之骨巨而體繁
 
人之骨巨而體繁,木之幹巨而枝葉繁,應天地之數也。
 
第五十四節:木結實而種之
 
木結實而種之,又成是木而結是實,本非舊木也,此木之神不二也,此實生生之理也。
 
第五十五節:陸中之物
 
陸中之物,水中必具者,猶影象也。陸多走,水多飛者,交也。是故巨於陸者,必細於水;巨於水者,必細於陸也。
 
第五十六節:虎豹之毛
 
虎豹之毛,猶草也;鷹鸇之羽,猶木也。
 
第五十七節:木之枝幹
 
木之枝幹,土石之所成也,所以不易。葉花,水火之所成,故變而易也。
 
第五十八節:魚者水之族
 
魚者,水之族也;蟲者,風之族也。
 
第五十九節:草伏之獸
 
草伏之獸,毛如草之莖;林棲之鳥,羽如林之葉,類似之然也。
 
第六十節:水之木
 
水之木,珊瑚之類是也;石之花,鹽硝之類是也。
 
第六十一節:水之物
 
水之物,無異乎陸之物,各有寒熱之性,大較則陸為陽中之陰,而水為陰中之陽。
 
第六十二節:鷹鵰之類食生
 
鷹鵰之類食生,而雞鳧之類不專食生。虎豹之類食生,而貓犬之類食生又食穀。以類推之,從可知矣。
 
第六十三節:馬牛皆陰類
 
馬牛皆陰類。細分之,則馬為陽而牛為陰。
 
第六十四節:飛之類喜風
 
飛之類喜風,而敏於飛上;走之類喜土,而利於走下。
 
第六十五節:禽蟲之卵
 
禽蟲之卵,果穀之類也。穀之類多子,蟲之類亦然。
 
第六十六節:蠶之類
 
蠶之類,今歲蛾而子,來歲則子而蠶。蕪菁之類,今歲根而苗,來歲則苗而子,此皆一歲之物也。
 
第六十七節:在水者不瞑
 
在水者不瞑,在風者瞑。走之類,上睫接下;飛之類,下睫接上。類使之然也。
 
第六十八節:風類水類
 
風類水類,大小相反。在水而鱗,飛之類也;龜獺之類,走之類也。飛之走,雞鳧之類是也;走之飛,龍馬之屬是也。
 
第六十九節:水之族
 
水之族,以陰為主,陽次之。陸之類,以陽為主,陰次之。故水類出水則死,風類入水則死,然有出入之類,龜蟹鵝鳧之類是也。
 
第七十節:龍能大能小
 
龍能大能小,然亦有制之者,受制於陰陽之氣。得時則能變化,失時則不能也。
 
第七十一節:日為心月為膽
 
日為心,月為膽,星為脾,辰為腎,臟也。石為肺,土為肝,火為胃,水為膀胱,腑也。
 
第七十二節:日入地中
 
日入地中,構精之象也。
 
第七十三節:海潮者
 
海潮者,地之喘息也,所以應月者,從其類也。
 
第七十四節:春陽得權故多旱
 
春陽得權,故多旱;秋陰得權,故多雨。
 
第七十五節:身地也
 
身地也,本乎靜,所以能動者,血氣使之然也。
 
第七十六節:以物觀物
 
以物觀物,性也;以我觀物,情也。性公而明,情偏而暗。
 
第七十七節:人得中和之氣
 
人得中和之氣,則剛柔均。陽多則偏剛,陰多則偏柔。
 
第七十八節:人智強
 
人智強,則物智弱。
 
第七十九節:人之貴兼乎萬物
 
人之貴,兼乎萬物。自重而得其貴,所以能用萬類。
 
第八十節:人之類
 
人之類,備乎萬物之性。
 
第八十一節:人之神
 
人之神,即天地之神,人之自欺,所以欺天地,可不戒哉?
 
第八十二節:神無所在
 
神無所在,無所不在。至人與他心通者,以其本於一也。道與一,神之強名也,以神為神者,至言也。
 
第八十三節:凡事為之極
 
凡事為之極,幾十之七,則可止矣!蓋夏至之日,止於六十,兼之以晨昏,可辨色矣,庶幾乎十之七也。
 
第十一章:闕疑
 
第一節:乾四十八
 
乾四十八,兌三十,離二十四,震十,坤十二,艮二十,坎三十六,巽四十。兌離巽,宜更思之。
 
第二節:一役二
 
一役二以生三,三去其一則二也。三生九,九去其一則八也,去其三則六也。
故一役三,三復役二也;三役九,九復役八與六也。是以二生四,八生十六,六生十二也。
三併一則為四,九併三則為十二,十二又併四則為十六。故四以一為本,三為用;十二以三為本,九為用;十六以四為本十二為用。更思之。
 
第三節:圓者一變則生六
 
圓者一變則生六,去一則五也;二變則生十二,去二則十也;三變則生十八,去三則十五也;四變則二十四,去四則二十也;五變則三十,去五則二十五也,六變則三十六,去六則三十也。
是以存之則六六,去之則五五也。
五則四而存一也;四則三而存一也;二則一而存一也。
故一生二,去一則一也;二生三,去一則二也;三生四,去一則三也;四生五,去一則四也。
是故二以一為本;三以二為本;四以三為本;五以四為本;六以五為本。更思之。
 
第四節:方者一變而為四
 
方者一變而為四。四生八,併四而為十二;八生十二,併八而為二十;十二生十六,併十六而為二十八;十六生二十,併十六而為三十六也。
一生三,併而為四也;十二生二十,併而為三十二也;二十八生三十六,併而為六十四也。更思之。
 
第五節:性非體不成
 
性非體不成,體非性不生。陽以陰為體,陰以陽為體,動者性也,靜者體也。在天則陽動而陰靜,在地則陽靜而陰動。性得體而靜,體隨性而動,是以陽舒而陰疾也。更詳之。
 
第六節:天渾渾於上
 
天渾渾於上,而不可測也,故觀斗數以占天也。斗之所建,天之所行也。魁建子,杓建寅,星以寅為晝也。斗有七星,是以晝不過乎七分也。
 
第七節:一八為九
 
一八為九,裁為七,八裁為六,十六裁為十二,二十四裁為十八,三十二裁為二十四,四十裁為三十二,四十八裁為三十六,五十六裁為四十二,六十四裁為四十八。
一分為四,八分為三十二,十六分為六十四,以至九十六,分為三百八十四也。
 
