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25, 2015

火併港交所! 證監一致不支持「同股不同權」

證監會董事局一致決定不支持同股不同權建議

2015/06/25 17:56

證監會就聯交所有關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建議草案發表聲明,指該建議草案涉及公司以不同投票權架構在聯交所作主要上市。證監會董事局一致決定不支持。

證監會就該建議草案內容提出三項意見。

第 一,該草案指,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須擁有非常高的預計市值。證監會回應稱,公司規模龐大並不能保證它會公平地對待其股東。舉例來說,這些發行人有更大機會成 為指數成份股,令到指數基金及其他利用公眾資金進行投資的「被動式」機構投資者,在即使基金經理並不贊同這些發行人的不同投票權架構的情況下,被迫買入並 持有它們的股票。

第二,聯交所要求合資格申請人具備某些與其行業及公司創辦人貢獻有關的特徵,並將其作為一系列「加強適當性」要求。證監 會強烈關注有關建議。有關建議需要監管機構評核上市申請人是否符合「加強適當性」要求(例如上市申請人有否一些不能很容易複製的獨特特徵;是否有可能維持 競爭優勢;以及公司創辦人的貢獻),以釐定公司是否合資格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由於在適用這些要求時只能依賴主觀判斷,故有其內在的不明確性。一個依賴監 管機構主觀判斷來釐定哪些上市申請人可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制度,不但會導致監管上的不確定性,亦可能導致決策的過程不一致和不公平。證監會不贊成在此基 礎上繼續進行。

第三,只有新的上市申請人才會獲准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配以適當的反規避措施)。證監會認為,假如不同投票權架構變得普 遍,香港的證券市場及聲譽將會受損。證監會所考慮的包括建議草案能否有理有據地限制不同投票權架構獲採用的情況,以及是否設有有效措拖以防止不合資格的申 請人規避這些限制。

舉例來說,根據建議草案,只有新申請人才能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這意味著目前已上市的公司及日後並非以不同投票權架構 上市的發行人均不得採用這種架構。要使這一限制發揮作用,必須設立有效的措施,防止不合資格的發行人利用分拆、資產轉移或其他形式的企業重組等安排去規避 此項限制。證監會對於聯交所建議的反規避條文是否有效,表示重大關注。

單單對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發行人的數目加以控制是不足夠的。證監會 對不同投票權架構的發行人收購現有上市資產所帶來的潛在影響有所關注。假以時日,若不受限制的話,上市後交易可導致現有上市業務及資產的重大部分被轉移至 不同投票權架構之下。證監會認為,有關發展在整體上對市場及投資大眾的利益構成不利影響。

此外,建議草案沒有解釋當中多少項建議的保障措施及條件(例如,創辦人是否持續積極參與公司的管理)能夠獲持續監察,以及監管機構或公眾股東可對違反規定的公司採取那些行動。

證 監會又指,對不同投票權架構的討論的一個焦點,是與美國就中國內地業務的上市地的競爭。香港的營商及競爭環境受多項因素影響,並可在相對較短時間內出現重 大轉變。證監會在執行其監管職能時,會考慮長遠及短期目標,致力維持公平透明等核心原則,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證監會董事局注意到多個月來本地及海外公眾對不同投票權架構事宜的廣泛討論及報道,並就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聲譽的重要性作出討論。有鑑於此,董事局基於公眾利益發表本聲明。(fi/a)



火併港交所! 證監一致不支持「同股不同權」

證監會就聯交所有關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建議草案發表以下聲明。證監會董事局一致決定不支持同股不同權方案。

證監指,同股不同權的一個焦點,是與美國就中國內地業務的上市地的競爭。香港的營商及競爭環境受多項因素影響,並可在相對較短時間內出現重大轉變。證監會在執行其監管職能時,會考慮長遠及短期目標,致力維持公平透明等核心原則,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聯交所迅速作出回應,指證監會的意見對聯交所推出作第二階段正式諮詢的最終建議方案將有重大影響。

聯交所表示,將與證監會繼續溝通,而聯交所上市委員會亦會參考證監會的意見,再決定下一步的最佳方案。

證監董事局提出三方面的意見:
一、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須擁有非常高的預計市值
公司規模龐大並不能保證它會公平地對待其股東。市值大的發行人如有任何企業失當行為,將可能影響更多投資者,並對市場造成更大的影響。

二、聯交所要求合資格申請人具備某些與其行業及公司創辦人貢獻有關的特徵,並將其作為一系列「加強適當性」要求
證監會強烈關注有關建議。由於在適用這些要求時只能依賴主觀判斷,故有其內在的不明確性。一個依賴監管機構主觀判斷來釐定哪些上市申請人可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制度,不但會導致監管上的不確定性,亦可能導致決策的過程不一致和不公平。證監會不贊成在此基礎上繼續進行。

三、只有新的上市申請人才會獲准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配以適當的反規避措施)。
證 監會認為,假如不同投票權架構變得普遍,香港的證券市場及聲譽將會受損。證監會所考慮的包括建議草案能否有理有據地限制不同投票權架構獲採用的情況,以及 是否設有有效措拖以防止不合資格的申請人規避這些限制。


【證監鬥小加】長和日前股東會 李嘉誠力撐同股同權

證監會今日發聲明表示一致不支持「同股不同權」,長和(001)主席李嘉誠本周二(23日)出席股東會曾表示,「我不嬲認為同股同權係啱嘅,外國好多都係 同股同權。」李嘉誠又認為相關議題應再作仔細考慮。


【證監鬥小加】阿里赴美上市 股價高位回落三成

科網巨企阿里巴巴,當日正因為港交所未有開放「同股不同權」制度,於是毅然前赴美國紐交所上市。該股於去年9月正式掛牌,上市時定價為每股68美元,其後 於11月中曾升至120美元歷史高位,即較IPO價上升76%,不過其後後勁不繼,年初至今以來反覆下跌,至昨日收市已由高位回落三成,報85.17美 元。

除股價回落外,阿里近期飽受訴訟風險困擾,其網購平台是否涉及侵權不斷在美國頻頻惹起爭議。持有Gucci、YSL等著名品牌的法國 Kering集團,早前便在美國控告阿里巴巴容許不法商人賣冒牌貨。


聯交所:證監會意見對第二輪諮詢最終建議方案有重大影響
2015/06/25 18:06
聯交所表示,已知悉證監會就不同投票權架構建議草案的意見,並指於不同投票權架構概念文件的諮詢總結中指出,基於任何《上市規則》修訂均須經證監會董事局通過,證監會的意見對聯交所推出作第二階段正式諮詢的最終建議方案將有重大影響。

聯交所稱,將與證監會繼續溝通,而聯交所上市委員會亦會參考證監會的意見,再決定下一步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