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港增設關卡審單程證
【本報訊】終院下令港府把綜援申請資格由居港七年恢復至一年,引起社會反響,生怕本港社會資源耗盡。其中一個問題根源,在於單程證審批權在內地,本港無法
按社會實際條件操控移民人數。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昨指單程證問題「可以傾」,但大前提中央必須手握最終決定權。有立法會議員則建議本港自設關卡審
批入境的單程證人士。
劉兆佳:配額變動可以傾
劉兆佳昨接受電台訪問時說,目前單程證的審批權在中央政府,若港府要收緊內地人移居香港的政策,可向中央爭取,並非沒有商量餘地,港府跟中央政府「係可以 傾」,「但大前提係要一定承認,中央政府喺呢個問題上有最後嘅決定權」。他指單程證配額多年來不斷變動,並非一成不變,將來配額要增加或減少,以及如何編 配,只是技術性問題,「永遠係有得傾」。劉又指,終院裁決或涉及公屋等其他福利政策,以及新移民的投票權等,聲稱「可以好麻煩」。
一直提 倡取回單程證和自由行審批權的「香港本土」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指出,過往多次向政府反映取回審批權,對方都採取拖字訣或以《基本法》作擋箭牌。她擬向港府提 出增設單程證「入境審批」機制,即使持證人士獲內地批准來港,本港也須再度審閱其申請,首要防止假結婚等懷疑涉虛假聲稱的申請。她指出,雖然入境處現時也 有相類措施,但只是接獲線報才會追查,並非恒常執行。
教他們游泳
(自由撰稿人 陳家驥)
法院作為一個依法理判決的機構,盡可能保持絕對中立是正確無誤的。前日之裁決確實有可能衝擊社會利益,但法律精神更是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市民不應該聲討法院的公正判決,而是應該尊重待之。
其
實本來04年修訂須獲居港權七年的申領規定就是一個為了福利政策免於衝擊的補救性措施。單程證的設立從一開始就是一個計時炸彈,忽視了此永久居民權對於各
項本地政策的影響。要是當年對來港居留權的規劃做得更好,早就可以緩衝問題之發生,比如說明確劃分永久居民和長期居住(可升格)的身份。後來的「堵漏」實
在來的太遲,還捎帶着一點歧視性質,現在終於被法院否定。
有人指出單程證審批權是問題的關鍵,這種說法未必完全正確。港人在國外出生的子女皆可以向港府申請居留權,港人在內地子女卻要特事特辦。其實單程證的存在可能已經是一種相對的緩衝機制。
單
程證機制存在每日限額,限額的設定實際上正是一個緩衝機制。每天申請單程證人士可是數倍於此名額,大多數申請者都需要等候三年半以上才獲發證。現在中港婚
姻越來越多,具資格申請單程證的人數也正不斷上升,限額是可以再壓縮,但是對於冀盼團聚的人卻會顯得殘酷。在考慮社會福利承受能力的同時,我們也得從人道
立場思考。
單程證審批權的爭議,緣於港人對於內地機關的不信任,因為無論是名額和審批權利及進行過程皆是由內地政府把持。港人眼中的內地機關,是
貪腐的代名詞,會質疑他們在審批的過程有否因為諸如關係戶、受賄等等因素而影響審批之嚴謹過程。此外由於他們不是跟香港站在同一利益觀點,也未必從香港的
角度審批予最適合在港生活的人。
香港政府就算能拿回最終審批權,過程中卻仍是不可能撇開內地機關。單程證的申請者來自各省各地,倘若港府要親自完成整個審批過程,就要花費大量資源在內地各處設立辦事處專門處理申請,這並不適合。相對來說,利用內地公安機關資源,讓他們代勞收集各種資料則較為省時省力。
不過,在大眾的憂慮下,特區政府不該再處於被動,應該嘗試參與審批過程,特別是需要取得最終審批權把關,如此能減輕市民對整個單程證制度的質疑。
實
際上,福利問題的根本亦不是在於單程證資格審批,而是這群內地新移民難以融入香港的生活。綜援制度是一個「救生圈」,幫助新移民不應該以金錢方式,而是
「教授他們游泳」,讓他們學習融入香港的技能。比如語言問題就制約了很多新移民在港的發展,相信這個問題政府是可以調撥資源解決的。
單程證審批權 有得傾就OK?
