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1, 2014

東林黨爭―歷代黨禍重演

東林黨爭―歷代黨禍重演

古代中國多把為政治私利而結成的排斥異己之宗派集團稱為「朋黨」,故《論語》云君子「群而不黨」,《荀子》曰「朋黨比周以環主圖私為務,是篡臣者 也」。歷代朝廷大臣凡欲攻擊政見不同者,往往指之為朋黨,並因此而引起黨爭、釀成黨禍,其最烈者如東漢的黨錮之禍,唐代的牛、李之爭,北宋的新舊兩黨,以 及明代的東林黨爭。
明代因宦官長期專政,許多官僚均附於閹豎而充其黨羽,故被稱為「閹黨」。至晚明時,一些士大夫因議論朝政、抨擊宦官,而被指為「東林黨」並遭迫害,故東林黨與非東林黨之爭,實即東林黨與閹黨之爭。明代黨爭之背景大略如下:
     (1)政見引起衝突:明時鼓勵士民上書言政,御史諫官尤得直陳無避,國家大事往往集朝臣廷議裁奪,因此廷臣常為不同政見而爭執不休。如嘉靖間就有宮廷中爭議世宗本生父尊號的「議禮案」。武宗死時無子,朝臣迎其堂弟世宗即位,世宗使禮臣議其本生父興獻王祐的 尊號,張璁等迎合帝意,議尊為皇考,楊廷和等則認為不合禮法,主張稱孝宗(武宗父)為皇考,以興獻王為皇叔父。此事在朝廷中爭論了三年,最後終於追尊興獻 王為皇考恭穆獻皇帝,然廷臣二百餘人竟跪伏宮門,哭闕力爭,聲震闕廷,世宗乃將一百九十人下獄,有十七人廷杖致死。此事歷史上又稱「大禮議」。到了後來神 宗時,又因立太子的「國本」等問題引起爭執,並演成激烈的黨爭。
     (2)爭奪內閣職權:嘉靖時,宦官的勢力一度受到排斥,故世宗、穆宗、神宗時「內閣始專」。內閣大學士開始有首輔、次輔和群輔之區別,首輔位極人臣,一切 朝政均歸其調度。為了爭奪內閣首輔的權位,大學士遂聯朋結黨,攀引門生,互相傾軋排擠,採取各種權術以擊垮對手,形成長期的門戶之爭。張璁因迎合世宗,在 「大禮議」後成了內閣首輔,「頤指百僚,無敢與抗者」。及至後來,夏言 (1482一1548)、嚴嵩(1480一1567)、徐階(1494一1574)等也都通過類似的手段先後彼此取代。特別是嚴嵩入閣二十年,執牛耳凡十 有五年,一意媚上,竊權罔利,「握權久,遍引私人居要地」。他與其子嚴世蕃(?一1565)、義子趙文華(?一1557)一手操縱國事,造成倭寇之患久不 能平,以及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韃靼攻打北京的「庚戌之變」。後來在神宗萬曆初出任首輔的張居正(1525一1582)於改革財政、推行一條鞭法等 方面雖有功績,然大權在握,未免偏恣專橫,使朝臣諸多不平、人情洶洶。他死後,廷臣之間的互相傾軋日甚一日,黨爭乃起。
     (3)廷臣抨擊閹宦:明代中葉以後,由於宦官擅權為禍,政治日趨黑暗與腐朽。朝野剛正不阿之士遂起而抨擊弊政,反對閹黨專權,圖謀改革現狀,以挽救明朝之 危亡。而宦官對反對自己的廷臣惱羞成怒,恨之入骨,乃援結部分官僚,結黨營私,排除異己。這就是釀成明代黨爭之主要原因。
明代的黨爭雖然發生較遲,然它與宦官專政、權臣擅權乃至特務統治關係密切,並一直持續到明朝之覆滅,是為有明一代政壇上之大事。茲略述其經過如下:
     (一)神宗萬曆年間
     1.立太子國本之爭:立太子的所謂「國本」之爭,是晚明黨爭的重要導火線。神宗皇后無子,王恭妃先生子常洛(即光宗),後鄭妃又生子常洵(即福王),並因 而被進封貴妃,神宗因寵愛鄭妃乃欲廢長立愛,故對立太子問題遷延不決近二十年。其間許多大臣強烈反對冊立常洵,屢屢主張早立常洛,請立儲之疏累數千百,皆 指斥宮闈,攻擊執政,謂不能立定國本,結果往往被廷杖或遭貶。 但也有一部分大臣迎合帝意、討好鄭妃,主立常洵。是為「國本」之爭。萬曆二十年(1593年),帝手詔內閣首輔王錫爵,欲將常洛、常洵和另一子並封為王, 錫爵奉詔擬旨,舉朝大譁,事乃寢。此即所謂「三王並封」之爭。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常洛年二十,神宗不得已立其為太子,而封常洵為福王,但常洵長 期不之國,故又有「福王就國」之爭。直至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福王之國,太子地位稍定,但奪嫡之疑時起,所以後來又有「梃擊」等案發生,並導致黨爭 不息。
