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8, 2017

東方財經雜誌:南懷瑾先生遺產起紛爭

東方財經雜誌:南懷瑾先生遺產起紛爭
東方財經雜誌:南懷瑾先生遺產起紛爭
東方財經雜誌:南懷瑾先生遺產起紛爭


南懷瑾先生

2012年9月29日,著名文化學者、國學大師南懷瑾在江蘇蘇州市吳江區七都鎮太湖大學堂辭世,猶如一顆巨星隕落,震驚海內外。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唁電中說:「先生一生為弘揚中華文化不遺餘力,令人景仰,切盼先生學術事業在中華大地繼續傳承。」

不少名人離世留下巨額財產引發官司糾紛,南懷瑾辭世後也留下巨額財產,引發了一連串官司糾紛。所不同的是,名人遺產官司大多發生於直系親屬之間,南懷瑾的遺產之爭則發生在南懷瑾子女和追隨者李傳洪一家之間:南家子女希望合法繼承南懷瑾的遺產,然後捐獻成立懷師基金會傳承先父事業、弘揚中華文化;李氏家族則稱,南懷瑾已將其創辦的實業之股權轉移給李素美之女、李傳洪的外甥女郭姮妟,屬於己有。


南懷瑾究竟留下什麼遺產?雙方為何對簿公堂?其間孰是孰非?原因何在?近日,記者帶著這些疑問走訪了有關當事人,並根據公開報導和雙方訴訟材料,對相關事件進行了梳理。

維權官司是「無奈之舉」

南懷瑾,1918年生於浙江省樂清縣黃華鎮殿後村,生平致力於弘揚中華傳統文化,著述頗豐,流傳甚廣。晚年定居蘇州市吳江區七都鎮廟港,獨資成立吳江太湖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下稱「文化公司」),以及吳江太湖大學堂教育培訓中心(下稱「太湖大學堂」)和吳江太湖國際實驗學校(下稱「實驗學校」),影響巨大。

南懷瑾一生有過兩次婚姻,生有四男兩女。其和生活在大陸的原配夫人王翠鳳生有兩子,分別是長子南宋釧、次子南小舜。1949年春,南懷瑾去台灣,後與楊曉薇相識結婚,生育兩男兩女,即長女南可孟、次女南聖茵和三子南一鵬、幼子南國熙。

南懷瑾對子女的教育培養十分嚴格,他的6個子女成年後都獨立生活,從不依賴父親的聲望或幫助謀取非分利益。但這種教育方式並不妨礙父子之間的親情,南懷瑾常用詩詞家書來傳達自己對家人的思念,其子女也經常拜見父親。尤其在南懷瑾晚年,子女逢年過節都會按照中國傳統的禮教,不遠千里來向父親磕頭問安。子女們嚴格遵從父訓,平時很少過問父親的公事,以至於南懷瑾覺得自己對家人過於嚴苛,深感內疚,辭世前多次面對兒子南小舜、南國熙說:「我對不起你們!」

南懷瑾雖然沒讓子女跟隨在自己身邊,但他德高望重,熱情好客,身邊追隨者如雲。20世紀80年代,南懷瑾在台北傳道講經時,權傾一時的蔣經國親信王升、「總統府」秘書長馬紀壯、陸軍司令彭孟緝、上將劉安祺、中將蕭政之、中央大學校長余傳韜,以及許多政商名流都追隨在他身邊。李素美和李傳洪姐弟就是在這個時期認識了南懷瑾。

現為台北市私立薇閣中小學董事長、財團法人薇閣文教公益基金會董事長李傳洪,家境富有,念中學時就拜讀過南懷瑾的《楞嚴大義今釋》,以為是明清時代的人所著。30多歲時,朋友鄭淑敏第一次帶他去見南懷瑾,李傳洪還聲明自己一不學佛,二不打坐。不久,他就忘記了自己的「聲明」,開始追隨南懷瑾。後來,他又介紹病體在身的姐姐李素美跟隨南懷瑾學習,李素美同樣得到很大收益。從1982年拜師追隨南懷瑾,一直到南懷瑾離世,李家姐弟是南懷瑾發展文化事業的主要支持者之一。2012年10月,李傳洪接受《今周刊》記者採訪時說:「我不懂發心,也不懂願力,祗想做好老師的馬前卒。」


南家和李家的情緣本應好好珍惜,為何在南懷瑾辭世不久,兩家就對簿公堂?