撰文:沈帥青
欄名:港是港非
新移民領綜援毋須再等7年,令市民擔憂新移民湧來港「攞福利」。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昨指,相信單程證制度與中央有得傾。但即使港方爭取到審批權,又是否可拆彈呢?
倘取得話事權 又能否拆彈?
終審法院日前裁定,新移民申領綜援不再受「居港7年」限制。昨日已有居港不滿7年的新移民,往社署提出申請(見A30版——「31新移民申綜援 新春前高峰」)。立法會議員、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昨亦指,裁決對本港的社會福利政策影響深遠,亦可能引發內地女子嫁年老港人丈夫,藉單程證來港一年後離婚便申領綜援等。
終審裁決一錘定音,政府表明不會尋求釋法。不少市民不滿對新移民「大方」卻由港人買單。另一方面,亦有人提出可否要求檢討單程證制度,爭取港方對審批新移民有「話事權」,從源頭減少來港的新移民人數。
單程證審批權,近年在社會爭議頗大,但中港雙方均立場企硬。但劉兆佳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判決激化港人對新移民的矛盾,要求檢討單程證制度的聲音亦會增加。他指,單程證制度並非一成不變,相信在不否定中央權力下,因應本港情況而作出調校,與中央「未必無得傾」。
若然有得傾,固然不少港人拍掌叫好,但其實即使有得傾,甚至如港人所願,爭取到審批話事權,是否「一天光晒」?大家又可期望帶來甚麼效果?
首先,內地對單程證審批,按其說法是有「打分制」,惟只是有關準則透明度不高,港人對其是否符合港人利益有所懷疑,部分新移民是否靠「關係」來港,內地審批人員有否「灰色收入」,大家心裏有數。
大膽假設,若話事權可交回港方,則港方便有責任訂立一套更透明公正的審批準則,既要分先後,少不免要有計分制度,至於甚麼人獲高分、可優先來港?則便不容易傾了。
訂準則 家庭團聚抑經濟優先
按港人意願,當然期望新移民是對本港帶來勞動力,又不用加重本港福利負擔,但單程證制度當初本來就是為讓內地居民來港和家人團聚,港府一直稱無理據改變。
若以家庭團聚為優先,其學歷、年齡或工作謀生能力,則是否計算在內呢?其在港申請人有否經濟條件、來港後是否會依賴福利,這是否有分計?若然要計,則家人團聚是否等如設「價格」?貧賤就不能「移」來嗎?
對於關注新移民的團體及社福界,則更理所當然支持以家庭團聚為審批唯一條件,讓分隔兩地的家人團聚生活,此亦是人道做法,固然會有不少人支持。
但本港的情況,是過往不少港人因條件有限,在港找不到伴侶轉而北上尋覓配偶,他們或學歷不高、資產不多,內地配偶條件亦相若。若然家庭團聚是唯一優先,毋須經濟及工作能力保證,則他們甚至比起靠「關係」疏通來港的,更可能需要依賴社會福利。
既然如此,則單程證縱然由港方話事,最終能否滿足港人期望,可減少新移民對社會福利的負擔呢?
事實上,對於家庭團聚類移民,附加經濟要求的條件,看似涼薄,但在重視人權的西方民主國家,也採取此做法,而且近年條件更愈加收緊及提高門檻。
收緊移民 避免加重社福負擔
如英國去年7月落實家庭團聚移民政策改革,申請非歐盟配偶移居英國,須符合最低年薪要求,若有孩子門檻則更高(見表);至於挪威,申請家人移民團聚,本身過去1年不可領取社會援助(房屋福利除外)。
當地政府此舉的理念,是既保有家庭團聚的權利,但也要保證此類移民不會成為納稅人負擔。加拿大大幅提高對申請父母、祖父母的家庭團聚類移民的門檻,包括入 息要求增30%等,雖然有批評,但加國官員指沒有義務要納稅人代養鄰國的父母,又向國民表示,若家人來到是要依靠本地福利,便不要申請他們來。
單程證制度的爭議,是在人道立場尊重家人團聚權利時,如何平衡本港利益?移民引起的資源分配爭議,不止在綜援方面,還有醫療、教育及房屋等。單程證的審批,若有傾,固然令港人「順氣」,但如何傾得成,傾成則香港又可否有新規,令新移民少佔福利開支?大家別想得太美!
