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6, 2013

李天一辯護律師:判決不公將上訴

李天一辯護律師:判決不公將上訴

更新時間 2013年9月26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05:16

北京海澱區法院外(資料照片)
北京海澱區法院外戒備森嚴。
因強姦罪被判處10年監禁的李天一的辯護律師陳樞在法院宣判後表示,該案僅憑延遲證據和口供進行判決,不公正,將提出上訴。
北京海澱區法院星期四(9月26日)一審宣判,李天一等5名被告人強姦罪名成立,行為系輪姦。法院以強姦罪判處李天一10年監禁,王某和魏某等4人12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而李家的法律顧問蘭和此前對中國媒體說,李家始終堅持無罪辯護。他們與李家人商議,如果今天上午法院判決李天一有罪,肯定會上訴。
自今年2月以來,李天一等5人強姦案吸引了媒體的大量報道。公眾輿論亦對李天一等人的行為是強姦還是嫖娼、被害人身份認定等問題表示出強烈關注。

法院

海澱區法院宣佈判決後召開新聞通報會,對天一等人強姦案中社會關注的一些焦點問題作出了回應。
法院說,經審理查明,2013年2月17日凌晨3時30分許,楊某被李天一等5人帶至海澱區湖北大廈,在酒店房間內,李天一和王某等5人依次強行與楊某某發生性關係。
審判長秦碩在新聞通報會上表示,強姦罪與賣淫嫖娼、組織、介紹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的關鍵區別在於,發生性關係有沒有違背婦女的意志。
秦碩說:「本案的在案證據足以證實,5名被告人在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時,被害人系被脅迫,並非自願,而且被告人對被害人實施過暴力。因此,本案性質並非賣淫嫖娼,而是強姦犯罪。」
主管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的海澱法院領導範君表示,此案5名被告人雖然在認定上沒有區分主從犯,「但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具體的地位作用、犯罪具體情節、認罪悔罪表現、主觀惡性程度等影響量刑的法定酌定情節方面均有區別」。
法院認定,李天一在共同犯罪中屬於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為實施者,地位與作用明顯大於其他被告人,且無悔罪表現。鑒於其犯罪時系未成年在校學生,對其依法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法院表示,由於此案4名被告人系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而且案件涉及個人隱私,因此採用不公開開庭審理,但公開宣判。
(撰稿:蕭爾  責編: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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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同案律師:民事賠償已私下解決

09 - 26 13:14
  人民網北京9月26日電 (楊孟辰 田興春)北京市海澱法院於今日上午9時30分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張某某、魏某某(弟)強奸一案。被告人李某某犯強奸罪,被判處有 期徒刑十年。宣判後,合議庭結合判決結果及審判情況,對被告人進行判後釋法、法庭教育。法庭教育後,安排未成年被告人與其親屬進行親情會見。
  與審理時不同,今天法院內沒有大批記者圍堵現象,在場記者多數守在法院外。只有人民網記者在法庭門口等到了被告人律師和被害人律師。
  李在珂:一名被告下午就可以回家
  李在珂作為被告人魏某的辯護律師,向記者透露,被告人魏某某(兄)因經過律師勸導,當庭表示認錯,法院認為其認罪態度良好,有悔罪情節,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魏某某(弟)因獲緩刑,下午就可以被釋放回家。目前,他不清楚有沒有人上訴。
  李在珂透露,民事賠償已經完畢,但沒有在法庭上公開說明,是被告人家屬和受害人律師私下解決的。
  李某某獲刑十年是否過重?李在珂表示,法院是在十一年的基准刑期基礎上減了一年,實為從輕。
  李某某案被害人律師田參軍在上午法庭宣判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其對判決結果沒有疑義,是否滿意、是否上訴要征求被害人意見,將盡快與被害人取得聯系。對記者問到的其他問題,田參軍律師表示無可奉告。
  夢鴿:怒視記者 未置一詞
   約11點30分,夢鴿走出法庭,依舊黑超遮面。身旁一男一女兩名陪同人員,四名法警貼身保護。人民網記者提出“對判決是否滿意”、“是否決定上訴”等問 題,夢鴿均未做任何回應,法警遮擋阻止拍照。在夢鴿即將走出法院時,記者拋出“十年對一個孩子來講是不是太長了”的問題,夢鴿停下腳步,從墨鏡下怒視記 者,舉起右手示意無可奉告,隨後轉身離開。
(內容由新浪北京提供。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李某某獲刑十年 羈押生活全解密(圖)