據2014年7月《華夏時報》報導:2012年10月4日,即南懷瑾逝世後第5天晚上,南懷瑾家屬、學生及太湖大學堂工作人員在大學堂主樓一樓召開會議,李素美主動發言說:「老師(南懷瑾)的著作版權、版稅的問題,於理於法都是屬於南家的子孫。」

第二天(10月5日)下午,南小舜、南一鵬、南國熙、李素美、郭姮妟5人再次進行會談,約定對南懷瑾的遺產進行清點分工和造冊,並形成《會議紀要》,由5人簽字認可,同時約請南懷瑾的兩位弟子李慈雄和牟煉一同參加,作為見證人。

《會議紀要》內容如下:

一、大原則:有約定從約定,沒約定從法定。

二、書、字畫等老師的私人物品(包括筆、圖章等),請謝錦烊、歐陽哲主負責清點清單造冊,一個月之內為目標,能早儘快,立即開展。

三、衣物等老師的私人物品,請永會師、宏忍師主負責清點清單造冊,一個月之內為目標,能早儘快,立即開展。

四、老師的有形、無形資產部分請Sami在一個月內提供書面材料(例如版權權屬等文件、合同等)。

五、李素美、Sami委託律師,南師家屬委託律師協同依法執行。

簽字確認上述五項決議:郭姮妟、南一鵬、南國熙、李素美、南小舜

見證人:李慈雄、牟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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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家、李家簽署的處理南懷瑾遺產的會議紀要。

有了這個良好的開端,南家子女向世界袒露了自己的胸襟。

2012年11月2日和4日,南家子女分別在台灣《中國時報》和浙江《溫州日報》發表《關於南懷瑾先生遺產處置聲明書》,表示將屬於子女們的權益全部捐獻給擬成立的非盈利公益機構,暫名懷師文化基金會,將多方邀請南師學子及社會賢達參與管理,並由該機構繼續弘揚南師之精神與教化,回饋國家社會。

意想不到,後來事情發生變化。

據南國熙介紹,2012年11月初,他聯繫李傳洪、李素美根據10月5日約定,11月6日下午到太湖大學堂繼續商談處置南懷瑾遺產事宜。11月5日晚6時54分,郭姮妟給他發了一份電郵,讓他6日下午2時30分到台北她們母女委託的理律法律事務所開會商量。

2012年11月6日,南小舜、南國熙等南家子女按約去太湖大學堂清點遺物,卻被拒之門外。打電話給李家人,一直沒人接聽。

遺產爭端因此發生,後來演變成官司糾紛。

南小舜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我們一直試著與李家溝通,但沒效果。我們子女沒有一人想把父親的遺產占為私有。老師是天下人的。即使繼承了遺產,我們都會依照父親的遺願和理想,用於弘揚中華優秀文化事業。現在李家把遺產占為己有,所以我們通過打官司維權,實在是出於無奈之舉。」

巨額版稅今何在

記者注意到,南家子女和李氏家族的官司糾紛,主要集中在南懷瑾的著作權收益,其間牽涉到老古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下稱「老古文化」)的股權糾紛;太湖大學堂和實驗學校的股權利益;南懷瑾私人物品及收藏的圖書、字畫、古董等三方面。

南懷瑾著作等身,走銷市場。他自從1955年7月出版第一本著作《禪海蠡測》,到2012年9月辭世,共出版各種版本著述70多種,有的還被譯成英、法、日、韓、意、葡等語言流通。據復旦大學出版社社長賀聖遂介紹,他們出版的各個版本的《論語別裁》,累計銷售已超過100萬冊。