欄名:港是港非
新移民領綜援毋須再等7年,令市民擔憂新移民湧來港「攞福利」。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昨指,相信單程證制度與中央有得傾。但即使港方爭取到審批權,又是否可拆彈呢?
倘取得話事權 又能否拆彈?
終審法院日前裁定,新移民申領綜援不再受「居港7年」限制。昨日已有居港不滿7年的新移民,往社署提出申請(見A30版——「31新移民申綜援 新春前高峰」)。立法會議員、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昨亦指,裁決對本港的社會福利政策影響深遠,亦可能引發內地女子嫁年老港人丈夫,藉單程證來港一年後離婚便申領綜援等。
終審裁決一錘定音,政府表明不會尋求釋法。不少市民不滿對新移民「大方」卻由港人買單。另一方面,亦有人提出可否要求檢討單程證制度,爭取港方對審批新移民有「話事權」,從源頭減少來港的新移民人數。
單程證審批權,近年在社會爭議頗大,但中港雙方均立場企硬。但劉兆佳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判決激化港人對新移民的矛盾,要求檢討單程證制度的聲音亦會增加。他指,單程證制度並非一成不變,相信在不否定中央權力下,因應本港情況而作出調校,與中央「未必無得傾」。
若然有得傾,固然不少港人拍掌叫好,但其實即使有得傾,甚至如港人所願,爭取到審批話事權,是否「一天光晒」?大家又可期望帶來甚麼效果?
首先,內地對單程證審批,按其說法是有「打分制」,惟只是有關準則透明度不高,港人對其是否符合港人利益有所懷疑,部分新移民是否靠「關係」來港,內地審批人員有否「灰色收入」,大家心裏有數。
大膽假設,若話事權可交回港方,則港方便有責任訂立一套更透明公正的審批準則,既要分先後,少不免要有計分制度,至於甚麼人獲高分、可優先來港?則便不容易傾了。
訂準則 家庭團聚抑經濟優先
按港人意願,當然期望新移民是對本港帶來勞動力,又不用加重本港福利負擔,但單程證制度當初本來就是為讓內地居民來港和家人團聚,港府一直稱無理據改變。
若以家庭團聚為優先,其學歷、年齡或工作謀生能力,則是否計算在內呢?其在港申請人有否經濟條件、來港後是否會依賴福利,這是否有分計?若然要計,則家人團聚是否等如設「價格」?貧賤就不能「移」來嗎?
對於關注新移民的團體及社福界,則更理所當然支持以家庭團聚為審批唯一條件,讓分隔兩地的家人團聚生活,此亦是人道做法,固然會有不少人支持。
但本港的情況,是過往不少港人因條件有限,在港找不到伴侶轉而北上尋覓配偶,他們或學歷不高、資產不多,內地配偶條件亦相若。若然家庭團聚是唯一優先,毋須經濟及工作能力保證,則他們甚至比起靠「關係」疏通來港的,更可能需要依賴社會福利。
既然如此,則單程證縱然由港方話事,最終能否滿足港人期望,可減少新移民對社會福利的負擔呢?
