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19, 2014

律政司:無就流動電視制式向通訊局提供法律意見或發出指示

律政司:無就流動電視制式向通訊局提供法律意見或發出指示

就《壹週刊》今日刊登的一篇文章,指稱律政司就香港電視(01137.HK)  0.000 (0.000%)   因意圖採用的電視制式而可能涉及提供免費電視一事,曾向通訊事務管理局或通訊辦提供法律意見及指示,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有關報道絕對與事實不符。

發言人表示,律政司從沒有就上述事件向通訊局或通訊辦提供任何法律意見。發言人強調,通訊局是獨立法定機構,就其規管事宜有自己的法律顧問。

發言人補充,文章中有關「律政司下令封殺王維基」及「律政司一錘定音,敲響了香港電視的喪鐘」等相關說法更是絕無根據。律政司從未就上述事件與通訊局或通訊辦聯絡,更遑論向它們發出指示。律政司對文章中的錯誤報道表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