據老古出版社創始人古國治介紹, 1977年,南懷瑾為了出版自己的著述,同時也出版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圖書,囑他創辦老古出版社,擔任法定代表人。後南懷瑾將他創辦老古出版社的債務還清,另外註冊成立了台灣老古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根據當時台灣的法律,有限公司的股東必須為13人,且半數以上必須是在台灣有居所的台灣居民。因此,南懷瑾指定了除他本人之外的12人代持股份,包括學生古國治、李淑君、兒子南一鵬,還有廚房做飯的阿姨余金對等。後來台灣修改公司法,將公司股東必須13人改為7人。此時南懷瑾已從美國移居香港,為調整股權方便,南懷瑾簽署了若干空白格式股份轉讓通知書,以便台灣老古工作人員呈交股份變更文書,但南懷瑾一直是老古文化的所有人。

老古文化成立後,先後出版南懷瑾著述50多種,成為南懷瑾著述的主要出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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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懷瑾書寫天下為公。

1990年,南懷瑾的著述開始在大陸出版。追隨南懷瑾近半個世紀的老古出版社原總編輯劉雨虹受南懷瑾委託,到大陸與復旦大學出版社商談出版事宜,最終授權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南懷瑾的《論語別裁》一書,並一炮走紅,在大陸引發了「南懷瑾熱」。此後,許多出版社爭相出版南懷瑾著述。

1991年,國際文化出版公司出版南懷瑾的《孟子旁通》等2本書,印數達5萬多冊;1993年,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南懷瑾的《金剛經說什麼》等5本書,首印就是2萬冊;1994年,中國世界語出版社出版南懷瑾的《禪海蠡測》和《禪話》等書,開機數是6萬冊;2007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南懷瑾的《南懷瑾演講錄》和《南懷瑾與彼得·聖吉》兩書,一開印就是10萬冊。此外,還有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等,都出版過南懷瑾的著述。

針對大陸圖書市場的亂象,南懷瑾陸續進行清理。從1990年到2000年,南懷瑾本人和其代理人劉雨虹、王偉國陸續與復旦大學出版社簽訂了13本書的出版合同。2001年,因劉雨虹年屆八十且身體抱恙,郭姮妟繼而成為南懷瑾的著作權代理人。此後,郭姮妟以代理人身份與復旦大學出版社簽訂了11本書的出版合同,加上此前13本書的再版合同,復旦大學出版社一共獲得南懷瑾24本書的出版權。

據2014年8月《華夏時報》報導,大概2003、2004年開始,南懷瑾就沒有再授權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新書,後來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南懷瑾選集特別珍藏本》10卷,也是原來24本書的再版。南懷瑾去世後,復旦大學出版社把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5本書納入選集,變成12卷29本。有關知情人透露,復旦出版這5本書沒有獲得南懷瑾繼承人的授權。

雖然南懷瑾生前並未書面表示取消郭姮妟的代理權,也未將復旦大學出版社的24本書另行授權給其他出版社,但在2003年後,南懷瑾再沒有讓郭姮妟代表其簽訂新書的出版合同,他把新書全部授權給其他出版社,而且出版合同全部由自己親自簽署,事實上已終止了對郭姮妟的委託。

2007年,南懷瑾與上海人民出版社簽訂了5本新書的出版合同;2008年開始,南懷瑾與東方出版社(系人民出版社副牌)展開長期合作,生前先後與其簽訂了12本書的出版合同,包括《小言黃帝內經與生命科學》《禪與生命的認知》《老子他說(續集)》等。目前,大陸市場上的南懷瑾著述主要集中在東方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而且這3家出版的圖書互不重合。

南家子女和復旦大學出版社因著作權糾紛對簿公堂時,李氏家族出示了幾份證明:一是南懷瑾於2001年1月31日簽署授權郭姮妟代理大陸著作權事宜的《委託書》;二是郭姮妟於2001年6月8日簽署的《使用許可證書》,其中有「南懷瑾作品在中國境內權限專屬台灣老古」等條款;三是2004年9月9日,南懷瑾按每股1萬元新台幣價格,將所持的50股老古文化股權轉讓給郭姮妟。而在2004年9月21日由郭姮妟擔任主席主持的老古文化臨時會議記錄里,變成南懷瑾所持的80股中的73股股權轉讓給郭姮妟,成為祗持有7股的小股東,連董事都不是。依郭姮妟之說,早在十數年前,南懷瑾就把已出版和未出版的著作權益轉給她。