事實上,對於家庭團聚類移民,附加經濟要求的條件,看似涼薄,但在重視人權的西方民主國家,也採取此做法,而且近年條件更愈加收緊及提高門檻。
收緊移民 避免加重社福負擔
如英國去年7月落實家庭團聚移民政策改革,申請非歐盟配偶移居英國,須符合最低年薪要求,若有孩子門檻則更高(見表);至於挪威,申請家人移民團聚,本身過去1年不可領取社會援助(房屋福利除外)。
當地政府此舉的理念,是既保有家庭團聚的權利,但也要保證此類移民不會成為納稅人負擔。加拿大大幅提高對申請父母、祖父母的家庭團聚類移民的門檻,包括入 息要求增30%等,雖然有批評,但加國官員指沒有義務要納稅人代養鄰國的父母,又向國民表示,若家人來到是要依靠本地福利,便不要申請他們來。
單程證制度的爭議,是在人道立場尊重家人團聚權利時,如何平衡本港利益?移民引起的資源分配爭議,不止在綜援方面,還有醫療、教育及房屋等。單程證的審批,若有傾,固然令港人「順氣」,但如何傾得成,傾成則香港又可否有新規,令新移民少佔福利開支?大家別想得太美!
削減內地移民配額 劉兆佳相信中央「有得傾」
2013年12月19日
終審法院裁定居港滿7年才可申領綜援的規定違憲,引起社會憂慮,前中央
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相信,類似訴訟將陸續有來,衝擊政府政策及財政,或將引起更大的收緊內地移民政策聲音。他認為,內地人移民來港政策不涉及中央的大原
則,只要承認中央有最終審批權,減少單程證配額「係永遠有得傾嘅問題」。而特首梁振英表示,正研究判決對入境政策造成的影響。
社會憂慮判決將令申領綜援的新移民人數急增,而前日終審法院宣布判決當日,社署已接獲31宗居港未滿7年的人士申請綜援,昨日亦有不少人士陸續到社署提出申請,社署在仔細研究判詞和徵詢法律意見後,會作出適當跟進。
劉兆佳昨早出席電台節目時估計,有關判決將引發更多其他相似的訴訟,牽涉包括公屋在內的社會福利政策,衝擊政府政策及財政,後果可以「好麻煩」。他相信, 政府未來有很大壓力要收緊內地移民政策。現時每日150個移民來港的配額,審批權在內地政府,坊間早有聲音要求港府取回審批權。劉兆佳認為,移民來港的最 終審批權在中央,特區政府未必爭取得到,但單程證配額方面,由於不涉及主權問題,則並非「無得傾」,大前提是要承認中央政府有最後決定權。
不可向中央胡亂施加壓力
劉兆佳指,單程證配額多年來亦不斷變動,以前每日沒有150個配額這麼多,所以將來增加或減少,以及如何編配等「係永遠有得傾嘅問題」,承認了中央主權之 後,這只屬「一啲技術性問題之嘛」。他亦提及,與中央處理問題,「千祈唔可以胡亂施加壓力,或者從非理性角度對待……純粹係解決現實問題,我唔覺得傾都冇 得傾」。正於北京述職的特首梁振英,被問及有否與中央討論減少單程證配額,或由港府取回審批權時表示,政府正研究判決對入境政策造成的影響,暫未有結論, 亦沒有跟中央討論有關判決。
葉劉淑儀憂吸引假結婚
港大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基本法》只列明內地人來港須辦理批准手續,沒有定明需由內地審批,故相信劉兆佳所說的「有得傾」,是指審批權不涉法律問題,所以有商討的空間,內地可以多些接受香港的建議。
此外,終審港院判決,亦可能吸引內地人士以不法途徑來港申領綜援。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擔心,內地中介公司會利用居港一年可申領綜援,安排內地人士與港人 假結婚,來港住滿一、兩年至合資格申領綜援便離婚。她又預計,將來或有團體會以令人同情的個案,就其他福利政策提出司法覆核。
袁國強重複表示不會釋法
至於坊間有意見討論應否就判決提請人大釋法。律政司長袁國強昨日重複強調:「我哋係唔會、係唔會就噚日終審庭判決,提請人大釋法」,亦無需向法庭申請暫緩 執行令。他解釋,司法獨立是香港重要核心價值,不希望受到不必要的行動影響。他表示,政府正評估未來申領綜援的人數及帶來的經濟影響,並會全面評估判決會 否影響其他福利相關政策的安排。