第十二章:心學
 
第一節:心為太極
 
心為太極。
 
第二節:人心當如止水
 
人心當如止水、則定;定、則靜;靜、則明。
 
第三節:先天學主乎誠
 
先天學主乎誠,至誠可以通神明,不誠則不可以得道。
 
第四節:資性得之天
 
資性得之天也,學問得之人也。資性由內出者也,學問由外入者也。
自誠明,性也;自明誠,學也。
 
第五節:君子之學
 
君子之學,以潤身為本,其治人應物皆餘事也。
 
第六節:至理之學
 
至理之學,非至誠不至。
 
第七節:誠者主性之具
 
誠者主性之具,無端無方者也。
 
第八節:能循天理動者
 
能循天理者,造化在我也。得天理者,不獨潤身,亦能潤心,至於性命亦潤。
 
第九節:循理則為常
 
循理則為常,理之外則為異矣。
 
第十節:人必有德器
 
人必有德器,然後喜怒皆不妄為。為卿相、為匹夫,以至學問高天下,亦若無有也。
 
第十一節:以物喜物
 
以物喜物,以物悲物,此發而中節者也。
 
第十二節:中庸非天降地出
 
中庸非天降地出,揆物之理,度人之情,行其所安,是為得矣。
 
第十三節:中庸之法
 
中庸之法,自中者天也,自外者人也。學不際天人,不足以謂之學。
 
第十四節:太極道之極
 
太極,道之極也;太玄,道之元也;太素,色之本也;太一,數之始也;太初,事之初也;其成功則一也。
 
第十五節:天下之事皆以道致
 
天下之事,皆以道致之,則休戚不能至矣。
 
第十六節:太羹可和
 
太羹可和,玄酒可漓,則是造化亦可和可漓也。
 
第十七節:不我物
 
不我物,則能物物。
 
第十八節:聖人利物而無我
 
聖人利物而無我。任我則情,情則蔽,蔽則昏矣。因物則性,性則神,神則明矣。
 
第十九節:潛天潛地
 
潛天潛地,不行而至,不為陰陽所攝者,神也。
 
第二十節:氣則養性
 
氣則養性,性則乘氣,故氣存則性存,性動則氣動也。
剸割者,才力也;明辨者,智識也;寬洪者,德器也。三者不可闕一。
 
第二十一節:經綸天地之謂才
 
經綸天地之謂才,遠舉必至之謂志,并包含容之謂量。
 
第二十二節:凡人之善惡
 
凡人之善惡,形於言,發於行,人始得而知之。但萌諸心,發於慮,鬼神已得而知之矣。此君子所以慎獨也。
 
第二十三節:時然後言
 
時然後言,乃應變而言,言不在我也。
 
第二十四節: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合而言之則一,分而言之則二;合而言之則二,分而言之則四。
始於有意,成於有我,有意然後有必,必生於意;有固然後有我,我生於固。意有心,必先期,固不化,我有己也。
 
第二十五節:人之為道
 
人之為道,當至於鬼神不能窺處,是為至矣。
 
第二十六節:至理之學
 
至理之學,非至誠則不至。物理之學或有所不通,不可以強通,強通則有我,有我,則失理而入術矣。
 
第二十七節:心一而不分
 
心一而不分,則能應萬物,此君子所以虛心而不動也。事無大小,皆有道在其間,能安分,則謂之道,不能安分,則謂之非道。
 
第二十八節:易地而處
 
易地而處,則無我也。
 
第二十九節:言發於真誠
 
言發於真誠,則心不勞而逸,人久而信之。作偽任數,一時或可以欺人,持久必敗。
 
第三十節:人貴有德
 
人貴有德,小人有才者有之矣!故才不可恃,德不可無。
 
第三十一節:天地日月
 
天地日月,悠久而已。故人當存乎遠,不可見其邇。
 
第三十二節:君子處畎畝
 
君子處畎畝,則行畎畝之事;居廟堂,則行廟堂之事。故無入而不自得。
 
第三十三節:智數或能施於一朝
 
智數或能施於一朝,蓋有時而窮,惟至誠與天地同久。天地「無」,則至誠可息,茍天地「不能無」,則至誠亦不息也。
 
第三十四節:室中造車
 
室中造車,天下可行,軌轍合故也。茍順義理合人情,日月所照,皆可行也。
 
第三十五節:斂天下之智為智
 
斂天下之智為智,斂天下之善為善,則廣矣。自用則小。
 
第三十六節:志於道者
 
志於道者,統而言之;志者、潛心之謂也。德者、得於己,有形故可據,德主於仁,故曰依。
 
第三十七節:顏子不貳過
 
顏子不貳過。孔子曰:「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是也。是一而不再也。韓愈以為,將發於心而便能絕去,是過與顏子也。過與是為私意,焉能至於道哉?或曰與善不亦愈於與惡乎?曰聖人則不如是,私心過與,善惡同矣。
 
第三十八節:為學養心
 
為學養心,患在不由直道。去利欲,由直道,任至誠,則無所不通。天地之道,直而已,當以直求之。若用智數,由徑以求之,是屈天地而循人欲也,不亦難乎?
 