目前,南家子女和代理律師對李氏家族提供的這些證明真實性都有質疑,要求對方提供原件進行鑑定。

據上海友禾律師事務所主任、南小舜的代理律師鄔鐵軍介紹:訴訟中,南小舜提出《贈與書》是偽證,理由是南懷瑾對重大事情處理均是本人手寫,而不是在列印文字上簽字,懷疑郭姮妟將南懷瑾簽字的空白紙張上套印了贈與的文字。經委託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初步認定簽字為南懷瑾本人簽字,但對簽字形成時間,包括列印文字形成時間無法做出判斷。

法院又進一步委託廣東南天司法鑑定中心,依照其國家專利的方法,對簽字形成時間和列印文字形成時間進行鑑定,但老古文化和復旦大學出版社均拒絕對列印文字包括南懷瑾的私人印章的形成時間進行鑑定。

此外,復旦大學出版社和老古文化均無法解釋,既然南懷瑾已於2004年把所有已經出版和未經出版的著作權贈與老古文化,為什麼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至2008年,繼續將稿費直接支付給南懷瑾個人?而且在2004年之後,南懷瑾授權上海人民出版社、東方出版社出版其著作時,郭姮妟均在場而一直沒有提出異議?其他出版社出版南懷瑾的著作,稿費均直接支付給南懷瑾個人,郭姮妟也沒有提出異議?

2012年7月,南懷瑾曾起訴海南出版社、地震出版社、長江文藝出版社、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總社和北京世紀卓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未經他本人同意,以盈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侵犯其肖像權,要求它們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並在《中國新聞出版報》上刊登致歉聲明。訴訟獲勝後,南懷瑾將獲得賠償款全部捐贈給北京桂馨基金會,用來獎勵優秀鄉村教師。足見南懷瑾不願讓人利用他來謀取私利,而是引人為善,希望大家多做公益。

那麼,南懷瑾留下的著作權益究竟有多少?現在何處?

據南國熙介紹,2012年11月,南懷瑾6個子女統一委託南國熙為代表,辦理所有與遺產繼承相關的事項。此後,南國熙以南懷瑾全體繼承人和南懷瑾文教基金會的名義,分別給上述3家出版社發送函件,要求了解南懷瑾著作的出版合同、版稅情況,並希望溝通和完善繼承人授權等事。結果,東方出版社提供了合同並且依法和繼承人續簽合同;上海人民出版社最終也提供了合同複印件;唯獨復旦大學出版社不肯告訴南懷瑾家人合同情況,讓南家子女去找郭姮妟和老古文化。因此,兩者之間不可避免地出現權益官司。

記者注意到南家子女提供的復旦大學出版社和老古文化簽訂的《南懷瑾著作再版合同書》等有關資料,其中明確2009年前,復旦大學出版社按定價碼洋的10%(稅後)支付版稅;2009年後按14%(稅後)支付版稅。2014年9月,南小舜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復旦大學出版社侵權的文書中提及,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曾向南懷瑾支付再版版稅,2009年至2012年南懷瑾去世均未支付給南懷瑾,參照2008年標準,至少應支付570萬元版稅;另外,還應支付出版《南懷瑾選集》版稅419.1138萬元。兩項合計近千萬元。

復旦大學出版社這筆巨額版稅究竟支付給了誰?這不僅僅是南家子女所關注的。

太湖大學堂的前生今世

1988年初,南懷瑾從美國移居香港,積極為海峽兩岸和平統一和祖國大陸的經濟建設操勞奔波,是海峽兩岸達成「九二共識」的重要推手,中國第一條中外合資建設的金溫鐵路的倡導者和建設者。但他的心志還在弘揚中華優秀文化。

1997年12月,金溫鐵路建成時,南懷瑾曾賦詩言志:「鐵路已鋪成,心憂意未平。世間須大道,何祗羨車行。」詩句表明他的心境,那就是世間須有大道,這大道不祗是可以行車,而是一條可以通往人心的大道,是一條用文化、用道德發現修築的大道。

1998年6月,金溫鐵路正式通車後,南懷瑾回歸大陸傳道講學的心思更為迫切,曾委託弟子在浙江、上海、江蘇等地尋找建設傳承中華文化的場所。關於南懷瑾最終選址廟港的過程,有這樣一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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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湖大學堂