     2.顧憲成講學東林:所謂「東林黨」的領袖人物是顧憲成(1550一1612),他是萬曆進士,官至吏部文選司郎中。萬曆二十三年(1594年)顧憲成因 立太子問題忤犯神宗及內閣首輔,而被革職罷歸無錫故里。無錫東門外原有東林書院,係宋代楊時講學處,後廢,顧憲成與弟俊成修復之,並與同好高攀龍 (1562一1626)、錢一本、薛敷教、史孟麟等講學於東林書院,「諷議朝政,裁量人物」,一時間「士大夫抱道忤時者。率退處林野,聞風嚮附」。另有趙 南星(1550一1627)、鄒元標(1551一1624)等亦與顧憲成遙相應合,號為「三君」。顧憲成等朝野剛直之士因不斷抨擊權臣、宦官,後來遂被稱 為「東林黨人」。
     3.朝中五黨反東林:與東林黨同時,朝廷中的官吏原來也有宣、崑、齊、浙等各種黨派。宣黨首領為湯賓尹(宣城人),崑黨領袖為顧天峻(崑山人),齊黨有兀 詩教、周永春、韓浚、張延登等人,楚黨有官應震、吳亮嗣、田生金等,浙黨有姚宗文、劉廷元、沈一貫、方從哲等人。其中以浙黨聲勢較大,沈、方二人均任過內 閣首輔。這些黨派彼此之間也有矛盾,但在對付東林黨方面卻是一致的,它們均「務以攻東林排異己為事」,屬於非東林黨。因此,東林黨、非東林黨在一系列朝政 大事上均展開激烈之鬥爭。
     4.李三才入閣事件:李三才(?一1623)係順天通州 (今北京通縣)人,以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見當時朝廷遣宦官任礦監、稅監,四處搜刮擾 民,因此曾多次上疏極言礦稅之害,請罷稅監,否則一味「溺志貨財」,免難「眾畔土崩」。顧憲成與李三才交好,故向大學士葉向高 (1559-1627)舉 薦之。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東林黨之官員欲推李三才入閣,但非東林黨群起反對,黨爭激烈。次年御史徐兆魁劾東林講學諸人,首訊顧憲成。同年,李三 才也被貶而辭職。
     5.萬曆末之梃擊案: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有男子張差持梃(棍棒)闖入太子常洛所居之慈慶宮,擊傷守門內侍李鑒,至殿前檐下被執,供稱 是鄭貴妃手下太監龐保、劉成引進,一時輿論大譁。東林黨主張嚴究,追查幕後主使者,神宗與非東林黨則謀草草了事。後鄭妃乞哀於太子要其不探究﹐神宗遂以 「張差以瘋癲奸徒闖入東宮,持梃傷人,罪在不赦」,諭法司速決之,並斃龐、劉於內廷了案。此即所謂「挺擊案」,它與後來的「紅丸案」、「移宮案」被合稱為 明末之「三案」,均與東林黨爭有關。
     (二)光宗熹宗時期
     1.光宗時之紅丸案: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八月,神宗死,太子常洛即位,是為光宗。光宗登基不過一月即病重,司禮監秉筆兼掌御藥房太監崔文昇下瀉 藥,使病益劇,一晝夜三四十起。鴻臚寺丞李可灼旋又進紅丸二,稱之為仙丹。光宗服丸後即斃,於是中外藉藉,東林黨人疑係神宗貴妃鄭氏指使下毒,主張嚴辦, 非東林黨反對之。結果崔文昇發遣南京,李可灼遣戍。史稱「紅丸案」。