新浪娛樂訊 備受關注的李某某等人強姦案今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如果李某某服從審判,或者上訴后,高院仍維持原判,他將在獄中度過自己最寶貴的十年。這十年的生活將是怎麼樣的?新浪娛樂結合公開報導資料和相關法律法規,為大眾勾勒出李某某的獄中生活。
   據悉,位於大興區團河地區的北京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北京市惟一一所關押改造未成年犯的刑罰執行機關,如果李某某在北京服刑,服刑地點將在此地。而在他18 周歲后,因余刑在2年以上,會轉送監獄、勞改隊關押改造。在服刑期間,李某某可以繼續學業,而李某某的母親夢鴿和父親李雙江,只要會見手續齊全,不論上班 還是下班,不論是工作日還是雙休日,均可以順利在未成年犯管教所見到自己的孩子。
  1 會在哪裡服刑?
  根據我國《監獄法》第七十四條,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而位於大興區團河地區的北京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北京市惟一一所關押改造未成年犯的刑罰執行機關,李天一可能會在此服刑。
  此外,2013年北京成立未成年服刑人員成長指導中心,屬全國首家。以幫助服刑人員糾正思想和行為偏差、重塑價值觀和人生目標、規劃服刑生活和刑釋后的職業發展路徑。李天一如果在北京服刑,將會得到全國第一家未成年服刑人員成長指導中心的幫助。
  2 未成年人服刑是否和成年人有區別,區別在哪裡?
  根據我國《監獄法》第七十五條,對未成年犯執行刑罰應當以教育改造為主。未成年犯的勞動,應當符合未成年人的特點,以學習文化和生產技能為主。監獄應當配合國家、社會、學校等教育機構,為未成年犯接受義務教育提供必要的條件。
  3 李天一此次服刑和收容教養時又會有哪些不同?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條 未成年人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養。
  第三十九條 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養期間,執行機關應當保證其繼續接受文化知識、法律知識或者職業技術教育;對沒有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執行機關應當保證其繼續接受義務教育。
  4 未成年人教育中斷,服刑時是否可以申請繼續教育?
  根據《監獄法》,監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對罪犯進行掃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經考試合格的,由教育部發給相應的學業證書。
  監獄應當根據監獄生產和罪犯釋放后就業的需要,對罪犯進行職業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的,由勞動部門發給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監獄鼓勵罪犯自學,經考試合格的,由有關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罪犯的文化和職業技術教育,應當列入所在地區教育規劃。監獄應當設立教室、圖書閱覽室等必要的教育設施。
  想繼續學業的少年犯,依然可以在少管所接受教育,有相關老師授課,還可參加高自考,獲得相應的文憑。也可選擇在重獲自由后參加高考,或者出國深造。除報考軍校需要政審外,以往案底都不會成為普通綜合類大學不予接收的理由,依然可以獲得受教育的權利。
  5 同案的其他幾人是否會關押在一起?
  通常罪犯會關押在戶籍所在地的看守所,且同案犯一般不會關押在一起。
  6 探視時間?監護人是否可以有多幾次的探視機會?
   根據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目前的規定,只要家長會見手續齊全,不論上班還是下班,不論是工作日還是雙休日,家長均可以順利見到自己的孩子。少管所民警還 將向家長髮放警民聯繫卡,家長可隨時打電話詢問孩子的各種情況和問題。(PS:以上規定只限於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全國各個監獄關於探視的規定不一定相 同)。
  7  少管所內部情況
  未成年犯管教所除有與監獄、勞動改造管教隊基本相同的設置外,還要教研機構,配備教師。未成年犯管教的門口由兩扇大鐵門組成,裏面的圍牆有五米多高,而且還有電網連著。光進去就通過了三道門。門高高的,上面是一觸即發的高壓電線。個個地方都有360度攝像頭。還有24小時帶槍的武警。手機、相機一律不能帶進監區。
  少年犯進來后,完全是軍事化管理,一個星期就要把疊被子的基本功練好。剛剛進所的少年犯,要接受三個月的軍訓才能編入各個中隊。
  8 如果服刑,青少年服刑人員在一日三餐和就醫方面是如何規定的?
  至於關押、探視、用餐等方面,應當依照看守所相關規定執行。
  9 服刑期間,未成年犯是否需要定期的青少年心理專家輔導
  可以有,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今年(2013年)5月,北京市監獄管理局與北京團市委聯合組建了北京市未成年服刑人員成長指導中心,地點就設在大興區團河地區的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此類中心在全國尚屬首家。
  這一中心就是針對未成年服刑人員心智不成熟、部分人員缺少家庭關愛的現象而成立的,下設中心聯絡部、警官媽媽工作室、職業技能培訓部、生活保障部、行為訓導部、文化修養部等六個部門,並在全市各押犯單位設立服刑人員成長指導室,系統開展服刑人員的教育矯治。
   其中警官媽媽工作室部下設心理測試諮詢員、生活技能培訓員、警官媽媽諮詢員、青少年諮詢熱線諮詢員、家庭系統療法專員等5個崗位;技能培訓部下設職業生 涯規劃員、職業技能培訓員、就業指導員、習藝項目拓展專員 4個崗位。這一中心還會定期舉行服刑人員青春文化節,今年5月的首屆文化節是以「成長和勵志」 為主題的。
  李天一如果在北京服刑,將會得到全國第一家未成年服刑人員成長指導中心的幫助。
  10 少年犯成年之後的服刑怎麼安排?
  少年犯已滿18周歲、余刑在2年以上的,會轉送監獄、勞改隊關押改造。
  11 一審判決后,如果不服判決,可否上訴?
  一審判決后,如果李天一不服判決,可以提起上訴。在檢察院不上訴的情況下,李天一提起上訴不會加重他的刑罰。
  文中資料來自公開報導和相關法律法規
  (徐菲/文)