1999年11月18日,南懷瑾應朋友之邀順道到吳江看看。路上,朋友通知時任吳江市委書記汝留根,告知有5分鐘的時間見面。汝留根書記聽後連忙邀請他們去市委。朋友說:「不行,我找不到路。」於是雙方商定在吳江賓館見面。

前後不到一小時,當南懷瑾走下汽車時,吳江賓館前的甬道上已經鋪上了長長的紅地毯,兩邊擺滿了鮮花,報社、電視台的記者都已趕到,市委書記汝留根率領四套班子領導已在此恭候。南懷瑾被吳江市領導的誠意所感動,最後選擇在吳江市七都鎮廟港興建太湖大學堂。

據汝留根回憶,當時他對南懷瑾了解並不多,但認定南懷瑾是個「寶」,是吳江招商引資的旗幟,在當地土地資源緊張的情況下,還是大方表態,南懷瑾要多少給多少。政府確定給南懷瑾的地價是每畝3.5萬元,政府每畝還貼補5000元,實際每畝祗有3萬元,是個虧本價。為此,時任蘇州市委書記陳德銘覺得太低,曾兩次致電汝留根過問此事。

太湖三萬六千頃,月在波心說向誰。2000年,83歲的南懷瑾拍板買下吳江市廟港的300畝灘涂地興建太湖大學堂。

2001年3月20日,吳江市外經貿委批准設立外商獨資東西精華農科(蘇州)有限公司(下稱「蘇州農科」)。3月21日,吳江市工商局給蘇州農科頒發了營業執照,公司註冊資金為150萬美元,南懷瑾為法人代表、董事長。

據當地政府介紹,當時政府拿出300畝農業綜合用地指標給南懷瑾,先行投入282畝,剩餘18畝已經付款的用地指標,後來南懷瑾決定捐獻給七都鎮政府籌建老太廟文化廣場。之所以用農業綜合用地指標,是因為該項用地上可以建設適當建築物,便於很快完成南懷瑾講學所需的第一期工程。當地政府還特批土地的用途「視作教育用地」,應徵的稅項緩徵。

2000年上半年,南懷瑾與吳江市政府就購置土地興辦講學場所的溝通談判工作進展順利,卻因資金尚未落實而煩惱。曾長期追隨南懷瑾並被南懷瑾稱為「定國公」的陳定國聽說後,稱尹衍梁要出資400多萬美元給予支持。當時南懷瑾基於多種原因並不願意接受,經陳定國反覆解釋後才同意由尹衍梁先出資,目的是為了儘快開始太湖大學堂的建設。

2000年6月,尹衍梁請陳定國向南懷瑾索要匯款的帳號,李素美、郭姮妟提供了一家Hong Kong Tech公司的帳號。尹衍梁遂於2000年6月分批匯入430多萬美金。陳定國於6月16日給南懷瑾打電話,聽南懷瑾說匯款已全額收到,才放下心。

根據工商登記驗資報告,最初從境外匯入蘇州農科的資金祗有150萬美金,到2005年10月,才從香港來旺公司陸續匯入美金300萬元,達450萬美元。自2008年起,蘇州農科陸續增加註冊資本,2011年增加到2450萬美金。另據公司的審計報告,公司相當於17991萬元人民幣的總投資,大約有7000萬至12000萬常年作為應收款項,出借給李氏家族經營其他企業。

太湖大學堂建設從動意、設計、建設到開課、維繫,南懷瑾都是一馬當先,擔當在肩。第一期工程建設除了尹衍梁匯入432萬美元,有帳可查的還有斯米克董事長李慈雄投入人民幣500萬元。南懷瑾用自己的稿費,為大學堂購置了各種家具。2008年8月,太湖大學堂二期工程(七號樓、八號樓、五號樓)開始興建,全部工程款約3000萬人民幣也是尹衍梁捐助的,所用瓷磚則是李慈雄捐助的。

