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9, 2014

被指向海外網站洩露國家機密 記者高瑜被北京刑拘




被指向海外網站洩露國家機密 記者高瑜被北京刑拘

來源:中央電視台截圖
來源:中央電視台截圖
北京市公安局今日證實,中國知名女記者高瑜被當局指涉嫌觸犯「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中央電視台更播出了高瑜在鏡頭面對認罪懺悔的片段。從片段所見,圖中人士的面容被央視遮蔽。
片段首先敍述了高瑜涉嫌觸犯的案情,然後播出高瑜「認罪」的話語:
我認為我做的是觸及法律的事,危害國家的利益,我這一點做得是非常錯誤的,我是誠心誠意接受教訓,而且要認罪。
傳披露「七不講」文件
新華社報道,高瑜於去年8月,將一份非法獲取的中央機密文件提供給境外網站刊登,引發多家網站轉載。北京警方隨即成立專案組調查事件,最後於上月24日將其拘捕,並在其居住地起獲重要證據。官媒並未公佈涉及的機密文件為何,但境外媒體及網民均認為,去年8月影響較大的境外網站刊文,應為《明鏡月刊》刊出、被稱為「九號文件」的《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中辦發“2013”9號”),即「七不講」的源頭。
報道又引述高瑜說,她在去年6月通過他人獲得該機密文件的複印件後,將內容逐字錄入成電子版保存,隨後將該電子版通過互聯網提供給某境外網站負責人。報道聲稱,高瑜對自己的洩密行為危害國家利益、觸犯國家法律,深表懺悔。
曾因「泄露國家機密」囚6年
現年70歲的高瑜,原於中新社工作,1989年擔任《經濟學周報》副總編,該報當時積極報道八九民運,北京鎮壓民運後,《經濟學周報》在1989年6月 11日被迫停刊,同年6月3日,高瑜撰寫的文章被指是「倒鄧保趙」,被當局定為「動亂暴亂政治綱領」被捕,至1990年8月28日獲釋。
1993年,高瑜因為替本港的報刊撰稿,被指「泄露國家機密」,再被北京當局判監6年,獲釋後留在北京,仍受到當局監視。在高瑜被囚禁期間,國際新聞界、 人權組織和婦女組織一直向中國政府施壓,要求將她釋放。1997年5月,身在獄中的高瑜,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發「世界新聞自由獎」。2009年,高瑜 首次出版有關八九民運經歷的書籍《我的六四》,披露她被捕的前因後果。
7種「反動潮流」 包括民主、新聞獨立
由於高瑜在上月底失蹤,本港多家記者組織曾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對高失蹤深表憂慮,呼籲中國政府盡快查出高瑜下落,如對方是遭扣留或監管,則應盡快作出交代。
去年5月,多家大陸媒體報道中央下達了《通報》,供各級幹部學習,但內容沒有公開;同月有大學教師披露,大陸高等院校接獲中央下達「七不講」的禁令。2013年8月,《紐約時報》 報道被稱為「九號文件」的《通報》內容:文件指,「仇華西方勢力及國內異見份子,仍不斷在滲透國內的意識形態領域;反對一黨專政的人,以『要求官員財產公 示』、『互聯網反貪腐』、『反對媒體管制…』及其他敏感議題製造混亂,挑起對黨及政府的不滿情緒。文件列明的七股「反動潮流」包括:「西方憲政民主」、宣 揚人權等「普世價值」、受西方啟發的「新聞獨立」及「公民參與」、傾向市場的「新自由主義」、針對黨史的「虛無主義」批評等。《明鏡月刊》後取得原文,於該刊8月號刊出。

高瑜,資料圖片:希望之聲
高瑜,資料圖片:希望之聲


評論人協會:大陸重判姚文田 威嚇港新聞出版界

曾主理出版多本大陸異見人士書籍的香港「晨鐘書局」負責人姚文田,昨天遭大陸當局判囚十年,「獨立評論人協會」昨發表聲明指,擔心大陸當局重判姚文田,旨在威嚇香港新聞界及出版界。
獨立評論人協會說,近期發生了連串打壓言論自由的事件,包括這次姚文田被控,均使香港新聞界及出版界愈來愈擔心其言論空間。
獨立評論人協會亦注意到,有報道指國家主席習近平於去年8月19日的「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表示,除了要防範互聯網,也提出要進行輿論鬥爭,呼籲全黨 「敢於亮劍、搶奪陣地」。獨立評論人協會擔心,中國大陸當局開展有組織及有計劃的「輿論戰」,會危及「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
73歲的姚文田懷疑因協助流亡美國的異見作家余杰,出版其新書《中國教父習近平》,而遭到大陸當局打壓。他在去年10月到深圳時被捕,指控他與另一名被告張文臣以不法方式走私化工用品入內地,值逾134萬元,逃稅74.56萬元。
昨天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二人「走私普通貨物罪」成立,姚監禁10年,罰款25萬元,扣押的15萬元港幣充公上繳國庫。另一被告張文臣被判監11年,罰款50萬元。姚的代理律師丁錫奎昨對《蘋果日報》指,即使以走私而論,也是判決過重。
姚文田兒子姚勇戰向《蘋果日報》表示,中共想藉重判父親「殺一儆百」,警告香港新聞出版自由。他表示,父親不會屈服如此不公的判決,並說:「一定會上訴,我希望香港市民繼續為自由抗爭,共產黨不會恩賜,要自己爭取!」
姚勇戰曾在上海讀書,89六四期間是學運領袖,之後被關押近一年,經英國領事交涉才獲釋,現於美國定居。

胡佳:高瑜認罪或為保護消息來源

維權人士胡佳昨日接受法國國際廣播電台(RFI)訪問時表示,獨立記者高瑜被捕後承認「洩露國家機密」罪,有可能是為了保護消息來源。
雖然中央電視台播出的片段中高瑜被「打格」,但胡佳根據聲音判斷,認為確是高瑜本人。胡佳指出,據維權人士圈子對高瑜的了解,佷難相信高瑜會認錯、認罪;胡佳推測,高瑜願意願罪,有可能是想保護消息來源。
作為一個獨立的媒體人,高瑜應該知道什麼是深喉,什麼是保護信息來源,我個人認為她應該在這方面是有所操守的。今天在新聞中,我們也確實沒有看到該案還涉及到其他什麼人,那麼,很可能是高瑜決定由她一個人來承擔責任。
胡佳指出,高瑜失蹤當日,其子亦一同失去蹤影,目前不清楚是與高瑜一同被帶走還是到了別處躲藏,不排除當局利用其子向高瑜施壓。
另一方面,自由亞洲電台昨 刊出前中共改革派領導人趙紫陽秘書鮑彤的聲明。鮑彤呼籲國內輿論界及法律界人士密切關注案件,以免案件審訊「無法無天」。鮑彤引媒體報道指,當局指控高瑜 洩露的「國家機密」即中共中央的「九號文件」,質疑政黨的文件如何能被定為國家機密,加上高瑜並非黨員,沒有義務為黨保密。
當然,也可能那個文件不是正確的,而是錯誤的,傳播出去是會禍國殃民的 — 如果不是這種情況,高瑜為中共傳播信息,何罪之有?如果這個文件確有嚴重錯誤,有損黨的形象,則理應由文件的起草者和發佈者負全責,現在有關部門卻嫁禍於 記者,懷疑記者有罪。請問,如果收集和傳播信息有罪,哪裡還有記者的存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