第三十九節:事無巨細
 
事無巨細,皆有天人之理。修身、人也,遇不遇、天也,得失不動心,所以順天也;行險僥倖,是逆天也。求之者、人也,得之與否、天也。得失不動心,所以順天也。強取必得,是逆天理也,逆天理者,患禍必至。
 
第四十節:顏子不遷怒
 
顏子不遷怒、不貳過。遷怒、貳過,皆情也,非性也。
 
第四十一節:不至於性命
 
不至於性命,不足謂之好學。
 
第四十二節:知易者
 
知易者,不必引用講解,始為知易。孟子著書,未嘗及易,其間易道存焉,但人見之者鮮耳。人能用易,是為知易,如孟子可謂善用易者也。
 
第四十三節:易之為書
 
易之為書,將以順性命之理者,循自然也。孔子絕四從心,一以貫之,至命者也;顏子心齋、屢空,好學者也;子貢多積以為學,億度以求道,不能刳心滅見,委身於理,不受命者也;春秋循自然之理,而不立私意,故為盡性之書也。
 
第四十四節:顯諸仁
 
顯諸仁,藏諸用,孔子善藏其用乎?
 
第四十五節:伯夷柳下惠
 
伯夷、柳下惠,得聖人之一端:伯夷得聖人之清;柳下惠得聖人之和;孔子時清、時和、時行、時止,故得聖人之時。
 
第四十六節:聖人之難
 
聖人之難,在不失仁義忠信、而成事業。何如則可?在於絕四。
 
第四十七節:人必內重
 
人必內重。內重則外輕。茍內輕,必外重,好利好名,無所不至。
 
第四十八節:義重則內重
 
義重則內重,利重則外重。
 
第四十九節:能醫人能醫之疾
 
能醫人能醫之疾,不得謂之良醫。醫人之所不能醫者,天下之良醫也。能處人所不能處之事,則能為人所不能為之事也。
 
第五十節:人患乎自滿
 
人患乎自滿,滿則止也。故禹不自滿假,所以為賢,雖學亦當常若不足,不可臨深以為高也。
 
第五十一節:凡處失在得之先
 
凡處失在得之先,則得亦不喜;若處得在失之先,則失難處矣!必至於隕穫。
 
第五十二節:三人行必有師焉
 
三人行必有師焉,至於友一鄉之賢、天下之賢,以天下為未足,又至於尚論古人,無以加焉。
 
第五十三節:人茍用心
 
人茍用心,必有所得,獨有多寡之異,智識之有淺深也。
 
第五十四節:天下言讀書者不少
 
天下言讀書者不少,能讀書者少。若得天理真樂,何書不可讀、何堅不可破、何理不可精?
 
第五十五節:今有人登兩臺
 
今有人登兩臺,兩臺皆等,則不見其高,一臺高,然後知其卑下者也。
 
第五十六節:一國一家一身皆同
 
一國一家一身皆同,能處一身,則能處一家;能處一家,則能處一國;能處一國,則能處天下。心為身本,家為國本,國為天下本。心能運身,茍心所不欲,身能行乎?
 
第五十七節:人之精神貴藏而用之
 
人之精神貴藏而用之,茍衒於外,則鮮有不敗者。如利刃,物來則剸之,若恃刃之利而求割乎物,則刃與物俱傷矣。
 
第五十八節:夫弓固有強弱,
 
夫弓固有強弱,然一弓二人張之,則有力者以為弓弱,無力者以為弓強。故有力者,不以己之力有餘,而以為弓弱;無力者,不以己之力不足,而以為弓強,何不思之甚也?一弓非有強弱也,二人之力強弱不同也。
 
第五十九節:今有食一杯在前
 
今有食一杯在前,二人大餒而見之,若相遜,則均得食也;相奪則爭,非徒爭之而已,或不得其食矣!此二者皆人之情也,知之者鮮,知此則天下之事皆如是也。
 
第六十節:學以人事為大
 
學以人事為大,今之經典,古之人事也。
 
第六十一節:事必量力
 
事必量力,量力故能久。
 
第六十二節:良藥不可以離手
 
良藥不可以離手,善言不可以離口。
 
第六十三節:天之孽
 
天之孽,十之一猶可違;人之孽,十之九不可逭。
 
第六十四節:無德者責人
 
無德者責人、怨人、易滿,滿則止也。
 
第六十五節:所行之路
 
所行之路,不可不寬,寬則少礙。
 
第六十六節:凡人為學
 
凡人為學,失於自主張太過。
 
第六十七節:知之為知之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聖人之性也。苟不知而強知,非情而何?失性而情,則眾人矣。
 