在南懷瑾的籌劃推動下,太湖大學堂經過6年建設拔地而起。2006年夏天,太湖大學堂一期工程正式啟用,南懷瑾開始在大學堂講課。當時,其身邊的工作人員向南懷瑾建言,持有土地使用權的蘇州農科僅僅是一家經營範圍為「從事農業科技發展」的外商獨資公司,祗是為他講學提供場所用地,為適應土地的農業性質而「曲線救國」的權宜之計。如果要在大陸長期從事合法的講學,應成立一個可以從事教育事業的平台,以避免今後因無證照講學招惹非議。

2006年8月,南懷瑾以個人名義出資100萬元人民幣設立了吳江太湖文化事業有限公司,為內資企業。2007年初,在文化公司旗下創辦了南懷瑾獨資的「太湖大學堂教育培訓中心」,為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

「太湖大學堂」啟用後,南懷瑾幾乎將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傳播中華文化、銜接東西文化精華上,但他也十分擔憂當下社會成年人因為沒有傳統文化功底(包括古文功底),很難承續中華優秀文化傳統,寄望從基礎教育開始培養下幾代人,因而想親自創辦一所小學,全方位做個教育實驗,給社會作個參考。

2007年,經時任上海人民出版社副社長張耀偉介紹,時任蘇州市主管教育的副市長朱永新專程到太湖大學堂,與南懷瑾商量如何在當地舉辦一所南懷瑾理想中的實驗學校。基於李氏家族與台灣薇閣學校的關係,南懷瑾一開始便讓李素美、郭姮妟母女參與實驗學校開辦事宜。

2007年8月2日,吳江市教育局批准文化公司創辦實驗學校,性質為內資民辦學校,學制以九年義務教育為主,兼顧三年學前教育,從2007年秋季開始招收學前班和小學低年級學生,以後逐年發展至九年級。2007年8月28日,文化公司向吳江市民政局提交相關申請。9月13日,吳江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實驗學校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

不可否認,李素美、郭姮妟母女在參與興辦、管理太湖國際實驗學校中付出了很多心血,李傳洪也通過台灣薇閣學校提供了相應的支持。對此,南懷瑾在公開場合從來就不吝褒獎之詞,「揚善於公堂,規過於私室」,是南懷瑾常用的教化方法。但這個實驗學校一開始就是以南懷瑾為中心,以南懷瑾為靈魂,是一個探索中國教育制度改革的機構。

現在人們習慣於將蘇州農科這塊土地上的機構統稱為「太湖大學堂」。其實從2001年蘇州農科成立並獲得土地開發權,到2006年太湖大學堂正式啟用,再到2012年南懷瑾辭世,這塊土地上的一切都是由南懷瑾做主。蘇州農科、文化公司的成立,都是為南懷瑾在太湖大學堂講學傳道服務的。太湖大學堂是南懷瑾從事講學活動的合法機構,也是位於蘇州農科這塊土地上的核心與靈魂機構,是南懷瑾個人獨資創辦,並親任法人代表、董事長的文化教育機構,其實質是服務於並服從於南懷瑾講學。事實上,除了服務於南懷瑾的文教事業,這些機構並未開展其他業務。南懷瑾辭世後,許多長期追隨南懷瑾的弟子,以及實驗學校的教師紛紛離開,就是一種人心選擇。

2012年11月,南懷瑾辭世一個月後,李氏家族拒絕南家後人進入太湖大學堂清點父親遺物。與此同時,太湖大學堂被列為蘇州市文物保護單位,但至今也沒有獲得合理利用,沒有建立文物單位記錄檔案。李氏家族對外稱其多年來「供養」南懷瑾,是太湖大學堂名號的擁有者。

2015年2月12日,郭姮妟向蘇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稱,2007年9月4日,郭姮妟轉款100萬元到文化公司,文化公司收到後立即轉到實驗學校驗資帳戶,遂利用其投入的100萬元人民幣開啟實驗學校的正常運營,是實驗學校的實際出資人。2007年9月28日,南懷瑾簽署《股份轉讓通知書》,約定南懷瑾將持有文化公司全部股權合計股款100萬元轉讓給郭姮妟。2012年9月,七都鎮政府建設老太廟文化廣場時,南懷瑾決定捐款100萬元,郭姮妟聽從南懷瑾指示,個人籌資100萬元以南懷瑾名義捐出,用以沖抵股權轉讓的100萬元。為了減少影響,在股權轉讓文件簽署後,雙方並沒有辦理相關變更手續。現要求人民法院審判確認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通知書》成立,並裁定其可以在南小舜拒絕配合的情況下直接報批股權轉讓。

