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26, 2013

央視稱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已認罪 引更多質疑

 

《新快報》頭版刊登致歉

2013/10/28
     圍繞廣東《新快報》記者被湖南長沙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問題,《新快報》10月27日在頭版刊登致歉聲明,稱「特此向社會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承認「記者 陳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大量失實報導」。該報此前連日在頭版刊文要求釋放被拘記者,顯示出與當局對抗的姿態,但由於該記者的認罪視頻在中央電視臺等播 放,其態度為之一變。
該報在致歉聲明中,承認報導中聯重科涉嫌財務造假、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記者陳永洲和報社的管理體制存在問題。稱「事發後報紙採取的不當做法,嚴重損害了 媒體的公信力,教訓深刻」。對在頭版刊文要求放人的做法表示反省。不過,《新快報》在刊文中未對事實情況進行具體說明,而只是轉載了新華社26日根據拘留 中的記者陳永洲的供詞發佈的報導。

     關於陳永洲的報導,新華社僅指出了其發表的關於中聯重科廣告費問題的報導的失實之處,而對《新快報》23日報導中認為屬客觀報導的中聯重科涉嫌財務造假等問題的真相卻沒有予以追究。陳永洲在供述中提到的向其提供信息和錢財的人物也並未被公開。

     中央電視臺26日多次播放陳永洲承認收受50萬元的視頻。社會上也出現了要求《新快報》「立即停刊」和「賠償中聯重科股價下滑損失」的批評聲。

  (桑原健 廣州報導)

 

 

央視稱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已認罪 引更多質疑

【新唐人2013年10月26日訊】大陸《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揭發上市公司中聯重科內幕遭跨省刑拘,引發國際媒體的關注。《新快報》也因此在頭條刊出「請放人」「再請放人」的消息。但是央視的《朝聞天下》卻報導稱,陳永洲已經認罪,自稱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失實報導,引發網民質疑。

《新快報》敢揭中聯重科黑幕 背後可能淵源

《新快報》連續2天為揭弊記者陳永洲在頭版吶喊,驚動國際,全球媒體都跟著「請放人」。從2012年9月26日《新快報》首發陳永洲的報導,揭開了中聯重科大施財技、虛構訂單、虛增收入,半年利潤憑空逾增7億等等欺騙股市投資人的財務黑幕。

中聯重工是中國第二大重型設備製造商,該公司部份由湖南省政府擁有,很多政法系統的官二、三代都在中聯重科。
據 港媒《蘋果日報》披露:中聯重科的董事長詹純新的父親詹順初,是湖南高級人民法院前院長,而岳父萬達則是湖南省委前第二書記;副總裁孫昌軍則是湖南省前省 委書記楊正午的女婿;再加上現任國家廣電總局黨組書記蔣建國的兒子等其他官二代,中聯重科實則是湖南高官後代的後花園,湖南官場遍布他們的親信!

《金融時報》24日援引人權觀察研究員王瑪雅的報導稱,《新快報》敢於揭中聯重科的財務黑幕,有可能《新快報》得到來自北京官員的支持。
央視報導陳永洲已經認罪遭網民質疑

不過,據10月26日早間央視《朝聞天下》報導,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刑拘,自稱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失實報導。

報導稱,陳永洲向民警坦承,為顯示自己有能耐,獲取更多的名利,受人指使, 連續發錶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導,致其聲譽嚴重受損。央視稱陳永洲對自己的犯罪事實進行了「供認」並「深刻悔罪」。

網民和媒體人質疑央視報導。

新京報副總編李多鈺稱,雖然陳永洲認罪,但新快報連續發表十幾篇失實報導,是嚴重新聞管理問題,記者有責任,可管理與監管責任不在記者,長沙警方繞開管理問題,直接抓記者,程序非正義。

而網友「幽靜」關心的是,陳永洲收的錢的去向?所報導的稿子所涉及的企業問題查了嗎?不能因為黑吃黑忽略了另一方的更黑。

作 家草軍書:陳永洲這事如果發生在西方,主流媒體不可能隔這麼多天才第一次報導,第一次報導也不可能是陳永洲主動認罪,也不可能不報導當事人律師的觀點。如 果這事不發生在中國,媒體第一次深挖報導的一定是警方開著報案方的豪華賓士車辦案的台前幕後,一定是警方白吃白喝白住。。。央視這麽報導的傾向性太令人髮 指。

@劉曉原律師:讓央視記者進入看守所採訪犯罪嫌疑人,並在電視上播出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辦案單位和看守所嚴重違反《看守所條例》規定。如犯罪嫌疑人是被迫採訪,央視將採訪公開播放,則侵犯犯罪嫌疑人的隱私權。
小 斯在清遠:我昨天看到一個律師同仁因為在上海某看守所拍照而被中止會見,但我們看到央視的攝像機一次次進入偵查階段的看守所,難道央視的權利比辯護律師的 權利還大?央視這種單方面報導,配合警方,如果說長沙警方涉嫌做中聯重科的家丁的話,那央視就是長沙警方的美容師。這是中立的媒體嗎?