社會憂慮判決將令申領綜援的新移民人數急增,而前日終審法院宣布判決當日,社署已接獲31宗居港未滿7年的人士申請綜援,昨日亦有不少人士陸續到社署提出申請,社署在仔細研究判詞和徵詢法律意見後,會作出適當跟進。
劉兆佳昨早出席電台節目時估計,有關判決將引發更多其他相似的訴訟,牽涉包括公屋在內的社會福利政策,衝擊政府政策及財政,後果可以「好麻煩」。他相信, 政府未來有很大壓力要收緊內地移民政策。現時每日150個移民來港的配額,審批權在內地政府,坊間早有聲音要求港府取回審批權。劉兆佳認為,移民來港的最 終審批權在中央,特區政府未必爭取得到,但單程證配額方面,由於不涉及主權問題,則並非「無得傾」,大前提是要承認中央政府有最後決定權。
不可向中央胡亂施加壓力
劉兆佳指,單程證配額多年來亦不斷變動,以前每日沒有150個配額這麼多,所以將來增加或減少,以及如何編配等「係永遠有得傾嘅問題」,承認了中央主權之 後,這只屬「一啲技術性問題之嘛」。他亦提及,與中央處理問題,「千祈唔可以胡亂施加壓力,或者從非理性角度對待……純粹係解決現實問題,我唔覺得傾都冇 得傾」。正於北京述職的特首梁振英,被問及有否與中央討論減少單程證配額,或由港府取回審批權時表示,政府正研究判決對入境政策造成的影響,暫未有結論, 亦沒有跟中央討論有關判決。
葉劉淑儀憂吸引假結婚
港大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基本法》只列明內地人來港須辦理批准手續,沒有定明需由內地審批,故相信劉兆佳所說的「有得傾」,是指審批權不涉法律問題,所以有商討的空間,內地可以多些接受香港的建議。
此外,終審港院判決,亦可能吸引內地人士以不法途徑來港申領綜援。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擔心,內地中介公司會利用居港一年可申領綜援,安排內地人士與港人 假結婚,來港住滿一、兩年至合資格申領綜援便離婚。她又預計,將來或有團體會以令人同情的個案,就其他福利政策提出司法覆核。
袁國強重複表示不會釋法
至於坊間有意見討論應否就判決提請人大釋法。律政司長袁國強昨日重複強調:「我哋係唔會、係唔會就噚日終審庭判決,提請人大釋法」,亦無需向法庭申請暫緩 執行令。他解釋,司法獨立是香港重要核心價值,不希望受到不必要的行動影響。他表示,政府正評估未來申領綜援的人數及帶來的經濟影響,並會全面評估判決會 否影響其他福利相關政策的安排。
新移民趕「新年有糧出」
晴報專訊】終審法院前日判決居港滿一年即可申領綜援後,前日即有31宗申領個案,有社署工會預料,冬至後及農曆新年前屬申請高峰期,因申請人欲於「新年有糧出」。
社署昨日指出,於終審法院裁決當日,社署各社會保障辦事處共接獲31宗涉及新來港定居少於七年的綜援申請個案,發言人表示,正仔細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並會作適當跟進,期間如有相關個案申請,署方會如常接收,待確定適當跟進行動後再作處理。09年獲批單程證來港與父母團聚的吳女士,昨日到社署申請綜援,職員指暫未收到指引如何處理新移民的綜援申請,但會按一般綜援申請程序,先了解其個案需要,接納後再作入息及資產審查,但詳情仍需等待社署指示。
吳女士與港人男友育有一女,年初因家暴帶同女兒遷往庇護中心,向社署申請酌情綜援被拒,職員指她與男友非夫妻關係,不算家暴,且居港不夠七年,不合資格,現只能靠女兒的2,500元兒童綜援過活。
暫未見大浪 憂未來申請倍計
華員會社會保障助理分會顧問陳振華表示,昨「暫時未見個大浪」,料冬至後、農曆新年前屬高峰期,因申請人欲「新年有糧出」。他解釋,至少逾千宗個案 因夫婦其中一方以往因未住滿七年,過去未獲批綜援申請,料會陸續前來申請,加上之前被勸退的申請者,身邊或有本想申請而不符資格親屬,未來申請者數目或數 以倍計,擔心前綫未能應付。
陳又指,不排除此舉或令假結婚個案增,但承認前綫判斷真、假結婚有難度,只能憑夫婦間經濟關係、查問深入一點等蛛絲馬迹判斷,認為應由入境處加強把關。