讓人感到不解的是,郭姮妟提供雙方轉讓在江蘇吳江市工商局登記註冊的文化公司股份轉讓通知書,用的是向台灣教育部申請台商子弟學校之股權申請書。據鎢鐵軍律師介紹,郭姮妟曾到法庭質證,聲稱該文書是從台灣「教育部」網站上下載後列印叫南懷瑾簽字,而台灣「教育部」已經行文否認該部網站有此格式文本。而且根據西南政法大學司法中心的司法鑑定意見,文件的列印文字,一部分是複印的,另一部分是後列印的,而且後列印的文字有規避簽字文字的布局。

記者同時也注意到,關於南懷瑾給七都鎮政府建設老太廟文化廣場的100萬元捐款,南懷瑾生前特別助理、太湖大學堂秘書長馬宏達2012年9月4日在七都老太廟文化廣場奠基暨「七都孝賢」表彰儀式上的發言中也特別提到:「南懷瑾老先生和太湖大學堂的同學們,還為此捐出了共350萬餘元人民幣。其中100萬元,是南懷瑾老先生的稿費。他老人家說:『這筆錢,是讀書人心血換來的乾淨錢,雖然不多,但也希望為此地人民的福祉與文化建設,盡一份綿薄之力。』」

究竟孰是孰非?采寫報導期間,我們曾聯繫郭姮妟,想聽聽她的說法。但她表示,目前訴訟中,不方便接受採訪,等有正式的書面裁決判決後再接受採訪。

願天常生好人,願人常做好事

太湖大學堂建成後,南懷瑾將數十年私人藏書,以個人物品名義從海外運至太湖大學堂圖書館儲存,其中包括全套台灣商務印書館版文淵閣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續修四庫全書,正統道藏精裝版、線裝版各一套,大藏經七種版本各一套,古今圖書集成全套,以及其他中華文化典籍與西方文化典籍數萬冊。太湖大學堂的藏書中,很多都有他的批註字跡。南懷瑾曾說,這些書是他歷經千辛萬苦為中華民族保留的寶貝。

除此之外,南懷瑾在太湖大學堂還留下很多名人字畫、古董文玩等個人物品,以及尚未整理出版的手稿、音頻數據,也是一筆不小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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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人已去

如果2012年10月5日南家與李家簽署的《會議紀要》能很好執行,南家子女和李氏家族或許可以避免官司糾紛。南國熙說,由於李家遲遲不和南懷瑾家人根據這個決議紀要進行交接,且始終未將南懷瑾私人證件和圖章交還給南懷瑾的家人,致使南懷瑾子女辦理繼承手續困難重重,不得不藉助訴訟來解決。

「上下五千年,縱橫十萬里,經綸三大教,出入百家言。」這是世人對南懷瑾的一種敬仰。有人或許不解,南懷瑾聰慧過人,料事如神,而且做事素來仔細,每件事都會交代得清清楚楚,重要的事還會親筆書寫交代,為何不留遺囑,妥善安置身後事務?

莊春江在《佛滅後的「大師」》中寫道:

在最後的安居期中,佛陀生病了,患了嚴重的腹瀉。尊者阿難隨侍在側,既擔憂又惶恐,但想到佛陀還沒對比丘們有任何的遺命,應當不會入滅,就寬心了不少。佛陀聽了尊者阿難這樣的表白,於是告訴尊者阿難說:「我對大家的教導,一向是毫無保留的,僧眾還需要我指示什麼呢?祗有自認為是僧眾的領導者,才會留下遺命的。我已經老了,八十歲的年紀,就像一部中古車一樣,祗有靠不斷地維修,才能勉強維持,所以,大家是不能一直想依靠我,而是應當依靠自己;依靠法,因為除此以外,就沒什麼好依靠的了。怎樣才是依靠自己;依靠法呢?那就是應當努力在自己的身體、感受、心念、想法上專注覺察,止息一切憂愁煩惱。我入滅後,能夠這樣修行的人,一定能夠達到最高的成就,那就是我真正的弟子了。」