第六十八節:有馬者借人乘之
 
有馬者,借人乘之,舍己以從人也。
 
第六十九節:誰能出不由戶
 
誰能出不由戶?戶,道也。未有不由道而能濟者也。不由戶者,開穴隙之類是也。
 
第七十節: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
 
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識,別也,雖多見,必有以別之。
 
第七十一節:當仁不讓於師者
 
當仁不讓於師者,進人之道也。
 
第七十二節:劉絢問無為
 
劉絢問無為,對曰: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此所謂無為也。
 
第七十三節:金需百鍊然後精
 
金需百鍊然後精,人亦如此。
 
第七十四節:用兵之道
 
用兵之道,必待人民富,倉廩實,府庫充,兵強名正,天時順,地利得,然後可舉。
 
第七十五節:伯夷義不食周粟
 
伯夷義不食周粟,至餓且死,止得為仁而已。
 
第七十六節:老子知易之體者也
 
老子知易之體者也,五千言,大抵皆明物理。
 
第七十七節:莊子與惠子遊於濠梁
 
莊子與惠子遊於濠梁之上,莊子曰:條魚出遊從容,是魚樂也。此盡己之性,能盡物之性也。非魚則然,天下之物皆然。若莊子者,可謂善通物矣。
 
第七十八節:莊荀之徒
 
莊、荀之徒失之辯。
 
第七十九節:莊周雄辯
 
莊周雄辯,數千年一人而已。如庖丁解牛曰:「踟躕四顧」;孔子觀呂梁之水曰:「蹈水之道無私」,皆至理之言也。
 
第八十節:莊子著盜蹠篇
 
莊子著盜蹠篇,所以明至惡,雖聖賢亦莫能化。蓋上智與下愚不移,故也。
 
第八十一節:魯國之儒一人者
 
魯國之儒一人者,謂孔子也。
 
第八十二節:莊子齊物
 
莊子齊物,未免乎較量,較量則爭,爭則不平,不平則不和。
 
第八十三節:莊子氣豪
 
莊子氣豪,若呂梁之事,言之至者也;盜蹠言事之無可奈何者,雖聖人亦莫如之何;漁父言事之不可強者,雖聖人亦不可強。此言有為無為之理,順理則無為,強則有為也。
 
第八十四節:庖人雖不治庖
 
莊子曰:「庖人雖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此君子思不出其位,素位而行之意也。
 
第八十五節:季札之才近伯夷
 
季札之才近伯夷。
 
第八十六節:叔向子產
 
叔向、子產、晏子之才相等埒。
 
第八十七節:管仲用智數
 
管仲用智數,晚識物理,大抵才力過人也。
 
第八十八節:仲弓可使南面
 
仲弓可使南面,可使從政也。
 
第八十九節:智哉留侯
 
智哉留侯,善藏其用。
 
第九十節:素問密語之類
 
素問密語之類,於術之理,可謂至矣。
 
第九十一節:素問陰符
 
素問、陰符,七國時書也。
 
第九十二節:佛氏棄君臣父子夫婦
 
佛氏棄君臣父子夫婦之道,豈自然之理哉?
 
第九十三節:文仲子
 
文仲子曰:「易樂者,必多哀;輕施者,必好奪」,或曰:「天下皆爭利棄義,吾若之何」?子曰:「舍其所爭,取其所棄,不亦君子乎」?若此之類,理義之言也,「心跡之判久矣」!若此之類,造化之言也。
 
第九十四節:或問才難
 
或問「才難」,何謂也?曰:「臨大事,然後見才之難也」。曰:「何獨言才」?曰:「才者天之良質也,學者、所以成其才 也」。曰:「古人有不由學問,而能立功業者,何必曰學」?曰:「周勃、霍光能成大事,惟其無學,故未盡善也。人而無學,則不能燭理;不能燭理,則固執而不 通」。
 
第九十五節:人有出人之才
 
人有出人之才,必以剛克中,剛則足以立事業,處患難。若用於他,反為邪惡。故孔子以申棖為「焉得剛」,既有慾心,必無剛也。
 
第九十六節:君子喻於義
 
君子喻於義,賢人也;小人喻於利而已;義利兼忘者,惟聖人能之。君子畏義而有所不為,小人直不畏耳。聖人則動不踰矩,何義之畏乎?
 
第九十七節:天下之事
 
天下之事,始過於重,猶卒於輕;始過於厚,猶卒於薄。況始以輕、始以薄者乎?故鮮失之重,多失之輕;鮮失之厚,多失之薄。是以君子,不患過乎重,常患過乎輕;不患過乎厚,常患過乎薄也。
 
第九十八節:學不至於樂
 
學不至於樂,不可謂之學。
 
第九十九節:記問之學
 
記問之學,未足以為事業。
 
第一百節:學在不止
 
學在不止,故王通云:沒身而已。

http://homepage.ntu.edu.tw/~duhbauruei/5rso/texts/7song/te66/03.htm

皇極經世緒言 邵雍撰 黃泰泉輯(註)


觀物外篇上之數 1

* 河圖天地全數第一

天數五,地數五,和而為十,數之全也.

天以一而變四,地以一而變四.

四者有體也,而其一者無體也,是謂有無之極也.

天之體數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

地之體數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

是故無體之一以況自然也,

不用之一以況道也,

用之者三以況天地人也.



易有真數,三而已.
2
參天者三三而九,兩地者倍三而六.

參天兩地而倚數,非天地之正數也.

倚者,擬也.

擬天地正數而生也.



易之大衍何?

數也,聖人之倚數也.

天數二十有五,合之為五十,

地數三十,合之為六十.

故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
3
五十者,蓍數也,

六十者,卦數也,

五者,蓍之小衍也,故五十為大衍也.

八者,卦之小成,則六十四為大成也.

蓍德圓,以況天之數,故七七四十九也.

五十者,存一而言之也,

卦德方,以況地之數也,故八八六十四也.

六十者,去四而言之也.

蓍者,用數也.

卦者,體數也.
4
用以體為基,故存一也.

體以用為本,故去四也.

圓者本一,方者本四,故蓍存一而卦去四也.

蓍之用數七,併其餘分,亦存一之義也.

掛其一,亦去一之義也.

蓍之用數掛一以象三,其餘四十八則一卦之策也.四其十二為四十八也

十二去三而用九,四三十二,所去之策也,

四九三十六,所用之策也,以當乾之三十六陽爻也.

十二去五而用七,四五二十,所去之策也,

四七二十八,所用之策也,以當兌離之二十八陽爻也.
5
十二去六而用六,四六二十四,所去之策也,

四六二十四,所用之策也,以當坤之二十四陰爻也.

十二去四而用八,四四十六,所去之策也,

四八三十二,所用之策也,以當坎艮之二十四爻,

並上卦之八陰,為三十二爻也.

是故七九為陽,六八為陰也.

九者陽之極數,數極則反,故為變也.

震巽無策者,從當不用之數.

天以剛為德,故柔者不見.

地以柔為體,故剛者不生.
6
是以震巽不用也.



乾用九,故其策九也.

四之以應四時,一時九十日也.

坤用六,故其策亦六也.



蓍數不以六而以七,何也?併其餘分也.

去其餘分則六,策數三十六也.

是以五十者,六十四卦閏歲之策也.

其用四十有九者,六十卦一歲之策也.
7
歸奇卦一,猶一歲之閏也.

卦直去四者何也?

天變而地效之,是以蓍去一則卦去四也.



*奇數四,有一有二有三有四,

策數四,有六有七有八有九,

合而為八數,以應方數之八變也.

*歸合卦之數有六:

謂五與四四也,

九與八八也,
8
五與四八也,

九與四八也,

五與八八也,

九與四四也,以應圓數之六變也.

*奇數極於四,而五不用,

策數極於九,而十不用,

五則一也,十則二也,

故去五十而用四十九也.

奇不用五,策不用十,有無之極也,以況自然之數也.


