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29, 2014

陪審團是否苦差

陪審團是否苦差 何必選中我


【經濟日報專訊】驚動全港的新地及許仕仁案尚未正式開審已一波三折,好不容易湊成的陪審團又要解散。做陪審團是公民責任,也有人視為苦差,大家對這工作理解多少?耍手擰頭前不妨知多啲。
這宗巨額涉貪案原定前日正式開審,因有陪審員生病缺席延期至昨日,但有陪審員遞上醫生信指早前曾做手術,申請豁免做陪審員,又有陪審員表示將到南韓公幹,結果法官與雙方律師商議後,決定解散陪審團,下月將再選新一批陪審團。
法官向陪審員表示「你可以安心去韓國」,又打趣指宣布解散後,終於見到陪審員的笑容了。之前有陪審團候選人提出推卻的理由如有飛蚊症、到南韓追星外遊等,已成為市民茶餘飯後話題。
每日津貼410元 僱主不可扣薪
審訊的時間有長有短,要放下工作或私人事務擔任陪審團,但做陪審團是盡公民責任,亦難得有機會深入了解司法審訊制度。社會近日也有不少關於這是否苦差的討論。
事實上,若以薪酬計算,在本港擔任陪審員,若與外地比照,所獲待遇不算差,例如在英國或加拿大安大略省,與本港一樣,若市民獲選任陪審員,僱主必須放人且不可解僱,但不同的是,其間僱主可以不發薪。
若不獲僱主發薪,英國陪審員可向法庭申領收入損失津貼,審訊10日的案件,每日最高可獲64.95英鎊(848港元),另有膳食津貼等,陪審員也未 必有損失。但在加拿大安大略省,陪審員要審訊至第11日或之後,才獲發每日40加元(286港元)的津貼,即不超過10日案件,陪審員是無薪的義務工作, 故此,當地人對於做陪審員隨時令自己財困感不滿。
相對在本港任陪審員,僱主不得解僱亦不可扣薪扣假,亦會獲政府每日410元津貼,也算不薄吧。
固然,擔任陪審員工作困身,要準時出席,若沒有按照陪審員傳票的規定出席法庭即屬違法。審訊期短的案件或許對工作影響不大,但若屬大案,則打工仔擔心影響工作,以致不想被選中,也可以理解。
其實,要擔任陪審員也不是容易。具良好品格及屬香港居民均有機會被選中,截至去年底,陪審員名單有71.4萬港人,司法機構每周隨機抽選候選陪審員到法庭,到法院之後再抽籤選出陪審員。
被抽中者有權提出推辭理由,例如今次許仕仁案,便有候選陪審員分別以外遊日韓、追星,醫治飛蚊症,又或英文程度低等,但均被法官否決,有人則稱以捆綁式報團到北海道旅遊,自己去不成,其餘6人也未能出發才獲法官「放人」。
倡提高年齡上限 未見落實
「何必揀中我」的心態,法官怎會不知?可豁免任陪審團須由法官判定,不會輕易獲得批准,以處理公事為由通常不會獲批,今次有候選陪審員以外遊為由獲豁免,難怪也有人形容是「格外開恩」。
既然有人視為苦差,可否有更多合適的候選人呢?2010年法律改革委員會曾發表報告,建議把陪審員年齡上限由65歲升至70歲,指因為很多65歲以上人士都應已退休,與在職人士比較是較輕鬆負擔,又建議一直被豁免的人士如全日制學生不應自動被豁免,但未有落實。
陪審團制度自1854年引進香港,港人對陪審團制度或視為本應如此,但在亞洲地方包括新加坡及台灣卻不設陪審團制度。新加坡1969年起取消陪審團 制度,時任總理李光耀指陪審團會存偏見、迷信,對其沒有信心。至於台灣則一直有聲音要求設陪審團制度,有意見認為可杜絕法官被收買影響判決的情況。
或許大家滿腦子在想,擔任陪審員是否苦差之餘,也應考慮這項公民義務對司法制度的重要性。
在刑事審訊陪審員指引中便指,此制度落實了由被告人同一社會的人士來審訊及裁決的原則,藉此法律制度得以密切配合社會的公德意識和見解態度。大律師公會更曾提議把陪審團制度伸延至區域法院部分案件,不過,律政司上月已表示無意改變。
今次的新地及許仕仁案,光是組成陪審團一環,已耗費不少時間,何時開審仍要視乎陪審團進展,在此期間,讓大家對陪審團制度認識多些,也是好事,若下次抽中你,不妨再多想想才耍手擰頭。