就這樣,佛陀沒有留下遺囑。

不但佛陀不留遺囑,沒有指定接棒人,在中國歷史上,孔子、老子等聖人也不曾留有遺囑或指定接棒人。南懷瑾素來喜歡鼓勵別人自覺發心做事,而很少命令式的,因為有自覺才有真成長,才是真教育據說,南懷瑾在香港時,有一次曾對李素美等追隨在身邊的人講:「假使我現在就走了,相信你們會處理好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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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忘父志,傳承中華文化,南懷瑾幼子南國熙在講課。

2012年,南懷瑾曾幾次暗示或明示自己將要走了,其身邊弟子曾替他考慮過遺囑問題,但又不敢提醒他寫遺囑,因為感覺這事確實不好辦。熟悉南懷瑾的人都知道,他數十年來秉持天下為公的精神,自始至終是為了國家民族乃至人類,絕不考慮自己或任何人的私利。世上根本不可能再找到一個具有他這樣才華和道德的人來接他的班。不留遺囑,不指定接棒人,其子女作為法定繼承人,應不難理解父親天下為公的作風,發心捐給國家,回報社會,這就是他留給子女們的發心與功德的考慮,是他作為大師與眾不同的智慧選擇。

1990年,南懷瑾家鄉樂清市翁垟鎮橋頭村的村民葉邦仁、干奶等人給南懷瑾寫信,希望他能夠為家鄉修建一個老年宮,供當地老年人休閒娛樂。南懷瑾回了一封十分有趣的信,信中寫道:

「你們要修一個老年宮,我很贊成,但不如修一個『老幼安樂宮』。老年人替中年人照顧教導兒童,兒童學會侍奉老年人,這才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好榜樣,也更合理,你們說對不對?再說:你們要修養老宮,卻找我這個飄零在外的老小孩,未免太苛求了。我如見到干奶,應該罰他喝兩杯,打他三拳,可以嗎?一笑!應當哈哈大笑。」

後來,南懷瑾欣然答應他們的要求,出資512萬元買下了老宅周邊的廢屋,擴大面積,修建成「樂清老幼文康活動中心」,並把它捐給了當地政府,成為開放式的學習休閒場所,供鄉親們娛樂。同時,他還手書《樂清老幼文康活動中心贈言》一文立碑於此。贈言寫道:

我生於此地長於此地而十七年後,即離鄉別土。情如昔賢所云:身無半畝,心憂天下;讀書萬卷,神交古人。旋經代嬗變五六十年後,父罹世變,未得藻雪,老母百齡,無疾辭世,雖欲歸養而不可得,故有此築。即以仰事父母之心轉而以養世間父母,且兼以蓄後代子孫。等身著作還天地,拱手園林讓後賢,以此而報生於此土長於此土之德,而無餘無負。從今以後,成敗興廢,皆非所計,或囑有言,則曰:人如無貪,天下太平,人如無嗔,天下安寧!願天常生好人,願人常做好事。

歲次乙亥冬月中旬即一九九六年一月上旬

南懷瑾書

時年七十八

南懷瑾的贈言向人們講述了自己的遊學經歷和戀鄉深情,文字中雖然也透露出一些無奈和遺憾,但還是記錄了南懷瑾祗為家鄉謀福祉,不為自己立威名,把等身著作還天地,拱手園林讓後賢的心愿。南懷瑾在贈言中提到:「人如無貪,天下太平;人如無嗔,天下安寧。願天常生好人,願人常做好事。」他經常用到此言,並刻有「願天常生好人,願人常做好事」的閒章,用於自己書贈他人的作品,傳遞自己的人生理念。然而,他無論如何也想像不到,自己身後衣冠文物卻無法很好轉移給後人,或留給公眾瞻仰。

願天常生好人,願人常做好事。擱筆之時,我們期盼政府有關部門能積極參與其中,主動幫助理順關係,讓南懷瑾的有形和無形資產在神州大地弘揚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發揮更大作用,再現輝煌,讓誠實守信的中華文明流芳百世。

轉載自:東方財經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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