     2.熹宗初之移宮案:光宗剛死,皇長子由校當立,時光宗所寵之選侍李氏自恃撫養皇長子有功,與心腹閹宦魏進忠(魏忠賢原名)謀據乾清宮挾帝自重。東林黨大 臣楊漣、左光斗等堅決主張把李選侍移至宮妃養老之穢鸞宮,左光斗言「內廷之有乾清宮,猶外廷之有皇極殿,惟皇上御天得居之,惟皇后配天得共居之」,「選侍 既非嫡母,又非生母,儼然居正宮,……名分倒置」,恐「借撫養之名,行專制之實,武后之禍將見於今」。方從哲等非東林黨則認為不要薄待先皇妃,移宮「遲亦無害」。結果在楊、左等之堅持下,李選侍移居穢鸞宮,然後皇長子方即位為熹宗。史稱「移宮案」。
     3.葉向高起用東林:熹宗天啟元年(1621年),葉向高為內閣首輔,遂起用鄒元標、趙南星、楊漣等東林黨人,一時內閣言路頗多正人,浙、崑、宣、齊、楚等黨一度受到排斥,它們中的一部分人乃漸附勢力日隆的閹宦魏忠賢。
     4.魏忠賢殘害忠良:熹宗即位後不久,朝廷大權落入宦官魏忠賢及熹宗之乳母客氏手中。天啟四年(1624年),楊漣上疏,劾瑰忠賢二十四大罪,接著諸臣相 繼上疏彈劾者七十餘人,熹宗皆不聽。於是魏忠賢乃聯結非東林黨,非欲置東林黨人於死地不可。魏使人編《三朝要典》,為梃擊、紅丸、移宮三案翻案,藉此打擊 東林黨人,復造作所謂《東林點將錄》,凡不附忠賢者皆為東林黨人而加迫害。楊漣、左光斗、趙南星、魏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顧大章、熊廷弼(1569一 1625)、高攀龍、周順昌(1584一1626)、黃尊素(1584一1626)等,均遭殘酷迫害而死,總計因東林黨禍而慘死及遭貶逐者﹐達數百人之 多。
     (三)思宗崇禎年間
    天啟七年(1627年),熹宗死,弟由檢繼之,是為思宗。思宗即位後不久,即下令貶斥魏忠賢及閹黨,迫魏忠賢自殺。接著乃逐漸為東林黨人平反,崇禎元年 (1628年)五月,毀《三朝要典》,焚其板,於是罹忠賢之禍者多贈官賜謚,東林始不負罪於世。次年三月,復將魏忠賢之黨羽定為「逆案」,分閹黨為六等, 重者處死,輕的終身不加錄用。至此東林黨爭暫告一段落,但官僚之間的派系鬥爭猶未終息。如思宗中反奸計,對抗清名將袁崇煥(1584一1630)起疑而加 以逮捕,閹黨餘孽乃乘機疏劾之,致袁崇煥死於非命。這時後,明朝的江山已經岌岌可危了。
明代的黨爭從「東林黨」來說,係反對弊政與宦禍的鬥爭,確實也發生了一定的作用,如使鄭貴妃家族的權勢受到一些壓抑,神宗欲賜福王大量田地﹐經過朝 臣反對結果只給一半。但總的說來,非東林黨及閹宦則佔了上風。由於黨爭不息,奸佞當朝,使政風日壞,朝政日非。黨爭不僅使文官受害,而且還殃及邊疆大員, 如遼東經略熊廷弼、督師袁崇煥,均被誣陷死,大大影響了對滿洲的防禦,加速明朝的滅亡。黨爭還波及南明,如崇禎年間張溥等繼東林黨之風而組織復社,與閹黨 殘餘勢力繼續鬥爭。明亡之後,閹黨餘孽馬士英 (約1591一1646)、阮大鋮(約1587一約1646)等掌握南明之福王政權,在國難當頭之際,黨爭竟末稍息。
關於明代黨爭同唐、宋諸代之異同,前面已加說明,此處再將唐、明二朝之黨爭略加比較:(1)背景:唐代牛李黨爭起因於朝官有出身世族的官僚和循科舉 進士的庶族官僚之別,世族官僚與庶族官僚相互排斥,政見分歧僅是兩黨相互攻訐之口實,故兩黨均不同程度地援結宦官以為後臺;明代黨爭之根源,則在於朝野剛 直之士不滿政治之黑暗,起而抨擊弊政、反對宦官專權,而宦官勢力則勾結部分官僚進行反撲,結成閹黨以排除異己。(2)影響:唐代黨爭固導致人事浮沉、政局 動盪,使朝政日非,然中途即止,其危害不若明代之嚴重;明代黨爭自萬曆起,一直延續到明祚覆亡,其間閹黨因掌握廠衛,遂利用以興大獄、殺忠良,甚至危及鎮 疆名將,為禍至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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