新地案陪審團解散 陪審員笑了

本 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郭氏兄弟涉嫌貪污案遇波折。前日因健康問題而缺席的男陪審員,昨向法官稱兩個月前做過小腸氣手術,傷口仍痛,難以兼顧當陪 審員及其工作,法官只能不情願地准他退出。但隨後有另一名表示需往南韓買貨的女陪審員說取消機票要付罰款,法官最終將九人陪審團解散,案件押後至下周三。

一人剛做完手術難兼顧工作

案件昨早上10時開庭,各方原準備就緒,卻出現變數。前日缺席的男陪審員出庭後掩着肚,法官麥機智引述他的信件,指他在3月下旬做完小腸氣手術,在本周一 抽中做陪審員當日感到痛楚再入院。本身都做過相同手術的法官不明其情況:「你兩個月前做手術,都好長時間喎!」男陪審員解釋:「我需要休息。」法官順水推 舟說:「坐喺度聽審,唔係逼你休息咩?」男陪審員自稱獨資經營車房,所有工作一腳踢,他澄清說:「係每日散庭後要返去做嘢,兼顧兩邊工作。」法官一度不滿 為何他不在周一時提出,他只說當時不知這可以是申請豁免的理由。
法官表示體諒他可能要將10小時的工作濃縮在每日散庭後三小時內完成,但稱可將陪 審員津貼雙計,並游說他改變工作模式作出遷就,但男陪審員語帶不耐煩:「你教我可以點改變?邊個幫我落單?」法官回應:「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嘅工作。」拉 鋸45分鐘後,法官表示在不情願下讓他豁免,但說明是因為擔心影響到他的健康才作出此決定。
男陪審員離席後,席上留下八名陪審員,另一名曾說過訂 了機票往韓國入貨的女陪審員稱,取消機票要付罰款,法官問是哪間航空公司,對方回答:「Jin Airline(正確為Jin Air)。」法官聞言後以廣東話說:「Well named,好Jin。」隨即惹來全場爆笑。女陪審員說會再了解罰款額是否642元,但強調很想去韓國。
法官與控辯各方商討後,決定解散整個陪審團,笑說各人可返回自己崗位:「你可以去韓國啦。(當教師的女陪審員)你可以繼續教學生生物。雖然助聽器已為你(聽力有問題的男陪審員)準備好,但都用不着。」看着八名成員輕鬆離開,法官最後說:「第一次見到陪審員笑。」
案件編號:HCCC98/13

法官與陪審員語錄

男陪審員傷口痛
法 官:你兩個月前做手術,都好長時間喎。
陪審員:我手術後須要休息。
法 官:坐喺度聽審,唔係逼你休息咩?
陪審員:我每日散庭後要返去做嘢,要兼顧兩邊工作。
法 官:你可唔可以減少啲工作量,改變工作模式?
陪審員:你教我點改變,邊個幫我落單?

法官指Airline好Jin
陪審員:我問過經紀,取消機票要畀罰款。
法 官:邊間航空公司呀?
陪審員: Jin Airline(正確為Jin Air)
法 官:個名改得好呀,(以廣東話說)好Jin。係咪要畀642元罰款?雖然不情願,但你都諗住畀㗎啦?
陪審員:我要再查吓罰款額,但其實我希望去到。

資料來源:庭上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