9
歸奇合卦之數,得五與四四,則策數四九也,

得九與八八,則策數四六也,

得五與八八,得九與四八,則策數四七也,

得九與四四,得五與四八,則策數四八也,

為九者一,變以應乾也,

為六者一,變以應坤也,

為七者二,變以應兌與離也,

為八者二,變以應艮與坎也,

五與四四去掛一之數,則四三十二也,

九與八八去掛一之數,則四六二十四也,
10
五與八八,九與四八,去掛一之數,則五四二十也,

九與四四,五與四八,去掛一之數,則四四十六也,

故去其三四五六之數,以成七八九六之策也,

九進之為三十六,皆陽數也,故為陽中之陽,

七進之為二十八,先陽後陰也,故為陽中之陰,

六進之為二十四,皆陰數也,故為陰中之陰,

八進之為三十二,先陰後陽也,故為陰中之陽.



*陽得陰而生,陰得陽而成,

故蓍數四而九,卦數六而十也,
11
猶干支之相錯,干以六終,而枝以五終也.

*蓍數全,故陽策三十六,與二十八合之,為六十四也,

卦數去其四,故陰策二十四,與三十二合之,為五十六也,

*一時止於三月,一月止於三十日,皆去其辰數也,

是以八八之卦六十四,而不變者八,可變者七八五十六,其義亦由此矣.



天有四時,一時四月,一月四十日,

四四十六而各去其一,

是以一時三月,一月三十日也.

四時體數也,三月三十日用數也,
12
體雖具四,而其一常不用也,

故用止於三而止於九也.

體數常偶,故有四,有十二,

用數常奇,故有三有九,

大數不足而小數常盈者,何也?

以其大者不可見,而小者可見也,

故時止於四,月止於三,而日盈於十也.

是以人之肢體有四,而指有十也.

天見乎南而潛乎北,極於六而餘於七,

是以人知其前,昧其後,而略其左右也.
13
天體數四而用三,地體數四而用三.

天剋地,地剋天,而剋者在地,猶晝之餘分在夜也,

是以天三而地四,天有三辰,地有四行也.

然地之火且見且隱,其餘分之謂邪?



天之變六,六其六得三十六,為乾一爻之策,

積六爻之數,共得二百一十六.

地之體四,六其四得二十四,為坤一爻之策,

積六爻之數,共得一百四十有四,

積二篇之策,乃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也.
14
語其體,則天分而為地,地分而為萬物,而道不可分也.

其終則萬物歸地,地歸天,天歸道,是以君子貴道也.



三四十二也,二六亦十二也.

二其十二,二十四也,三八亦二十四也,四六亦二十四也.

三其十二,三十六也,四九亦三十六也,六六亦三十六也.

四其十二,四十八也,三其十六亦四十八,六八亦四十八也.

五其十二,六十也,三其二十亦六十也,六其十亦六十也,

皆自然之符也.


15
四九三十六也,六六亦三十六也.

陽六而又兼陰六之半,是以九也,

故以二卦言之,陰陽各三也,

以六爻言之,天地人各二也.

陰陽之中各有天地人,天地人之中各為陰陽,

故參天兩地而倚數也.



陽數一,衍之而十,十干之類也.

陰數二,衍之而十二,十二支十二月之類也.

十干天也,十二支地也,支干配天地之用也.
16
干者幹之義,陽也.

支者枝之義,陰也.

干十而枝十二,是陽數中有陰,陰數中有陽也.

一十百千萬億為奇,天之數也.

十二 百二十,千二百,萬二千,億二萬為偶,地之數也.

蓍四進之則百,卦四進之則百二十.

百則十也,百二十則十二也.



五十分之則為十,若參天兩之則為六,兩地又兩之則為四,

此天地分太極之數也.
17
氣者,神之宅也.

體者,氣之宅也.

氣以六變,體以四分,

體四而變六,兼神與氣也,

氣變必六,故三百六十也.



天六地四.



陰無一,陽無十.

陽無十,故不足於後,
18
陰無一,故不足於首.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參伍以變,錯綜其數,而天地之相銜,晝夜之相交也.

一者數之始,而非數也,

故二二為四,三三為九,四四為十六,

五五為二十五,六六為三十六,七七為四十九,皆用其變者也.

五五二十五,天數也.

六六三十六,乾之策數也.

七七四十九,大衍用數也.

八八六十四,卦數也.
19
九九八十一,元範之數也.

大衍之數,其算法之原乎.

是以算數之起,不過乎方圓曲直也.

乘數,生數也.

除數,消數也.

算法雖多,不出乎此矣.



陰幾於道,故以況道也.

六變而成三十六矣,八變而成六十四矣,十二變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六六而變之,八八六十四變,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20
八八而變之,七七四十九變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辰也,天壤也.

辰數十二,日月交會謂之辰.

辰,天之體也.天之體,無物之氣也.

星為日餘,辰為月餘.



乾陽中陽,不可變,故一年只舉十二月也.

震陰中陰,不可變,故一日之十二時不可見也.

兌陽陰,離陰中陽,皆可變,故日月之數可分也. 21

是以陰數以十二起,陽以三十起,而常存二六也.

舉年見月,舉月見日,舉日見時,陽統陰也,

是天四變含地四變,日之變含月與星辰之變也.

易之生數十二萬九千六百,總為四千三百二十世,

此消長之大數,衍三十年之辰數,即其數也.

歲三百六十日,得四千三百二十辰,

以三十乘之,得其數矣.

凡甲子甲午為世首,此經世之數,如干日甲月子,星甲辰子.

又云此經世日甲之數,月子星甲,辰子從之也.

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 22

故二者,一而已矣,

四者二而已矣,

六者三而已矣,

八者四而已矣,

是以言天不言地,言君不言臣,言父不言子,言夫不言婦也.

然天得地而萬物生,君得臣而萬化行,父得子夫得婦而家道成.

故有一則有二,有二則有四,有三則有六,有四則有八.

日月星辰共為天,

水火土石共為地,

耳目鼻口共為首, 23

隨血骨肉共為身,貴乃五之數也.



易有三百八十四爻,真天文也.




* 先天象數第二

天地定位一節,明伏犧八卦也.