哥就是粗人表似乎,陳永洲已經認罪,中共審案「神速」。「可我就是不相信這是真的呢。估計我的腦殼壞了,只要是央視的新聞覺得就是假的哎。」  

案情急轉 新快報記者認收賄寫不利報導

〔本報訊〕中國中央電視台今天上午報導,遭長沙警方拘捕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坦承收賄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40萬元),並撰寫對中聯重科不利的消息,全案急轉直下,陳永洲所屬的新快報目前尚未回應。

 中央電視台報導,畫面中陳永洲剃光頭、穿著刑拘人專屬的背心,接受央視的訪問,他在鏡頭前坦承收取錢財,並撰寫對中聯重科不利消息。陳永洲說:「我知道這些報導會對中聯重科的信譽產生一定負面影響,但沒想到影響會這麼大。」

 陳永洲更提到,主要是貪圖錢財和為了出名才這樣做的,他也多次強調「我被利用了」、「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違背了新聞操守」、「我自己也在反思,這些事情是怎麼出現的。對當前的新聞媒體來說,我可能不是孤例,整個新聞行業應該以此為戒」。

 報導中,也訪問中聯重科一名董事,這名董事宣稱,陳永洲的報導曾使中聯重科在5月29日單日的市值蒸發人民幣近14億元(約新台幣67.2億元)。

 

 

 

新快報記者認收錢發表失實報道

被湖南長沙公安拘捕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承認受人指示和收人錢財,發表十多篇失實報道,嚴重損害中聯重科聲譽,當中大部分是由他人提供的現成稿件,他為事件道歉。《新快報》暫時未有回應。

上星期五被長沙公安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跨省到廣州拘捕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向民警承認,因為貪錢和想出名,在他人指使下,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
長沙警方是根據中聯重科舉報後調查,發現陳永洲在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期間,發表十多篇有關中聯重科的失實文章。陳永洲承認當中只有一篇 半是在他人安排採訪下完成,其他都是靠他人供稿修改而成,未經核實,也未有對中聯重科調查採訪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觀判斷,編造集團存在國有資產流失、 畸形行銷、銷售和財務造假等問題。
他更試過因為出差在外,有稿件未看過就直接叫中間人與報社聯絡,以自己的名字發表。
陳永洲承認,在發表文章期間,多次收受幾千至幾萬元人民幣酬勞。今年六月和七月,更獲安排到香港、北京,向香港證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中聯重科,報酬高達幾千元港幣和五十萬人民幣。
現年27歲的陳永洲,大學畢業後就加入新快報,任職記者五年。新快報曾先後兩次,在頭版要求長沙公安放人。事件更觸發外界關注,中國記協介入調查, 無國界記者組織亦聲援陳永洲,要求當局放人,同時釋放新快報另一名記者劉虎。他今年八月因為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被北京警方以誹謗罪刑事拘 留。
陸媒:新快報記者承認報導失實  
新華社今天(26日)報導,大陸廣東省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承認「受人指使,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導」。

  新華社在報導中表示,陳永洲說,「如果我還有機會重新從事新聞工作的話,一定會遵守新聞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實、客觀、全面去報導新聞,不受利益的誘惑。」

  報導表示,陳永洲在湖南長沙第一看守所作了以上表示。

  報導形容陳永洲為「犯罪嫌疑人」。

  陳永洲先前因為發表多篇有關中聯重科的報導,被長沙警方拘捕,新快報為此連續兩天在頭版刊登「請放人」宣示,並表示陳永洲的報導只有少許錯誤。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承認收錢發表失實報道
 中評社北京10月26日電/“如果我還有機會重新從事新聞工作的話,一定會遵守新聞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實、客觀、全面去報道新聞,不受利益的誘 惑。”日前,身處湖南長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向辦案民警坦承,為顯示自己有能耐、獲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連 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致使中聯重科聲譽嚴重受損,導致廣大股民損失慘重。陳永洲對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深刻悔罪,向中聯重科、廣大 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誡同行“要以我為誡”。

