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政治部的記者日前評選出了2014年日本政治十大新聞。從上半年的日本內閣通過解禁集體自衛權,到下半年解散國會舉行
眾議院大選,還包括時隔約3年實現中日首腦會談。從這十大新聞中,可以看出安倍政權2014年以來一貫採取了「進攻」的姿態,重新鞏固其政治基礎。也可以
推測在2015年安倍仍將掌握主導權。
1、決定將實施消費稅再增稅(增至10%)延期1年半,解散眾議院(11月21日)
2、自民黨在眾議院大選中獲勝,安倍組建新內閣(12月24日)
3、通過內閣會議決定變更憲法解釋,允許行事集體自衛權(7月1日)
4、安倍第二次擔任首相後首次實現中日首腦會談(11月10日)
5、與朝鮮達成對被綁架日本人展開再次調查的共識(5月29日)
6、日本國內消費稅稅率提高至8%(4月1日)
7、日本經濟産業相小淵優子、法務相松島綠由於政治資金問題辭職(10月20日)
8、通過內閣會議決定以《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取代禁止武器出口的《武器出口三原則》(4月1日)
9、 安倍實施內閣改組,5位女性進入內閣。在自民黨內人事方面,任命谷垣禎一齣任自民黨幹事長(9月3日)
10、施行《特定秘密保護法》(12月10日)
日本政府和自民黨確定了將制定永久性法律以保證可隨時向海外派遣自衛隊的方針。此前每次向海外派遣自衛隊,都必須制定特別措施法,日本政府認為有必要制定能夠迅速應對國際局勢的永久性法律。
和自民黨聯合執政的公明黨對擴大自衛隊的海外活動持慎重態度,自民黨將在與公明黨調整的基礎上,在明年的例行國會上提出法案。
新法案將規定向海外派遣自衛隊的必要條件和活動內容。目的分為提供人道主義和救災重建援助,以及支援其他國家軍隊兩類。將根據兩類目的制定2種法律。
具體內容將由自民黨和公明黨協商敲定。預計支援其他國家軍隊方面,除了補給和運輸方面的合作外,還將討論提供武器和彈藥等。
預計法案將規定,對其他國家軍隊的活動提供支援必須以在國際法上完全合法為條件。另外,為了派遣的迅速性,可先行派遣自衛隊再於事後獲得國會承認的方案較有可能被法案採納。
此前,向海外派遣自衛隊包括在印度洋上的供油活動以及在伊拉克的活動等,不管是哪一種活動都必須事先制定限定地區和期限的特別法。
不過,制定特別措施法需要很長時間,此外受扭曲國會的影響,印度洋的供油活動無法延期只能暫時退出。在日本政府和自民黨內部,不少聲音認為應該制定不受國會狀況影響,能夠穩定開展國際合作活動的永久性法律。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獲悉了日本政府的安全保障法制草案。關於集體自衛權,規定了作為解禁條件的「存立事態(暫稱)」的概念。將廢除《周邊
事態法》,制定新的他國軍隊支援法案。日本執政黨進行調整後,最早將於2015年1月匯總相關法案的「概要」,將對部分手續進行調整,比如外國軍艦進入日
本主張的領海並不撤出時,自衛隊可根據首相的判斷迅速出動應對。
日本雖然允許外國軍艦在其領海內通過,但如果長時間在領海內停留,或者主張領土主權,則有必要做出相應排除。如果是尚未達到武力攻擊的「灰色地帶事態」,自衛隊要想出動應對,目前要通過內閣決議,由防衛相下令啟動海上警備行動,辦理手續需要時間。
日本聯合執政的自民黨和公明黨6月就調整部分手續達成一致。(1)武裝漁民登陸離島時;(2)日本船舶在公海受到武裝集團攻擊時,在這兩種情況下,可根據首相的判斷下令啟動海上警備行動。
日本政府在此基礎上還追加了外國軍艦進入領海一項,對於這3種情況是否適用由首相判斷下令啟動海上警備行動,最早將於2015年1月做出內閣決議。
即便本國沒有遭受直接攻擊,但對相關密切國家發起攻擊要聯手反擊的「集體自衛權」,將在《自衛隊法》中追加解禁條件。
該條件是指,有密切關係的其他國家受到武力攻擊,日本的存立受到威脅,日本國民的生命及自由存在從根本上受到顛覆的明顯危險。日本政府將這種狀態規定為「存立事態」,將在武力攻擊事態法中寫入其定義。
將廢除設想朝鮮半島有事之際支援美軍的《周邊事態法》,而將新制定《支援和協助活動法(暫稱)》。
此前,日本自衛隊的活動地區在事實上僅限於日本週邊,但根據新法,將取消地理上的制約。此外,還將允許支援美軍以外的其他國家軍隊,為了做出國際貢獻,隨時可以向海外派遣軍隊。提供武器彈藥以及給執行戰鬥任務的飛機加油和維修也將成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