八卦者,明交相錯,而成六十四卦也.

數往者順,

若順天而行,是左旋也,皆已生之卦也,故云數往也.....
24
夫易之數,由逆而成矣.



是故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八分為十六,

十二分為三十六,三十六分為六十四,

故曰分陰分陽,迭用剛柔,

故易六位而成章也.

十分為百,百分為千,千分為萬,

猶根之有幹,幹之有枝,枝之有葉,

愈大則愈少,愈細則愈繁.

合之斯為一,衍之斯為萬.
25
是故乾以分之,坤以翕之,震以長之,巽以消之.

長則分,分則消,消則翕也.



乾四分取一以與坤,坤四分取一以奉乾,

乾坤合而生六子,三男皆陽也,三女皆陰也.

兌分一陽以與艮,坎分一陰奉離,震巽以二相易,

合而言之,陰陽各半.

是以水火相生而相剋,然後既成萬物也.



體者八變,用者六變,
26
是以八卦之象不易者四,反易者二,以六卦變而成八也.

重卦之象不易者八,反易者二十八,以三十六變而成六十四也.

故爻止於六,卦盡於八,策窮於三十六,而重卦即於六十四也.

卦成於八,重於六十四,

爻成於六,策窮於三十六,而重於三百八十四也.



天有二正,地有二正,而共用二變以成八卦也.

天有四正,地有四正,而共用二十八變以成六十四卦也.

是以小成之卦,正者四,變者二,共六卦也.

大成之卦,正者八,變者二十八,共三十六卦也.
27
乾坤坎離為三十六卦之祖也,

兌震巽艮為二十八卦之祖也.



卦之正變共三十六,而爻又有二百一十六,則用數之策也.

三十六去四則三十二也,又去四則二十八也,

又去四則二十四也,

故卦數三十二位,去四而言之也,

天數二十八位,去八而言之也.

四者乾坤坎離也,八者併頤中孚大小過也,

十二者兌震泰既濟也.
28
陽四卦十二爻,八陽四陰,

以三十六乘其陽,以二十四乘其陰,則三百八十四也.



卦之反對皆六陽六陰也.

在易則六陽六陰也,十有二對也.

去四正者,八陽四陰,八陰四陽,各六對也.

十陽二陰,十陰二陽,各三對也.



一變而二,二變而四,三變而八卦成矣.

四變而十六,五變而三十二,六變而六十四卦備矣.
29
復至乾,凡百有十二陽,

姤至坤凡百有十二陰.

姤至坤凡八十陽,

復至乾凡八十陰,

乾三十六,坤十二,

離兌巽二十八,

坎艮震二十,

夫易根於乾坤而生於復姤,

蓋剛交柔而為復,柔交剛而為姤,自茲而無窮矣.


30
* 先天圓圖卦數第三

氣一而已,

神亦一而已,

有地然後有二,有二然後有晝夜,

二三以變,錯綜而成,

故易以二生,數以十二起.

而一非數也,非數而數以之成也.

地去一而起十二者,地火常潛也.



* 先天方圖卦數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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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七子,兌六子,離五子,震四子,巽三子,坎二子,艮一子,坤全陰故無子.

乾七子,坤六子,兌五子,艮四子,離三子,坎二子,震一子,巽陰剛故無子.



乾坤七變,是以晝夜之極不過七分也.

艮兌六變,是以月止於六,共為十二也.

離坎五變,是以日止於五,共為十也.

震巽四變,是以體止於四,共為八也.



日有八位而用止於七,去乾而言之也.

月有八位而用止於六,去兌而言之也.
32
星有八位而用止於五,去離而言之也.

辰有八位而用止於四,去震而言之也.

日有八位而數止於七,去泰而言之也.



月自兌起者,月不能及日之數也.

故十二月常餘十二日也.



圓數有一,方數有二,奇偶之義也.

六即一也,十二即二也.

天圓而地方,
33
圓者之數起一而積六,

方者之數起一而積八,變之則起四而積十二也.

六者常以六變,八者常以八變,

而十二者亦以八變,自然之道也.

八者天地之體也,

六者天之用也,

十二者地之用也.

天變方為圓,而常存其一.

地分一為四,而常執其方.

天變其體而不變其用也,地變其用而不變其體也.
34
六者併其一而為七,十二者併其四而為十六也.

陽主進,故天併其一而為七.

陰主退,故地去其四而止於十二也.

是陽常存一而陰常晦一也,

故天地之體止於八,而天之用極於七,地之用止於十二也.

圓者裁方以為用,故一變四,四去其一則三也,三變九,九去其三則六也.

方者展圓以為體,故一變三,併之四也,四變十二,併之十六也.

故用數成於三而極於六,體數成於四而極於十六也.

是以圓者徑一而圍三,起一而積六,

方者分一而為四,分四而為十六,皆自然之道也.
35
圓者六變,六六而進之,故六十變而三百六十矣.

方者八變,故八八而六十四矣.

陽主進,是以進之為六十也.

圓者徑一圍三,重之則六也.

方者徑一圍四,重之則八也.

裁方而為圓,天所以運行.

分大而為小,地所以生化.

故天用六變,地用四變也.



* 後天周易理數第六
36
坤統三女於西南,乾統三男於西北.

上經起於三,下經終於四,皆交泰之義也.

乾用九,坤用六,大衍用四十九,而潛龍勿用也.

大哉用乎,吾於此見聖人之心矣.



不知乾,無以知性命之理.

道生天,天生地,及其功成而身退,

故子繼父禪,是以乾退一位也.



初與上同,然上亢,不及初之進也.
37
二與五同,然二之陰中,不及五之陽中也.

三與四同,然三處下卦之上,不若四之近君也.



君子於易,玩象玩數玩辭玩意.

有意必有言,有言必有象,有象必有數.

象生則言彰,言彰則意顯.

象數則筌蹄也,言意則魚兔也.

得魚兔而忘筌蹄,可也.

捨筌蹄而求魚兔,則未見其得也.


38
象起於形,

數起於質,

名起於言,

意起於用,

天下之數出於理.