  新華網報道,這是記者25日從湖南公安機關獲悉的。目前,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被長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據介紹,2013年9月9日,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長沙市公安局報案稱,2012年以來,新快報連續發表多篇署名為記者陳永洲的文章,捏造 事實對中聯重科進行誣蔑詆毀,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商業信譽並造成重大損失。經初步調查後,長沙警方於9月16日正式立案偵查。在掌握大量證據的基礎上,10 月18日,在廣州警方的協助下,長沙警方在廣州將陳永洲抓獲。

  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陳永洲,男,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學畢業後進入新快報社擔任記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日至 2013年8月8日,陳永洲受人指使,根據他人提供的現成材料,在未經核實、也未對中聯重科進行調查採訪的情況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觀臆斷,編造中聯重 科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畸形營銷、銷售和財務造假等問題,在新快報連續發表署名文章10餘篇,被互聯網大量轉載,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

  辦案民警介紹,2013年5月中旬,陳永洲接到中間人電話,要求以他的署名發表一篇關於中聯重科廣告費的負面報道,由於自己在出差途中,陳永 洲便讓中間人直接和報社聯繫予以安排。幾天後,對自己發表過的文章從來不看的陳永洲對這篇署名報道卻格外關注,原因是這篇題為《一年花掉5.13億元廣告 費 中聯重科畸形營銷高燒不退》的報道發表後,引發極大反響,中聯重科不得不發表聲明予以澄清。他對照原報道和中聯重科的聲明後發現,報社此前發表的文章 實在是斷章取義。這篇報道將中聯重科2012年度年報中發生額約為5.128億元的“廣告及業務費等”歸類為“廣告費”,稱中聯重科招攬許多“公關人才” 搞不正常的營銷。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湖南分所對中聯重科2012年度財務狀況進行嚴格審計發現,其中“廣告及業務費等”發生額約為5.128億元,該項 費用除包含廣告費以外還包括差旅費、市場推廣費等,廣告費僅占其中20%。

  辦案民警介紹,2013年5月27日,陳永洲無視兩家正規會計師事務所對外公布的審計報告,在新快報發表題為《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 記 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的報道,稱中聯重科華中區涉嫌虛假銷售和財務造假。該報道給中聯重科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中聯重科A股被迫停牌兩天,引 起監管機構、股東、社會知名人士、廣大股民對公司財務、管理、銷售廣泛質疑和批評,公司不得不發布公告澄清。司法鑒定結果表明,公司A股、H股在5月29 日超過行業平均跌幅而減少的股價市值為13.69億餘元人民幣,致使廣大股民損失慘重。對此,他“當時感覺很擔心,是不是捅了簍子”。 
證據顯示,在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失實報道期間,陳永洲多次收受他人提供的數千元至數萬元人民幣不等的“酬勞”。特別是2013年6月、7月,在他人授意和 周密安排下,陳永洲先後赴香港、北京,向香港證監會、香港聯交所和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中聯重科。雖然中國證監會及時向陳永洲作出書面答覆,稱“經核查,未 發現中聯重科華中銷售區銷售財務造假,未發現中聯重科澄清公告與年報數據矛盾情況”,但中間人認為負面影響已經客觀形成,達到了預期目的,先後多次給陳永 洲數十萬元人民幣和數千元港幣作為“酬勞”。

  據陳永洲供述,他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先後發表的10餘篇中聯重科負面報道中,只有“1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採訪下完成的,其餘都是由他人提供 現成文稿,自己只在此基礎上進行修改加工,有的甚至看都沒看,就在新快報等媒體上刊發。“我沒有審核這些文章的真實性,只是在文章上做了小的修改,並使用 了較多的模糊用語,以規避中聯重科對我本人及我們新快報的追究”。此外,陳永洲根據他人授意,撰寫了3條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評論,經他人審核後,發表在為 此專門新注册的一個微博賬號上,被大量轉發。

  對於自己的這些報道被新浪等知名網站大量轉載給中聯重科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和巨大經濟損失,陳永洲承認,“我知道這些報道會對中聯重科的信譽產生一定負面影響,但沒想到影響會這麼大”。他自己很清楚“這個事情有風險,查到了都得死”。

  陳永洲對自己的涉嫌犯罪行為悔恨不已,表示“主要是貪圖錢財和為了出名才這樣做的,我被利用了”“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違背了新聞操守”。他說:“我自己也在反思,這些事情是怎麼出現的。對當前的新聞媒體來說,我可能不是孤例,整個新聞行業應該以此為戒。”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