法院斥無悔意 父李雙江:心情差 李天一帶頭輪姦囚十年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內地著名軍旅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李天一等五人涉嫌輪姦案,昨天在北京海淀區法院一審宣判, 李天一被法院認定為這宗犯罪的發起者、主要施暴者,被重判入獄十年。其母夢鴿到庭聽判,拒絕回應;李雙江坦承「我現在非常不好」;其律師稱一定會上訴。其 餘四名被告兩人被判處十二年及四年監禁,另兩人獲判緩刑。
本報中國組
  這宗強姦案今年兩月爆發後,因李天一的「紅二代」、「官二代」身分而備受關注。他的歌星父親李雙江,雖無軍銜,但享受將軍級待遇;其母夢鴿也是解放軍總政歌舞團的靚女紅歌手。北京海淀區法院上月審結該案後,定於昨天宣判。
  母夢鴿怒視記者拒回應
  昨天一大早,海淀區法院門前聚集數百媒體記者及圍觀民眾,警方增派人手加強戒備,並拉上封鎖綫。
  九時正,夢鴿出現在法院北門安檢口,她一襲黑衣,戴墨鏡,沒有理睬媒體提問。約十一時半,她聽判後走出法庭,身旁有一男一女兩人陪同,四名法警貼身保護。
  「對判決是否滿意?是否決定上訴?十年對一個孩子來講是不是太長了?」對於媒體的一連串問題,夢鴿未做回應,但一度停下腳步,從墨鏡下怒視記者,舉起右手示意無可奉告,隨後轉身離開。法警則遮擋阻止拍照。
  進入宣判現場的北大副教授馬鳳芝透露,五名被告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現平靜,夢鴿本人聽完後也沒說一句話。在法庭安排未成年被告與監護人會見時,夢鴿曾有親吻兒子李天一的動作。
  另兩人判監兩緩刑
  「我身體還好,心情不好,我現在非常不好,我家裏出了大事,不想說話。」下午一時許,李雙江在住宅樓內被騰訊娛樂網記者追問時說。對於兒子的刑期等問題,李雙江全部不回答,急步離開,隨後與夢鴿會合,快速衝進家門。
  上午九時半,法院正式宣判表示,經審理查明,今年二月十七日清晨五時五十分許,被告李天一等五人,以毆打、恐嚇方式,強行帶女被害人楊某某到湖 北大廈的酒店房間,一路上,李天一多次搧打、踢踹楊某某,並合夥強行脫光楊的衣服,隨後,李天一第一、王某第二,五人依次強姦楊某某。
  法院認為,五被告犯強姦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全部成立,且行為是輪姦,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性大。
  法院特別指出,李天一在這宗共同犯罪中「屬於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為實施者,地位與作用明顯大於其他被告人,且無悔罪表現」,鑒於他是未成年的在校學生,故依法從輕判刑十年。
  律師指不公 揚言上訴
  案中唯一成年被告王某被判刑十二年。另外三名未成年被告,其中二人因受審時當庭認罪、並各賠償被害人十五萬元人民幣、已取得被害人諒解,雖分別判刑三年及五年,但獲得三年及五年的緩刑。其餘一人則判監四年。
  李天一的律師陳樞說:「判決不公正」,他跟李天一的家人想法一樣,將會上訴。但有北京法律專家分析,李天一即使上訴,二審改判的機會很小。
  李天一案大事
  2月17日 李天一等5人酒後涉嫌將楊姓女子帶至賓館內輪姦
  2月20日 北京海淀區警方將李天一等5人抓獲並刑拘
  3月7日 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強姦罪被正式逮捕
  7月8日 海淀區檢察院就李天一等涉嫌強姦案提起公訴
  8月28-29日 海淀區法院就此案進行兩天不公開審理
  9月26日 一審宣判,李天一被判刑10年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