違乎理,則入於數,.

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不入於理也.



自然而然,不得而更者,內象內數也.,

他皆外象外數也.
39


易有內象,理數是也.

有外象,指定一物而不變者是也.



易...有數象,七日八月三年十年之類是也.



太極不動性也.

發則神,神則數,數則象,象則器,氣則變,復歸於神也.



陰事大半,蓋陽一而陰二也.
40



觀物外篇下之數

* 以元經會大小運數第七

天自明夷以下,地自否以下,交數也.

天地之交,十之三.



乾為一.

乾之五爻分而為大有,以當三百六十之數也.

乾之四爻分而為小畜,以當十二萬九千六百之數也.

乾之三爻分而為履,以當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之數也.

乾之二爻分而為同人,以當一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之
41
數也.

乾之初爻分而為姤,以當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萬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萬

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萬一千九百三十六兆之數也.

是謂分數也.

分大為小,皆自上而下,故以陽數當之也.



一生二為夬,當十二之數也.

二生四為大壯,當四千三百二十之數也.

四生八為泰,當五億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之數也.

八生十六為臨,當九百四十兆三千六百九十九萬六千九百一十五億二千萬之數也.
42
十六生三十二為復,當二千六百五十二萬八千八百七十垓三千六百六十四萬八千

八百京二千九百四十七萬九千七百三十一兆二千萬億之數也.

三十二生六十四為坤,當無極數也,是謂長數也.

長小為大,皆自下而上,故以坤數當之.




天統乎體,故八變而終於十六.

地分乎用,故六變而終於十二.

天起於一,而終於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萬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萬四千

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萬一千九百三十六兆.

地起於十二,而終於二百四垓六千九百八十萬七千三百八十一京五千四百九十一
43
萬八千四百九十九兆七百二十萬億也.



日一位,月一位,星一位,辰一位.

日有四位,月有四位,星有四位,辰有四位.

四四十有六位,

盡此一變,而日月之數窮矣.



天有四變,地有四變,

有長也,有消也,

十有六變而天地之數窮矣.
44
日起於一,月起於二,星起於三,辰起於四.

衍而伸之,陽數常六,陰數常二,

十有二變而大小之運窮矣.

三百六十,變為十二萬九千六百.

十二萬九千六百,變為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

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變為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

四百五十六億.

以三百六十為時,

以十二萬九千六百為日,

以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為月,
45
以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為年,

則大小運之例立矣.

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分為十二,前六限為長,

後六限為消,以當一年十二月之數,而進三百六十日矣 .

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分為三十,以當一月三十日之數,隨大運之消長,

而進退六十日矣.

十二萬九千六百分而為十二,以當一日十二時之數,而進退六日矣.

三百六十以當一時之數,隨小運之進退,以當晝夜之時也.

十六變之數,去其交數,取其用數,得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

五十六億,分為十二,前六限為長,後六限為消,每限得十三億九千九百六十八萬之
46
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

每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年,開一分,進六十日也.

六限開六分,進三百六十日也,其退亦若是矣.

十二萬九千六百,去其三者,交數也.

取其七者,用數也.

用數三而成於六,加餘分故有七也.

七之得九萬七百二十年,得四萬五千三百六十年,以進六日也.

日有晝夜,月有 ,以成十二日也.

每三千六百年進一日,凡四萬三千二百年,進十有二日也.

餘二千一百六十年,以進餘分之六,
47
和交數之二千一百六十年,共進十有二分,以為閏也.

故小運之變,凡六十日,而成三百六十有六日也.



陽數於三百六十上盈,

陰數於三百六十上縮.



日以遲為進,月以疾為退.

日月一會而加半日減半日,是以為閏餘也.

日一大運而進六日,月一大運而退六日,是以為閏差也.


48
一歲之閏,六陰六陽.

三年三十六日,故三年一閏.

五年六十日,故五歲再閏.



日月之相食,數之交也.

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



洛下閎改顓帝曆為太初曆,

子雲準太初而作太玄,凡八十一卦,九分共二卦,

凡一五隔一四,細分之,則四分半當一卦氣.
49
起於中心,故首中卦.



太玄九日當兩卦,餘一卦當四日半.




* 以會經運生物用數第八

體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於三百六十,何也?

以乾坤坎離之不用也.

乾坤坎離之不用,所以成三百六十之用也.

故物變易,而四者不變也.

夫唯不變,是以能變也. 50

用止於三百六十,而有三百六十六,何也?

數之贏也.

數之贏何?用也.

乾全用也.

乾坤不用,坎離用半.

乾坤不用者何也?獨陽不生孤陰不成也.

離坎用半何也?離東坎西,當陰陽之半,為春秋晝夜之門也.

或用乾,或用離坎,何也?

主陽而言之,故用乾也.

主贏分而言之,則陽侵陰晝侵夜,故用坎離也. 51

乾主贏,故全用也.

陰主虛,故坤全不用也.

陽侵陰,陰侵陽,故離坎用半也.

是以天之南全見,而北全不見,東西各半見也.

離坎陰陽之界也.

離當寅,坎當申,而數常逾之者,蓋陰陽之溢也.

然用數不過乎寅,交數不過乎申.



乾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為陰所剋.

坤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為所剋之陽也. 52

故乾得三十六,而坤得十二也.

陽主進,是以進之為三百六十日.

陰主消,是以十二月消十二日也.



順數之,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逆數之,震一,離兌二,乾三,巽四,坎艮五,坤六也.



一生六,六生十二,十二生十八,十八生二十四,

二十四生三十,三十生三十六,衍而伸之,六十變而生三百六十也,

此運行之數也. 53

四生十二,十二生二十,二十生二十八,二十八生三十六,

此生物之數也.

乾之陽策三十六,

兌離巽之陽策二十八,

震坎艮之陽策二十,

坤之陽策十二也.


體數之策三百八十四,

去乾坤坎離之策,為用數三百六十.

體數之用二百七十,
54
去乾與坎離之策,為用數之用二百五十二也.

