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2, 2014

在押時死亡的中國人家屬與栃木縣達成和解

在押時死亡的中國人家屬與栃木縣達成和解

2014/10/22
圍繞3年前一起中國籍男子在被日本警方羈押期間死亡的事件,該男子的家屬日前與日本栃木縣達成了和解。

  2011年12月26日中國籍男子劉忠勝(時年30歲)因涉嫌侵入建築物罪而被日本警方當場逮捕,隨後被羈押在栃木縣鹿沼警察署內。4日後劉忠勝死於糖尿病。

  家屬方面認為,未獲得適當救治造成了劉忠勝的死亡,於是在日本提起了訴訟,要求栃木縣賠償約1億日元。該案件10月22日之前在宇都宮地方法院實現了和解。栃木縣將向家屬支付38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17萬元)和解金。

  家屬的代理律師米山健也表示,「雖然金額上難以滿意,但認為和解承認栃木縣警方有責任」。栃木縣警方首席監察官小林充則表示,「今後希望嚴正使用羈押設施」。

  家屬方面的訴狀稱,劉忠勝患有糖尿病,通常要服用兩種藥物,但警察署管理人員等未及時向劉的主治醫生確認,而是根據警方醫生的診斷,僅僅開了1種藥,結果導致劉在4日後死亡。

  栃木縣警方去年7月開始對涉及此案的警方人員啟動了涉嫌職務過失致死罪的調查。