不過,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主席梁建雄直言不擔心,又指假結婚屬違法行為,申請人需承擔風險,加上於最低工資下綜援金額已不吸引:「(只是)拎綜援的生活都是捉襟見肘,好多要申請的都要照顧小朋友,多過是貪綜援。」
袁國強:不提請人大釋法
就終審法院判決居港滿七年才可申領綜援是違憲,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明不會提請人大釋法,亦不打算向法庭申請暫緩處理。
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認為,特區政府可提出檢視單程證配額,認為中央並非「無得傾」;又擔心判決引發更多類似訴訟,衝擊政府政策及財政,將來亦可能受社會壓力要求收緊新移民政策。
倡增駐內地職員 核實背景真假
華員會社會保障助理分會顧問陳振華表示,現時申領綜援的新來港人士,申報內地背景時「任佢嗡」,如非接獲舉報難以證實真假。他認為社署未來除要增加 人手外,亦應認真考慮加設駐內地職員:「就算不是個個檢查,都應隨機抽查,起碼畀個信息申請人不能任你嗡,如果做得到,應該有九成個案都不會以身試法。」
對於終審法官指社署舊有規定,節省下來的金額屬「微不足道」,陳批評說法不合理:「就好似我每日都噴殺蟲水,得三隻烏蠅走入來,你話三隻好微不足道,但又點知我唔噴殺蟲水,會有成群烏蠅飛過來﹗」
英緊急立法 禁新移民入境後即領福利
- 熱血編輯部 @ 12-19-2013 / 今日英國首相卡梅倫昨日(12月18日)向國會提交一項緊急議案,限制來自歐盟成員國的移民,須入境3個月後才可申領失業援助及其他社福資助。議案獲通過的話,將於來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修例相信是針對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人,甚至其他東歐國家移民而設。雖然英國跟其他歐盟國家一樣,開放予其他成員國國民隨意遷入,但現時羅馬尼亞人與保加利亞人進入英國後,只能從事季節性農業工作或自僱。有關限制將於來年1月1日解除,亦意味隨時有另一波新移民湧入英國,尋找更好的工作以改善生活,同時令英國的社福制度面對更大的壓力。議案早前已交至國會排期審議,但卡梅倫以緊急形式提出,希望在聖誕假期前獲得通過。
卡梅倫表示,希望修訂清楚申明︰「英國雖在商貿上極為開放,但我們不歡迎無意貢獻的人。」同時,他相信此修訂會減低英國對其他歐盟成員國新移民的吸引力。
不過,其實卡梅倫的行動似乎旨在對應「不存在的問題」。根據BBC報道,現時歐盟已明文規定,進入別國的新移民,遷居未滿3個月者不可申領該國的社會福利。同時,新移民在入境後的頭3個月仍可獲原居國的社福援助。換言之,英國政府現在是「重複制訂法律」。專家表示,英國政府並沒有公布遷入英國後首3個月申領失業援助的人數,無法估計現在英政府低估風險還是過分緊張,相信是為頒法令而頒法令,毫不在乎其成效。
英政府的急忙行動,相信是為了回應強大的民間壓力。當地最大反對黨工黨,其影子政府代表狠批議案是「臨急抱佛腳」。他們認為保守黨主導的政府一直逃避問題,影子政府在9個月前已提出要限制新移民領取福利。此外,有人亦提出暫時延長對羅、保兩國人民的工種限制,不用修改福利法規。
在英國國內,反對派普遍歡迎政府決定。民眾亦傾向相信,隨着歐盟放寬限制,會引來大批來自羅、保兩國的移民。不過,真正吸引他們的誘因是待遇較高的工作。現時羅馬尼亞的最低工資是每小時1英磅,但英國的最低工資是每小時6英磅。
其實,自英國加入歐盟後,便深受新移民問題困擾。大批來自東歐國家的勞工一湧而至尋找機會,就業市場、治安及福利等多方面嚴重受壓。目前有逾10萬名羅、保國民在英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