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22, 2015

日本政府時隔7年修訂核垃圾處理方針

日本政府時隔7年修訂核垃圾處理方針

2015/05/22
關於對核電站乏燃料再處理後産生的高放射性廢棄物(核垃圾)的處理問題,日本政府在5月22日的內閣會議上敲定了新的基本方針。關於深埋入地下的最終處理 場的選擇,將改變以電力行業為主體進行公開徵集的方式,而改為在日本政府主導下推進實施。這是日本政府時隔7年修訂基本方針,將從根本上調整以往政策。

  基本方針的修訂在東京電力福島第1核電站事故後尚屬首次。日本國內存在約1萬7000噸乏燃料,核電站重啟之後還將進一步增加。將通過明確政府起主導作用的姿態,推動陷入困局的核垃圾問題取得進展。

  核垃圾是對乏燃料進行再處理、去除鈾和钚之後形成的廢棄物。由於將長時間持續釋放強烈的放射線,日本政府計劃將其埋入地下超過300米的深度,以加以隔離。日本政府2000年施行了相關法律,但未確定處理場建設地點,處理工作也未取得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