體數之用二百七十,其一百五十六為陽,一百十四為陰,

去離之策,得一百五十二陽,一百一十二陰,為實用之數也.

蓋陽去離而用乾,陰去坤而用坎也.

是以天之陽策一百十二,陰策八十,去其陰也.

地之陰策一百十二,陽策四十,去其南北之陽也.

極南大暑,極北大寒,物不能生,是以去之也.

其四十為天之餘分邪?

陽侵陰,晝侵夜,是以在地也.

合之為一百五十二陽,一百十二陰也.
55
陽去乾之策,陰去坎之策,得一百四十四陽,一百八陰,為用數之用也.

陽三十六,三之為一百八.

陰三十六,三之為一百八.

三陰三陽,陰陽各半也.

陽有餘分之一,為三十六,合之為一百四十四陽,一百八陰也.

故體數之用二百七十,而實用二百六十四,用數之用二百五十二也.

卦有六十四,而用止乎三十六.

爻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乎二百一十六.

六十四,分而二百五十六.

是一卦去其初上之爻,亦二百五十六也.
56
此生物之數也.

故坎離為生物之生,以離四陽,坎四陰,故生物者必四也.

陽一百十二,陰一百十二,去其坎離之爻,則二百一十六也,

加艮坎位中四十陽爻,共為二百五十六也.

是以八卦用六爻,乾坤主之也.

六爻用四位,離坎主之也.

故天之昏曉不生物而日中生物,地之南北不生物而中央生物也.



體數何為者也 生物者也

用數何為者也 運行者也

運行者天也 生物者地也

天以獨運 故以用數自相乘 而以用數之用為生物之時也

地偶而生 故以體數之用陽乘陰 為生物之數也



天數三 故六之而又六之 是以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

地數兩 故十二而又十二之 是以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也

乾用九 故三其八為二十四 而九之亦二百一十六

兩其八為十六 而九之亦百四十有四

坤用六 故三其十二為三十六 而六之亦二百一十六

兩其十二為二十四 而六之亦百四十有四也

坤以十二之三 十六之四 六之一與半 為乾之餘分

則乾得二百五十二 坤得一百八也



天有五辰 日月星辰與天為五

地有五行 金木水火與土為五



* 以運經世觀物理數第九

卦有六十四 而用止於六十者 何也

六十卦者 三百六十爻也

故甲子止於六十也 六甲而天道窮矣

是以策數應之

三十六與二十四合之 則六十

三十二與二十八合之 亦六十也

乾四十八 坤十二

震二十 巽四十

離兌三十二 艮坎二十八 合之為六十



人為萬物之靈 寄類於走

走 陰也 故有百二十

有一日之物 有一月之物 有十歲之物 至於百千萬皆有之

天地一物也 亦有數焉

雀三年之物 馬三十年之物 凡飛走之物皆可以數推

人百有二十年之物



易之數窮天地終始

天地雖大 是亦形器 乃二物也



三皇五帝三王五霸



* 聲音唱和萬物通數第十

正音律數行至於七而止者 以夏至之日出於寅 而入於戌

亥子丑三時則日入於地 而目無所見

此三數不行者 所以比於三時也

故生物之數亦然 非數之不行也 有數而不見也



陰陽生而分二儀 二儀交而生四象 四象交而生八卦 八卦交而生萬物

故二儀生天地之類 四象定天地之體

四象生日月之類 八卦定日月之體

八卦生萬物之類 重卦定萬物之體

類者生之序也 體者象之交也

推類者必本乎生 觀體者必由乎象

是故日月一類也 同出而異處也 異處而同象也

推此以往 物焉逃哉



天有四時 地有四方 人有四肢

是以指節可以觀天 掌紋可以察地



人之四肢 各有脈也

一脈三部 一不三候 以應天數也



天地並行則藏府配 四藏天也 四府地也



萬物各有太極兩儀四象八卦之次 亦有古今之象



道與一 神之強名也

以神為神者 至言也



* 闕疑第十一

乾四十八 兌三十 離二十四 震十 坤十二 艮二十 坎三十六 巽四十



一役二以生三 三去其一則二也

三先九 九去其一則八也 去其三則六也

故一役三 三復役二也

三役九 九復役八與六也

是以二生四 八生十六 六生十二也

三併一則為四 九併三則為十二 十二又併四則為十六

故四以一為本 三為用

十二以三為本 九為用

十六以四為本 十二為用



圓者一變則生六 去一則五也

二變則生十二 去二則十也

三變則生十八 去三則十五也

四變則二十四 去四則二十也

五變則三十去五則二十五也

六變則三十六 去六則三十也

是以存之則六六 去之則五五也

五則四而存一也 四則三而存一也 二則一而存一也

故一生二 去一則一也

二生三 去一則二也

三生四 去一則三也

四生五 去一則四也

是故二以一為本 三以二為本 四以三為本 五以四為本 六以五為本



方者一變而為四

四生八 併四而為十二

八生十二 併八而為二十

十二生十六 併十六而為二十八

十六生二十 併十六而為三十六也

一生三 併而為四也

十二生二十 併而為三十二也

二十八生三十六 併而為六十四也



天渾渾於上而不可測也 故觀斗數以占天也

斗之所建 天之所行也

魁建子 杓建寅 星以寅為晝也

斗有七星 是以晝不過乎七分也



一八為九 裁為七八 裁為六

十六裁為十二

二十四裁為十八

三十二裁為二十四

四十裁為三十二

四十八裁為三十六

五十六裁為四十二

六十四裁為四十八

一分為四 八分為三十二

十六分為六十四 以至九十六分為三百八十四也



* 心學第十二

太一數之始也



言發於真誠則心不勞而逸 人久而信之

作偽任數 一時雖可以欺人 持久必敗



智數或能施於一朝 蓋有時而窮

惟至誠與天地同久



為學養心 患在不由直道

天地之道直而已 當以直求之

若用智數由徑以求之 是屈天地而徇人欲也 不亦難乎



天之孽十之一猶可違

人之孽十之九不可逭



管仲用智數 晚識物理 大抵才力過人也


註:key in 未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